迪士尼也做版權生意,但並不「視覺中國」 財經 第1張

  圖片來自歐洲南方天文臺(ESO)

  4月10日晚九點,歐洲天文臺公佈人類首張黑洞照片,引起了一股全民科普熱潮。隨後,事件發酵,將「」推到風口浪尖。一些自媒體控訴在使用照片時經常收到的律師函,指責其侵犯版權。

  4月11日下午,共青團中央正面「剛」,質疑其濫用國旗、國徽版權。晚間,發佈道歉聲明,官網暫時無法訪問。天津網信辦則是連夜約談,全面整改。4月12日,另外兩家圖片網站全景網、東方IC網也無法訪問。

  昨天,人民網、新華社、半月談等官媒集體聲討,嚴厲批評把版權當「霸權」, 「碰瓷式維權」。

  對再多的批評和質疑都不為過,畢竟這家公司「苦媒體久矣」,但一見君覺得,我們更應該反思,「」們在國內的生意為何能做的如此風生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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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權,也就是法律意義上的著作權,屬於智慧產權的一種。而關於智慧產權的保護與應用,隱藏的是一條龐大的利益分配鏈條,也是各家競相爭搶的一門大生意。

  我們熟悉的華特迪士尼,每年不僅通過影視作品獲取票房收益,其影視作品中的米老鼠、唐老鴨等各種形象的授權收入更是佔了大頭。

  根據《福布斯》統計,米老鼠和它的朋友們每年為迪士尼帶來的收入達近60億美元。為了延長版權使用權限,迪士尼數次遊說美國國會對智慧產權法案進行修改,目前米老鼠版權的使用期限截至年份為2023年。屆時,迪士尼能否捨得這塊「肥肉」,拭目以待。

  今年3月20日,迪士尼花費713億美元收購21世紀福克斯,至此,X戰警、阿凡達、神奇四俠等一系列的版權悉數被收入囊中。對於致力於打造傳媒領域的巨無霸而言,這是一筆只賺不賠的買賣。

  除了華特迪士尼,任天堂通過版權也獲利頗豐。

  任天堂擁有寵物小精靈、超級馬裏奧等著名形象的版權。在維基百科的娛樂IP賺錢能力排行榜上,誕生於1996年的寵物小精靈以591億美元的收入遙遙領先。其法務部門也以特別能打官司著稱,對於侵犯其版權的行為毫不手軟,出手迅速,少嘗敗績。歷史上的比較著名的案例有:任天堂與環球影視關於《金剛》的版權之爭,與世嘉公司關於《俄羅斯方塊》家用機版權之爭等等,通過法律途徑維護利益,其賠償金額已經遠遠超過遊戲部門主營業務收入。

  本來,依法維權倒也無可厚非,而之所有飽受詬病的原因則是多方面的。

  首先是將不享有版權的攝影作品打上標簽「據為己有」。以此次黑洞照片為例,歐洲天文臺明確表示,未與其接觸並獲得相應版權。但是卻擅自對此聲明版權,「此圖是編輯圖片,如用於商業用途,請諮詢客戶代表。」儼然一副全權代表的大當家形象。

  其次是涉嫌「釣魚式維權」「碰瓷式打官司」。研發了圖片追蹤系統「鷹眼」,基於大數據和人工智慧,利用該系統在全網搜索未經授權使用其「擁有版權」的圖片。通過各種溝通,「要挾」企業簽訂年度合作契約或者索要巨額賠償。天眼查數據顯示,2009年至今,及其關聯公司共涉及法律訴訟超過1.2萬餘條,而其中絕大部分為起訴他人公司作品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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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種生意們的背後,折射的是智慧產權領域的兩難困境:一方面,部分人還未建立正確的智慧產權保護概念,侵權現象屢禁不絕。另一方面,還有一些人打著「智慧產權保護」的旗號,或者化身「專利流氓」,擾亂公平競爭秩序,或者通過索要巨額賠償大肆斂財。

  智慧產權是一個綜合性概念,包括商標權、著作權和專利權。中國改革開放幾十年來,圍繞這幾種權利的爭論、糾纏、妥協和重新認知,亦從未中斷。個人、企業,甚至國家都經歷了太多鮮活生動的案例,回顧過去,既是智慧產權全民普及的教學史,也是國家加強智慧產權保護的發展史。

  「王老吉」的品牌之爭被稱為中國商標第一案。1995年,廣葯集團與加多寶前身簽訂協議,授權後者使用「王老吉」商標。加多寶身為民企,善於經營,僅用了幾年時間便將王老吉打造成全國知名商標,品牌價值超千億。期間,廣葯和加多寶也曾有過蜜月期,可是隨著王老吉品牌越來越響,涉及的利益越來越大,兩家的分歧也越來越大。最終矛盾大到無法調和,兩家企業對簿公堂。2012年北京一中院終審裁定加多寶停止使用王老吉品牌,跨越世紀的商標大戰終塵埃落定。

  這場品牌之爭,涉及國企、民企利益之爭,無論是學界還是民間,都引起了廣泛關注和熱議,到最後甚至上升到了契約精神和企業家道德的討論,只不過個中曲折,孰是孰非,一時也難以說清。

  著作權方面,盜版書籍、盜版軟體、盜版遊戲同樣是重災區。從物質資源匱乏的年代走來,許多人習慣於「拿來主義」,熱衷於免費使用。微軟深諳古老中國「將欲取之,必先予之」之道,其Windows操作系統剛進入中國之時,為了搶佔市場,很長一段時間默許其盜版軟體大量安裝,將以金山為代表的國產軟體打得毫無招架之力。待到國產軟體節節敗退,微軟在中國的佈局也已經基本完成,隨後其高調宣佈所有盜版軟體非法,打了所有人一個措手不及。

  免費的未必就是最好的,有時候貪圖小便宜,日後很有可能付出更高的代價。加強自主智慧產權產品的研發和推廣,一定程度上,我們該感謝微軟給上的這一課。

  「山寨」手機則是專利權領域一個繞不開的話題。曾經一段時間,滿大街的山寨手機,一度成就了華強北的昔日輝煌。得益於功能豐富、價格低廉、外觀造型模仿品牌機型,一眾手機製造商野蠻生長。但是單純依靠模仿,缺少產品的核心競爭力,山寨手機的消失如同其流行時一樣迅速。反倒是以華為為代表的企業,不吝投入,自主研發。根據世界智慧產權組織年度報告,2018年華為向其提交了5405件國際專利申請,位居全球第一,引領全球5G發展。

  最近幾年,企業和個人的智慧產權意識逐漸覺醒,國家對智慧產權的保護力度也逐年增大,國際國內環境都有向好的趨勢。但是也要看到,對於智慧產權的保護界限的模糊與不明晰,在一些領域已經引起了沖突,智慧產權制度的完善與改進之路依然漫長且艱辛。

  部分媒體一直在指責美國的高通公司利用「專利壁壘」,恣意擴充權利範圍,濫用智慧產權保護,妨礙市場的公平競爭。高通公司每年不僅通過專利授權獲取高額利潤,還憑借技術優勢要求其他企業進行專利反向許可,一方面能夠更進一步穩固自己的市場支配地位,另一方面不斷削弱其他企業的研發能力和創造能力。市場經濟的殘酷性也在這裏體現:於高通,無疑是贏家通吃;於社會,則未必是最優方案。

  2018年,一部現實主義電影《我不是葯神》賺足了觀眾眼淚。面對價格高昂的抗癌藥,電影提出了非常現實的問題:法律保護智慧產權有沒有錯?一個人想活命有沒有錯?似乎都沒錯,可是兩個問題碰撞沖突在一起,如何在保護專利鼓勵發明創新和救人性命之間取捨?如何平衡商業價值和倫理價值?電影沒有給出答案。而對於智慧產權的保護、應用與限制,遠不止我們想像的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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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回到這個事件本身。單純從法律上看,極有可能侵犯了個人的肖像權和攝影師的著作權;濫用國旗國徽,也違反了國旗法、國徽法的有關規定。但是也正如人民日報評論,吐槽歸吐槽,但是不能毀掉中國近幾年來好不容易提升的智慧產權保護環境。

  對於智慧產權的保護,我們吃過甜頭,也栽過跟頭。長期拄拐,喪失的必然是自己的行走能力。釐清智慧產權保護的邊界,既鼓勵自主創新,也竭力避免濫用權利本身,才能在自主發展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們有恃無恐,其實有更深層次的原因。

  *一見財經原創,嚴禁非授權轉載、洗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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