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倩兒指羅嘉瑞是信託主要聯絡人,獲羅老太信任。

鷹君集團「羅老太」羅杜莉君入稟控告匯豐國際信託一案,今早在高等法院續審。原告方質疑,匯豐信託證人、前董事總經理劉倩兒與羅嘉瑞在羅老太背後互相「通風報信」,劉解釋於2005年至2015年間,信託人主要透過羅嘉瑞安排與羅老太見面,而羅老太在鷹君股份、集中度風險及更改信託契約內容上,均指示信託人「同阿嘉講」。劉同意羅嘉瑞是信託人的主要聯絡人,因羅老太很信任他,而且「有好多樣嘢同羅老太講,係太過複雜」。

鷹君集團「羅老太」羅杜莉君入稟控告匯豐國際信託一案,今早在高等法院續審。

劉倩兒指,信託人每次與羅老太單獨會面後,都會在1、2日內與羅嘉瑞再聯絡,因會面多由羅嘉瑞安排,若羅老太在會上表達任何要求,信託人可事後告知羅嘉瑞。劉強調一切機密資料,包括羅老太意願書上的內容,均不會告知羅嘉瑞。

但劉承認,信託人於其主理家族信託期間,與羅嘉瑞頻頻聯系,她強調:「我作為客戶經理,我無得唔聽電話,無得唔睇email。」信託人亦感謝羅嘉瑞,在信託管理、投資等事情上知會他們家族成員的意見。

羅嘉瑞於2015年邀請劉出任鷹君的獨立非執行董事,並多次帶劉出席董事局會議。原告方資深大律師餘若海質疑,劉向聯交所簽署聲明確認自己獨立身份,忽視了自己與鷹君有潛在利益衝突。

劉解釋自2006年起,羅嘉瑞已多次邀請她列席董事局會議,鷹君祕書亦曾邀請她暫代羅老太出席會議。但當羅嘉瑞請她出任非執董時,她曾向上司請示:「公司要我做我就做,公司唔畀我做我就唔做。」上司其後「開綠燈」,劉再請示鷹君人力資源經理確認所需手續後,才於2015年12月寄出履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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