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義烏市公安局江東派出所接到轄區內某日用品進出口貿易公司老闆錢某報案稱:其在公司對賬時,發現有多筆賬目與實付貨款覈對不上,虛報金額高達百萬元以上。

  接警後,民警立即展開偵查,發現該公司的財務陳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4月3日,民警依法傳喚了涉案嫌疑人陳某某。

  (圖片來源網絡)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陳某某交代了從2015年開始至今,通過虛增交易向公司老闆錢某報假賬,從中獲利上百萬元的犯罪事實。

  據陳某某交代,2000年3月,她經人介紹到該公司的義烏辦事處工作,主要負責在公司覈對貨款賬目,列好付款明細報老闆審覈,再由其通過銀行打款給市場經營戶。多年來,陳某某一直兢兢業業,辦事認真靠譜,也極少犯差錯,陳某某也用自己的辛勤付出換來了老闆的信任。

  然而,到了2015年,原本“老實本分”的陳某某在老闆的信任面前終於暴露出了內心的貪念。她發現老闆對自己報的賬目不像以往仔細審覈,於是她開始利用自己這個雖然沒有太大權力的小小財務職務,謀取利益。

  陳某某具體是怎麼操作的呢?陳某某說,在每月報送給老闆的賬目明細中,她多加了幾筆子虛烏有的交易,待付款日拿到貨款後立馬把虛報的這筆錢打入自己的賬戶用於揮霍。

  (陳某某的每月支出)

  爲掩人耳目,陳某某甚至對其妹妹謊稱公司走賬,將贓款打入妹妹的賬戶,再轉回自己賬上。每月虛報的錢少則2-3萬,多則高達二十萬。經初步覈查,陳某某私吞的公款累計金額已高達三百萬餘元!

  經警方查證,多年來,這些錢主要被陳某某用於購物、美容上,貨款到手後立馬揮霍一空,近幾年其每月的消費記錄均達到十萬餘元左右。如在去年9月份,陳某某通過虛報,一次性獲得二十餘萬的贓款,轉手就將其中的十九萬八充值到某美容院中。

  被抓後,陳某某表示家裏人並不知道自己貪錢,多數贓款均用於個人揮霍。想到自己尚未成年的兒女,對自己的所作所爲後悔萬分,但是天下哪有後悔藥,接下來迎接她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目前,陳某某因涉嫌職務侵佔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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