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县市乡镇市长基层选举,苗栗有3人、彰化县有5人重复登记参选村里长及乡镇民代表,依选罢法规定都将丧失资格并退还保证金,过去县内少有重复登记的情形,选务人员忧心如利用重复登记的方式弃选,可能成为「搓汤圆(或称搓圆仔汤)」的漏洞。

选务人员分析,会出现重复登记的情况,应该是参选人决定弃选,利用重复登记达到丧失资格的目的,还可拿回保证金,等于是「无伤」退选。

弃选的原因多,有的可能因参选者多或有实力强的对手参选,评估胜算不大而退出,也有的登记后因家人反对或另有亲友参选而退选。

苗栗县府民政处长、县选委会总干事彭基山说,这次头份市有1名参选人登记参选里长后,发现代表选区预期的「强棒」并未登记,要求撤回登记想改参选代表,但选务人员说明选罢法规定登记后即无法撤回,如果重复登记将丧失资格,这名参选人只好硬著头皮竞选里长。

苗栗县选委会资深选务人员指出,县内过去不曾有重复登记的情形,早期参选人登记后还可以撤回,后来为防止参选人「搓圆仔汤」,选罢法明订经登记为候选人者,不得撤回候选人登记,但还是有人透过户籍迁离选区的方式丧失资格,因此选罢法才又修订经登记为候选人者,于登记后将户籍迁出选举区者,不影响候选人资格。

选务人员指出,选罢法25条规定,2种以上公职人员选举同日举行投票时,申请登记的候选人以登记1种为限,为2种以上候选人登记时,其登记均无效,选委会将在候选人名单公告后发还保证金。

彭基山及多名选务人员都忧心,现行法规下,重复登记既可以达到弃选目的,又可拿回保证金,恐成为地方选举搓圆仔汤的漏洞。

彭基山说,选罢法修订登记为候选人者于登记后将户籍迁出选举区者不影响候选人资格,恐难遏止搓圆仔汤的情形,反而为跨区参选者开一条路,苑里镇长杜文卿参选通霄镇长就是特殊案例。

有选务人员认为,重复登记应以第1项具候选资格,第2项的保证金不退还,借此防范搓圆仔汤的情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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