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义乌市公安局江东派出所接到辖区内某日用品进出口贸易公司老板钱某报案称:其在公司对账时,发现有多笔账目与实付货款核对不上,虚报金额高达百万元以上。

  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发现该公司的财务陈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4月3日,民警依法传唤了涉案嫌疑人陈某某。

  (图片来源网络)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交代了从2015年开始至今,通过虚增交易向公司老板钱某报假账,从中获利上百万元的犯罪事实。

  据陈某某交代,2000年3月,她经人介绍到该公司的义乌办事处工作,主要负责在公司核对货款账目,列好付款明细报老板审核,再由其通过银行打款给市场经营户。多年来,陈某某一直兢兢业业,办事认真靠谱,也极少犯差错,陈某某也用自己的辛勤付出换来了老板的信任。

  然而,到了2015年,原本“老实本分”的陈某某在老板的信任面前终于暴露出了内心的贪念。她发现老板对自己报的账目不像以往仔细审核,于是她开始利用自己这个虽然没有太大权力的小小财务职务,谋取利益。

  陈某某具体是怎么操作的呢?陈某某说,在每月报送给老板的账目明细中,她多加了几笔子虚乌有的交易,待付款日拿到货款后立马把虚报的这笔钱打入自己的账户用于挥霍。

  (陈某某的每月支出)

  为掩人耳目,陈某某甚至对其妹妹谎称公司走账,将赃款打入妹妹的账户,再转回自己账上。每月虚报的钱少则2-3万,多则高达二十万。经初步核查,陈某某私吞的公款累计金额已高达三百万余元!

  经警方查证,多年来,这些钱主要被陈某某用于购物、美容上,货款到手后立马挥霍一空,近几年其每月的消费记录均达到十万余元左右。如在去年9月份,陈某某通过虚报,一次性获得二十余万的赃款,转手就将其中的十九万八充值到某美容院中。

  被抓后,陈某某表示家里人并不知道自己贪钱,多数赃款均用于个人挥霍。想到自己尚未成年的儿女,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万分,但是天下哪有后悔药,接下来迎接她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目前,陈某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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