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人須於保釋期間守禁足令及宵禁令

網民日前在上水廣場發起「和你shop」,抗議多年未解的水貨客問題,事件中共拘捕20人,其中8名年約14至27歲的男女,大部分均為學生,涉嫌「揳」宣傳單張、螺絲入店鋪及拳擊警員,分別被落案起訴在公眾地方內作擾亂行為、襲警和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今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辯方反對押後至明年4月14日不果,同時批評保釋條件苛刻、剝奪人身自由,惟陳辭不獲裁判官接納,眾人須於保釋期間守禁足令及宵禁令等。

警方當日在上水廣場拘捕多人。資料圖片

控方表示案件押後期間,警方將翻查閉路電視及網上、化驗檢獲物品等,不反對各人外出候訊,但冀法庭考慮加諸條件,如不可聯同10人以上踏足上水廣場,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聞言即稱「執行上好有問題」。

代表被告陳宇崑的吳律師直言案情簡單,不解控方要求押後多時的需要。吳律師聲稱掌握港台直播片段,指警方與陳距離遠,人亦多,故單憑背包拘捕陳並不合理,相關保釋條件剝奪其自由。其餘被告的代表大律師黃纓淇亦同意吳律師的說法。

蘇官最終頒令各人俱以現金5000元擔保、禁足上水廣場、守每晚宵禁令、不得離港、每週向警方報到兩次。鄭家樑及馮文達另獲剔除或延遲禁足及宵禁令。

8名被告依次為:中六生冼嘉希(18歲)、學生鄭子遜(18歲)、學生陳宇崑(16歲)、14歲少年、持雙程證的內地大學生何鎮宇(20歲)、學友社義務輔導員鄭家樑(24歲)、中五生兼日本餐廳廚師馮文達(27歲)以及14歲女童,眾人暫毋須答辯。

冼、鄭子遜、陳、14歲少年及何,同被控於今年12月28日在上水廣場4樓萬寧外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騷秩序行為,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鄭家樑及馮則被控於同日在上水廣場4樓蘇寧電器外襲擊警員X及Y。14歲女童另被控於同日在上水廣場4樓豐澤外管有30厘米長的鐵鎚,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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