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death penalty  
(不分立场你我他,台湾/中华民国全体自由人皆是上书对象) 

(内文共近一万两千字,请酌量阅读以免伤神) 

(欢迎讨论,理性,勿战。)

 

本书八大段落重点整理

 

  • 抛砖引玉之反省导言:一言堂中必有古怪,只知道沆瀣一气地把死刑当成平定灾厄的万灵丹,好像怎么说都不像一件谨慎的事。
  • 死亡梦死刑幻讨论死刑存废不妨改从面对死亡的情感出发,似是能够成就最直截了当的有效对话。 
  • 杀人行为普天之下并无不同:「死刑」杀人和「杀人犯」杀人相比,差别终究只在一人犯刑(个体的正义)与多人共犯(乡民的正义)而已。
  • 唯独「废死」方能突破的虚无迷局:活在「个人权力」并不亚于「公众权力」且「多数民意主导政治」的年代中,只要「杀人」在前提上因为「死刑」的存在具有正确性,「人人可以杀人」就将成为社会情境里的必然现实…
  • 死刑存废中的民主盲点和民粹盲从:选择死刑这样的社会管理方式,不只是在民主自由中最自轻自贱的偷生苟活,面对当今的社会动荡,更是民粹之后最自欺欺人的自食恶果吧。
  • 反媒体垄断运动的矛盾杂谈:民粹霸权问题至少该享有与媒体垄断等值的忧心,在道德情感驱策下人们竟已然变得盲从,在言论环境被原意识型态宰制的社会语境中,早就看也看不清何者为盲了。
  • 轻易卸责的妄为当权,不应轻纵的万恶渊薮:傲慢愚民的执政当权自是不该被轻纵放过,身为自由人也不该用在任何形式的思想迷信中一昧逃避生活在民主世代的公民责任。
  • 废死之外的未来性,死刑转型的可能性:给凶嫌自杀选择权来取代用正义之名杀人的「死刑转型」制度改革,确有潜力成为台湾或者任何主张人权的民主国家意欲维持死刑时的最佳替代重犯罪治理手段。

 

文章阅读注意事项:

 

1. 本文并非专业人士执笔,主要系由理性分析为基调的嘴砲组成,若有疏漏或错误之理解实属正常现象,敬请不吝指正,感激不尽!

 

2. 特别感谢H-Game《装甲恶鬼-村正》英雄篇剧情激发灵感,故事透过架空的近代历史文本来讨论正义、邪恶、武力、权力和人性之间的复杂关系...

 

3. 不排除未来内文润饰修改的可能性,若有更动将于特别注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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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砖引玉之反省导言

 

不能确定这究竟是何时开始的社会现象,最近一个非常清楚的是爆发点是,在某割喉案罪犯的一句话经过媒体反复渲染后,全台湾主流民意对于死刑的呼求连日高涨,针对废死团体跟相关理念的仇恨反动简直沸腾。

 

民意一如急流勇进之时,法务部长曾勇夫不枉一介勇夫之名,一心贯彻匹夫之勇,在末日冬至火速签下了六位死囚的枪决书,风行鹤唳的枪声响遍全台,仿佛就要让前阵子的纷纷扰扰都要尘埃落定,执政党团总书记自然不忘出面收割一下难得一见的惠民德政,犯人家属表示不满的声音只当耳边风也就罢了,还要再多酸上几句才算够本,反正死了的只是个社会上的败类人渣,对连日如雨后春笋冒出头来的正义魔人们来说,根本就不足为惜:

 

穷凶张狂,罪大恶极的杀人罪犯,非得要被判处死刑不可。尤其,那些恬不知耻的,明知故犯的,像是说出「在台湾光杀一、两个人不会被判死刑,死刑也顶多吃一辈子牢饭」这种鬼话的犯行者更是罪该万死。只要那些千古恶人一日不死,所有被害人的家属必定终日愤恨难平,枉死之人的在天之灵又何以宽慰?于是,我等正义之士强烈主张死刑常驻,不只能够杀鸡儆猴吓阻狂徒,还是替天行道让正义常存。倘若有人存心反对如此造福众生的美事,便是存心和被害人还有被害人家属过意不去,更无异与天下为敌图谋逆天而行,到时候就别等被大家恨毒了才知后怕求饶呢!

 

一手念人权圣经一手狂吃死刑犯、犯人家属、被害人家属豆腐的台湾当权暗爽表示:

 

「像这样能在乱世之中用来避过风头转移焦点的「人渣挡箭牌」目前还剩下五十五个,势必要等到下次时机成熟再好好利用才是。届时若有机会多添几个,那更是吾国子民上上等的福气呢!话可不是这样说的吗?反正社会再乱治安再差,责任也不会被全数归咎到我头上来,多少民间团体自愿抢著来替马𫘩大人分忧解劳呢。不信的话,一起来听听多数民众的想法就知道啰,媒体有没有在背后搧风点火我有看报感觉良好,至少这种程度的人权正义,吾等国民可是最了解的…」

 

不可否认上段书写带有刻意的聚焦和渲染,但确实在某种程度上,这正是台湾社会近来难得上下一心团结一致的情感结构,也是台湾社会极度自溺自虐的自我阉割。素来,当人类谈到求生之道,分明是行行出状元、条条大路通罗马的事情。然而,当面对著未知的死亡可能性,或许是求生的本能使然,废除死刑这样的社会变革由于本来就和「凶残杀人犯」本身从过去、现在、到未来的存在都脱不了关系,面对起来只得更加戒慎恐惧才能求个放心。不过,只知道沆瀣一气地把死刑当成平定灾厄的万灵丹,好像怎么说都不像一件谨慎的事。

 

反对废除死刑,立场就形同支持死刑,这样的二元对立状态似是无庸置疑。在反对死刑废除的声浪、情绪高涨的同时,为什么没有多数人并没有转而反思,在此时此刻民意主流中,全体公民人身安全的最佳靠山,道德伦常的决定性标的,在每个民嘴、政客口中的社会正义,无一非属仰仗死刑才能体现呢?为什么对于死刑的依赖会这样理所当然、无庸置疑?为什么不试著推敲,每个死刑犯造成危害的具体原因然后设法对症下药?又为什么没有人反省思考,当生命周遭的各个环节都有攸关安全的齿轮松脱,自己可以承担的责任又是什么?

 

俗话常云:事出必有因,言多必有失,再说一言堂中必有古怪,所以人人都应该抱持著怀疑主义的心情来检验一下近日难平的风波。本人虽然不是什么高阶知识分子,死刑废除的社会影响在废死联盟的撰述中也提到了很多,姑且就容本人这略读过书的小小草民用一个比较虚无的社会情感分析角度来「初探」一下吧!

 

死亡梦死刑幻

 

近期有部电影叫《恶之教典》,主角是一位看似完美的英文老师,仿佛只是单纯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达成无害于己的行凶条件,就杀了两个无辜的小孩,就在即将东窗事发之际的天时地利人和下,他执行了一个粗暴却精美的杀人计划杀光全班的学生,利用自制的悲剧故事安排了代罪羔羊,只为替自己打开一条铺天盖地的活路,虽然仍旧不慎留下让自己无法脱身的证据被移送法办,无庸置疑的是,透过杀人,他想成全的是一己私欲,想保全的是他自己。而这样的行为,被称为「恶」。

 

一个人运用自身能力让另一个/些其他人死亡的事情,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文化,都拥有不同的意义。司法上最严重的刑罚,就是为了吓阻最错误的事情发生,那么究竟,在民主制度行之有年的台湾,「死」成为一种「最高层级的刑罚」到底是不是一件妥贴恰当的事?其实这个提问的出发点就已经偏离了问题的最核心:「杀人并不是一件正确的事」,每个针对凶恶杀人犯(死刑犯)的严厉谴责和厌恶背后,都存在著这样一个强烈的预设立场。

 

即便道德情感上似是激流难挡,死刑「以杀人制裁杀人」的治理手段却也让杀人这个动作被赋予原本不应拥有的「正确」位置,大相迳庭于「杀人并不是一件正确的事」这个核心价值。仿佛性交易专区建置合法通过却没有人愿意实地实行的尴尬现况,台湾在地习惯性的道德标准错乱程度可真是教人都望尘莫及,若真试图从道德角度理解死刑存废问题,也自然难免有失公允。既然善恶相关的道德争论终将惹议,讨论死刑存废不妨改从面对死亡的情感出发,似是能够成就最直截了当的有效对话。

 

情感上,杀人犯之错,不只在于他残酷不仁的手段,不只错在侵害了他人的生存自由,更是错在「严重」侵犯了无辜受害者本能死得其所的死亡想像。身为智能生物,每个人类对于自己生命的结束都拥有属于自己的期待:是病死也好、老死也好,意外死去,甚至自杀都好。死亡这件事「通常」是以上述的几种形式渗透在日常生活的周遭,久而习惯成自然倒也不足为奇,想活下去的人就算不知道拿继往开来的事例引以为鉴,至少也知道要帮自己保个保险为意中人留个活路。

 

然而作为具有认知能力的人类,当论及同类相残这件事情,若无涉及种族、国族对立的武力战争层级,谋杀被有意识地归类在「不被公认的死法」中,人们常保「意外险」却老不见「谋杀险」,但若随手办个最不想要的死法票选,「被谋杀」绝对有实力名列前茅:「我可是梦想有天能够白发苍苍含笑而终的,怎么能接受自己被谋杀呢?简直比自杀还惨啊!要是不幸死于非命,简直太可怜了…」

 

每一个大张旗鼓上路执行的死刑案例,就是一个又一个让大众面对生命善终产生幻灭实际例证,看著凶手就想起受害者逝去凋零的生命,然后觉得某部分的自己仿佛也跟著死过了一次。因为谁都不想让自己的这个幻想破灭,所以在这个社会基础脉络上,杀人犯不只对不起受害人、受害人的亲属,更对不起全体的社会大众。毕竟,谁都不想肯定自己有可能会这样死去,于是破坏这个美好想像的人,当然必须被贬为待宰之恶畜以示负责,也才让动摇的心图得平衡聊以慰藉;所以,死刑犯的错误绝对不应该被宽纵,除了被严厉谴责更要让人得到眼不见为净的放心制裁:由国家机器代表全民出面掩耳盗铃以命偿命。

 

杀人行为普天之下并无不同

 

从群情激愤就引来死刑执行的现实出发,台湾如今的死刑存在无非是一种道德民粹权力结构的情感结晶。仰赖著杀人的手段,来吓阻杀人的行为,说穿了,不过只是摆明了坐拥某些地位的人可以杀人,某些人不但不可以杀人而且必须面临强烈惩罚的权力关系而已。这样的矛盾错落,更必然将在普世的认知上确立某些特定的条件,只要认知上能够达成这几个条件,杀人就是一件正确可行的事。

 

人为什么会杀人呢?重播了这么多年的名侦探柯南,见证过无数起架空的杀人命案,相信可以从中明白几个事实:一方面,无论如何斗智斗勇唯一不变的是生命的脆弱,杀机遂起,就一定会存在一个「需要被抽丝剥茧」的计划让有心人士逞凶得手;另一方面,我们更能清楚的意识到,逝者已逝,面对死亡的终究是生者,想知道死者为何而死、如何而死,那是对生者来说才重要的事。

 

从一个又一个现实和二次元交错的案例来切入上述事实,每一个杀人犯都能够自成一个合理的犯行理由,源自私人情感中的「恐惧」也好、「憎恨」也好、「不安」也好、「威胁」也好,或者任何其他都好,无庸置疑地存在于每个堂而皇之的约化动机中,「杀人的意义」就是实践「个人的正义」,而所谓「个人的正义」也就不过是不顾一切又义愤填膺地成全一己私心罢了。

 

面对死刑存废倘若理智尚存,作出任何结论前我们都应看清,一如「杀人」的动作通常是人类以情绪为主、心智为辅来实践之,当今台湾的死刑执行更是人们集体智能导向的因果,普天之下的杀人行为细究起来并无不同,与被判处死刑的人犯相比,差别终究只在一人犯刑(个体的正义)与多人共犯(乡民的正义)而已。

 

唯独「废死」方能突破的虚无迷局

 

当今执行死刑的问题,不只在于没有给予被告人应有的司法程序正义基础,不只在于没有给予受害人友善的社会性补偿机制,更在于这份坚持死刑的虚假意识成了最具有压迫性的社会共识,依傍著声望下滑的主政者仅仅为图己利而选择的行动,用死囚被终结的性命主导当今台湾全体公民的命运,也注定让在背后推了一把的每个人,把全民的道德情感都煽动成满怀骄傲的潜在杀人凶手。

 

多数台湾民意因为支持死刑所以反对废死最重要的直觉性目的,即为避免让死刑建立于上述纠葛情感中的「自我制约」和「他人管束」等两大管理功能和现存的秩序想像被打破致使天下万民惶恐不安、群龙无首。「好怕哪天自己或谁做出怎样的坏事」与「好怕被残杀的惨剧落到自己或谁的头上来」这两种集体情绪普遍蔓延,再与支持死刑的狂信偏执相赖相合构成无坚不摧的双重桎梏,无数个自诩清醒、自以为正义的人们便已落入「杀人迷局」的无限回圈无法自拔更不自知。

 

在任由民粹意识主导死刑执行的社会脉络中,当「死刑」透过杀人的手段产生越多群众约束力之时,同时也会让天下众生深刻体悟「杀人」之正义/正确价值的真实存在。于是,当人们越是期待以此作为的抑制杀心的力道,就会越发增强一种同时诞生于强烈情绪的、攀附道德的、攸关利益的「正义私心」与杀人的行为紧密扣合。然后,一旦某份源于私人情绪、私心审判、私利相关的意念让某人对其他人类心生杀机,当支撑「个人正义」的情感强度凌驾于「公众正义」之上,当人们无一不习惯道德情感主导正义杀人后,所谓凶案的发生也便如同因果轮回般合情合理地成了死刑建构社会秩序的一部份。日本、美国这些保有死刑的高度民主化社会中,屡见变态连续杀人魔的原因,依循此说或许也能稍有眉目。

 

在于私于公的权力限界都日渐消弥的民主世代,公权力的形构方式已然变革,多数人们的心之所向都在所谓自由的框架中得以实践,当每个人都是自己和国家的主权所有人,威权统治体系中许多原本不可冒犯的「得天独厚」也就不若以往那般「遥不可及」,不论何者的行为准则也只会更加浮动且流动。活在「个人权力」并不亚于「公众权力」且「多数民意主导政治」的年代中,只要「杀人」在前提上因为「死刑」的存在具有正确性,「人人都可以/在杀人」就将成为社会情境里的必然现实,杀人行为的产生最多只能被视同当代公民适应民主思潮的一种社会表现,论及死刑更不该拿包青天铁口断罪的年代同日而语。越是将情感上的道德正义与屠杀的行为相提并论,越是去鼓吹凭靠杀人就能解决问题实现正义的直观逻辑,人们就只会在这样的恶性循环泥沼中越陷越深。理想上,仅有透过废除死刑,另寻其他的妥善替代刑责,方能贯彻始终地让「杀人」在情感与现实都立基于「行为不正确」的位置,也才能从中建立「无杀人惨剧」的民主环境想像,并从而杜绝社会情感的暴力滥觞,死刑的废除将成为新秩序革命的开端。

 

死刑存废中的民主盲点和民粹盲从

 

论及废除死刑时群起反弹的原因归根究柢是为了什么?道德伦常吗?社会正义吗?再怎样冠免堂皇的理由背后,让任何行为之正确性被确立的,自然还是以私心为凭,否则所有眼高于顶的种种缘由都并不足以得到认同。面对著生命无法如愿的消亡可能性,逐步累积起来的「恐惧」、「憎恨」、「不安」、「威胁」在内心感受上和当今形式上唯一的「救赎」搭上了线,才有办法产生众心所向死刑独大的排他结论。回到台湾社会的情感层面试著分析「反对废死」之逻辑根源,因为深怕天外飞来杀身之祸,于是投射放大了那些已故亡人的种种惨状,齐头并进展开作祟的无端恐惧和抗拒便这样蒂固根深。

 

然而,只要眼高于顶的道德情感放不下的死刑等于吓阻凶刑、实践正义的思维,死刑的存在就会导致正邪浮动的「民主世代」在你杀我、我杀你的恶性循环中自我内耗;然后,情感上对死刑产生形同依赖的单方面坚持,便随之在民主自由的困顿结构中,形成更多盲点,造成更多问题。

 

其中一个不容小觑的问题是,当死刑成了多数人心中代表正义/保护自己的唯一途径,某种程度上,人们就已经放弃了自己面对任何可能凶案的自主能动性,不但无法意识到自己已经潜移默化地感染了成为凶手的充分条件,更放弃去思考、去寻找、去创造其他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多元方法。如是,越多人对死刑越是依赖,就有越多的人越不知道如何去面对仇恨、消弥对立,就算没有能力去投入发想更有约束力的司法制度,至少也该自我锻炼或散播善意以求自保,即使因此变得油腔滑调口蜜腹剑分明都是正确可行的。俗话常说行行出状元,一如求生之道之千奇百怪也自有一条生路,一昧仅知仰仗死刑以求自保,只是越发突显在达成道德正义情感条件后,人们是如何杀红了眼又无法自拔罢了。

 

死刑成为多数政治想像中唯一可行治理途径的情形,似是反映了生活压迫到自顾不暇的资本主义剥削现实,另一方面,却也不见诸如罢工、维权等等的其它反抗成为常态。终于,众人一股脑儿投注在死刑求保安康的正义期待,也就在大多数人都对自身公民权力/权利自我放弃的社会选择中,留下了没有被分散分毫的社会混乱邪恶能量,正邪相抵之际惨剧犹然继续发生,多年以来台湾在司法和社会意识上都没有任何显著的进步和改变,归根究柢,这才是台南学童割喉凶案发生的真正原因。令人无奈的盲点是,既然人人都放弃自己身为的公民影响力和自主能力了,就更没理由承认当今社会问题自己的无能也参了一脚吧?

 

另一方面,言论自由面临垄断的严重问题,更可以从反废死的普遍现实窥见冰山一角。其实,台湾的言论自由早已紧缩良久,从性相关言论的闭路封锁就知道,要成为被大声说出口的话,其充要条件是必须和主流道德情感、观感相符,否则,与之立场冲突者往往必须面对猎巫式的污名攻击,只得在民粹主导的压迫中坚持自己、腹背受敌:挞伐爱滋、淫乱同志、娱乐用药、近亲乱伦、多人性爱、小三、未成年性行为、人兽交、恋童癖等少数主体行为实践既是例子,反对废死更是另一个血淋淋的例子,而这样从民粹情感出发防碍他人自主的社会运作模式才是威胁言论自由和民主发展的最大问题核心。

 

挟仗著民粹道德正义感,摆出唯我独尊的姿态,反对废死的声浪在战局中盛气凌人地强压著属于绝对少数的异议对手,针对长期提倡人权价值的国际特赦组织投诸情绪化的仇恨敌意,面对废死联盟动之以情或说之以理的各种发言则都以否决的态度进行抨击、全面扼杀。然而,凶残的杀人命案并未因为死刑而消失,众人越是坚持也只会越让自己变得手足无措,越是手足无措想来又别无他法时只好继续坚持,恶性循环的无限恐慌必须要找个对象来承受这份无从宣泄的焦虑,异议人士便成了最显眼的目标;伴随猎巫式抹杀行动开展,摆脱民主世代杀人迷局的一种社会可能性也就这样毁在所谓民主的选择里,责无旁贷却不自知。谁都无法看清真相改变现实,憾事发生的于事无补才是真的,没人真心试图为弥补憾事设法努力也是真的,道德民粹紧缩言论自由所造成的自我阉割严重性可见一斑。

 

反媒体垄断运动的矛盾杂谈

 

再多举一个简单的实例:反媒体垄断的运动在几个热血青年学生的带领下沸沸扬扬地延续了快半年的时间,仿佛当今社会异议似是存在,但细看提出异议的水准已经具有无法突破的血继限界,被反对的财团首脑是旺中集团,被炒作的议题重点是历史重演共产恐慌的中国因素,诉求中真正在捍卫的根本不是言论自由的本质,台湾人经年累月对中国崛起的焦虑才是多边行动的交会重心。某种程度上,正是多数意识心生主权恐慌的思想共鸣创造了这次声势浩荡的街头行动,终究是忘了民主的重点应该摆在自己身上,再度让国家主权凌驾了自我主权,难保这份压抑累积下来不会在其他管道宣泄爆发,一如死刑这款由国家带头发起的全民霸凌。

 

众所皆知的是,公正的媒体从来都不曾存在,所有的媒体报导都只是主观再现的论述发表,而所有主观认知则都和一个文化脉络中的道德情感结构息息相关。只要民粹主流思维位同主宰的一天,只要现存的意识型态一日没有松动改变,针对既定想法冲撞的召唤和呼求就永远都只是边缘中的边缘。尽管身在边缘仍不失其酷儿骄傲,相同的垄断言论却已然以不同且更正确的姿态重获新生,变得更难被认清、驾驭、或对抗。在这样的社会情境中,当具有猎巫企图的情感火种在民粹思想中被轻易点燃,当多数主观正义之名的异己排除行动展开,言论自由最切身也最难防的民主失守便终成定局。

 

即便民粹道德情感的思想霸权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关键,这群号称反媒体垄断的学生并没有用行动直接触碰现实中言论自由被垄断的问题,针对上段所述的言论紧缩情形,至今也仍不见学生、学者发言呼求更多来自媒体和公民的自我检讨。所以,无论这样的集体行动其所言所行如何正确,无论众多媒体巨兽的荒唐行径如何错误,当今次学生运动主轴没有针对当今社会言论现状全面反省,有朝一日终成另一种内涵空泛的道德民粹思想时,这股不足称为异议的力量,也终将沦为原政治结构势力斗争中随时可以被牺牲的一颗棋子而尔。如同死刑存废的讨论之于犯罪政治的革命发展,这绝不是一个该面临牺牲的社会议题。

 

在此试问,若本行动诉求改将所有财团占据媒体的现实都纳入战线批判对抗,真的还会有人出面反对所谓的媒体垄断吗?如果发现反媒体垄断捍卫不了国家主权、对抗不了倾中意识的渗透,失去了行动的最大动机,是不是还有办法继续反对所谓的媒体垄断?难道是不能高喊台湾独立,才试著抓紧机会借尸还魂?这是不是也让战线落入蓝绿恶斗观点的反制缝隙,更容易被原有的权术语言掌握、松动、并瓦解?事实上,民粹霸权问题至少该享有与媒体垄断等值的忧心,在道德情感驱策下人们竟已然变得盲从,在言论环境被原意识型态宰制的社会语境中,早就看也看不清何者为盲了。

 

盲中有乱,乱中有序,而所谓的秩序中潜藏著不容忽视的危机,简单的结论是,台湾社会能有这样不堪的局面,每一个不慎参豁其中的人都推了一把;选择坚持死刑这样的社会管理方式,不只是在民主自由中最自轻自贱的偷生苟活,面对当今的社会动荡,更是民粹之后最自欺欺人的自食恶果吧!

 

轻易卸责的当权,不应轻纵的万恶渊薮

 

无论台湾,或者其他民主政体普遍皆然的最大盲点在于,多数民粹的新型态权力生成模式一旦被当权掌握就成了表象上法理兼具而更难以反抗的宰制手段,模棱两可的多数权益政治语言更能轻易成为当权卸责或妄为的便利借口。拿前段的分析为例证,若天真地以为能够树立某种不容貌犯的天条或无庸置疑的正义,这种目无时局的盲目民粹政治性行为治理除了不合时宜,试图在「我们都回不去了」的民主社会期待威权世界独有的正义道德(或者顺势期望归附强权),亦是带头放弃透过自主协商寻找、开拓任何新的道德共识或呼求。于是,人们无从试图反省、改变死刑执行的民主社会意义,只得放任死刑带来的副作用继续在未来制造更多发臭腐败却仍死有余辜的尸体而尔。

 

显然,支持死刑严惩凶杀行为的泛泛之言中,多数都将死刑借代衍生为「乱世应用重典」的最高司法/正义媒介,就连理应「耳清目明地」行使职权的监察院长王建煊也只知道食髓知味地不断火上加油,不明就里的官官相护实在让人不禁疑心。纠竟,当权全盘无视核心问题,还派出假中肯一哥大力吹捧死刑是为了什么?

 

一手高捧伪善至极的伪人权圣经和国际公约,一手放任乱象制造空隙来设法巩固自身的政治利益,中国国民党横行专政的跋扈态度在全面执政多年后已然马脚毕露,对近来群起的农、工、学生社会运动份子们来说,这绝对只是其恶劣行径的冰山一角。古今政客不分朝代蓝绿为达目的都知道要不择手段,一如每次只要宣称蓝绿斗争就可以为任何不顺己意的改革挡驾,按照往例用死刑犯的生命逝去来挽救支持声望的非常手段确实有求必应屡试不爽,废除死刑这种会影响其最大利益的事自然就要审慎考量能拖则延,倘若还有策动鹬蚌相争成为得利渔翁的美事,卸责愉快的当权者必定乐意推波助澜。全民反废死的情绪搭配主流媒体整齐画一的情感渲染,死刑带来动荡不安的恶性循环被主政者掌握,借此维持的仅有早该松动的统治地位,没有其他。历来唯有威权政府能够仅顾一己私利恣意妄为地分配资源、进行政治管理,台湾此刻的执政党却证明只要有心肯努力,与威权政体毫无分别的权术语言仍然可在民主世代通行无阻。

 

尚且不论主政者今次的政治意图为何,可以确定的是,乱世之乱天下万民都避之惟恐不及,所以在生死交关的慌张狂乱中,眼见死刑这根浮木就巴巴儿地攀上去;这破釜沉舟的一攀还真不得了,沆瀣一气的人们几乎忘了自身自由生存的真实基石,忘了只有在威权政治中代表正确、决定正义的铁口才只有那一张,忘了威权世界所谓的公道正义和故事真相也才仅有那一种,更忘了能够居高临下抛出这唯一浮木的人,一定待在绝对的安全地带,根本不会和自己站在同一条船上。仿佛身处戒严年代,在被统一的认知霸权里,人们就连有多少的异议份子莫名其妙死于非命都不得而知,就在沸腾情绪煽动中乖乖听话的僵尸,自动缓慢地将剩余的活人感染分尸。从民粹到纳粹,从审判到猎巫,针对提倡废死或者其他不同意见者只有扼杀和感染二途,整个社会道德的脑子都丧失了机能,更别说要质疑为何没有其他无副作用(或微副作用)的行政选择,又怎么来得及看穿死刑在台湾民主埋下的杀戮病根,又怎么知道真正应该面对批判并作出改善的对象是谁呢?

 

反正,死刑执行与道德情感相结合的情绪已经被一成不变的政治认知收编成功,行政团队就只需要随之起舞担任成就正义的英雄就好,根本不需要担负其他的社会责任,不需要费力投入更完整的司法程序、标准建置,不需要让属于民主世代理应更多元、更完善的社会正义获得实践成全。透过逐渐统合的舆论放送出全民共享的强力遮罩后,就当所有人都没了眼睛,难得一见的超高水准失职渎职,最高级下流的诈骗行为莫过于此。从此来看,媒体/公众言论的单一化的现实果然对当权完全有百利而无一害,难怪政院体系只管搬出依法行政的空洞说词连番推诿,相同的手法长年耕耘下来,言论紧缩的丰收果实收割之期看来是指日可待。

 

这种情感认知被操作的现象,和当今民主社会现存的残杀行为出现的意义相同,也无异于举国大众对死刑坚持的具体来由,这可以是众多公民面对民主自乱阵脚的不适应症,又或是种有心人士蓄意散布的僵尸型病毒传染病。台湾当权借由死刑唤醒威权式治理的渴望,利用民粹的道德认知让多数人乖乖听话再让少数人自取灭亡,仿佛端上台面的高级河蟹几乎无人不是吃的香甜,又有几多人在放弃自主思考、只知自欺欺人的偷生苟活中成了一个又一个乖顺的奴隶。若细究对于死刑的期望不难发现,台湾人在骨子里早种著和强权统一的深层欲望,伴随死刑正义对强权统治的美好想像,开始于民粹道德情感的沃土上扎根发芽;运用相同的策略反复几次下来,中国国民党等待时机达到「统一中国/威权回归」的政治目标也只是刚好而已。讽刺的是,反媒体垄断价值普及至此却没出面检讨言论紧缩的现实也罢了,反中国因素的意识高涨之际,却还没有人出面反对这种温水煮青蛙的统战手段,岂不怪乎?这种时候,诸多名嘴等级的意见领袖抨击废死、人权团体只管「责怪政府」不知民间疾苦,不见人家的对司法正义改革的其他倡议努力,多数舆论则随之诧异欧盟和国际人权组织只声援废死不声援台湾国家主权,进而吃味谩骂却不知道民主主权的血液正在流失,再多民间疾苦也是自作自受,看看那精美的国民教育,果真办得不著痕迹、服服贴贴,多成功啊!

 

本段落试图分析的重点,并非要揭示执政党的恶质行为何以为恶,而是要从所有逐渐变得紧缩、单调的公共论述泛滥状态里,看见全面性的言论自由、意识形态垄断绝对其来有自,在这个层面上,「台湾正在向极权国家看齐http://pnn.pts.org.tw/main/?p=51636」一文所阐述的忧思果真一点儿也没说错。若真要追究原因,傲慢愚民的执政当权自是不该被轻纵放过,身为自由人亦不应该杵在任何形式的思想迷信中一昧逃避民主世代的公民责任,。大难临头之余,谁都不该忘了强健民主的根基,一路只管病泱泱地硬撑前行,难免走向枉然黯淡的结局,所以才不该任凭所有自诩绝对正确的概念主宰思考和行动,只要让自己更有危机意识,只要给自己更多的时间空间自主反思,只要愿意和其他不同的声音多多进行对话,只要不去放弃自己可以展现的个人政治影响力,不论状况有多危急,都一定还能找到解决当今社会问题又不失民主过程的最佳方法

 

废死之外的未来性,死刑转型的可能性

 

回到死刑存废的问题来看,根据个人近日的观察结论,只要死刑在民主世代扮演的角色仍是凶杀防治语言中的最终正义和唯一武器,民粹正义与道德情感就会让杀人的行为持续和正义的杀人紧密结合,当具备情感正义即可杀人的道德讯息在每个人心中根深蒂固,以杀制杀的手段就只会制造条件引发更多可能的杀机。面对这个环环相扣的问题,唯独透过废除死刑去彻底否定杀人的正义和正确性,才能够有效地正面突破整个盘根错结的意识形态和社会结构与其联手造就的杀人迷局,摆脱恶性循环后惨案减少,掌握时代的自主自由思考更多,生活才更安定,考量才更周延,人身也才能安全。所以,在此主张废除死刑,并不是为了实现一个公众的正义,更不是为了捍卫宽容加害者的人权云云,撰文的出发点和支持死刑者分毫无异,都是为了成全自保之私欲才设法提出的主张而已。毕竟,人不会自愿进行不利于己的事,从来只会不小心陷自己于不义而已。

 

由于不想放弃属于个人的社会认知影响力,于是才想把这篇不专业也要硬写的社会观察长篇大论好好完成,但在强调任何正确作为都不应该绝对绑定的讨论前提下,这也仅止属于来自个人的观点,废除死刑也不会是真正问题唯一的解。情感民粹让公权力杀人的动作让道德正义和杀人合体又合理,坚持死刑则让唯一正义的实践和公权力画上等号却在民主矛盾中产生反诸求己的欲望,倘若是这两个现象分别造成了如今台湾所面对的社会问题,那么若能让现有的死刑制度稍微转个弯,似乎也能自成另一种摆脱杀人迷局的方法。

 

杀人迷局的产生,是因为在刑求针对自我、他我之约束意义上,为了使得人人都得以宣泄自保安康的生存私欲,我们给予一个人象征性的权力去杀了另外一个人,从中诞生的正义则让杀人的行为得到了道德支持的情感条件,这些情感条件的反扑方式也因此会被建筑在公权力之外仍千篇一律的杀人动作上。然而,解构死刑与正义之间的关连这个选项,关系到太多的既定利益和传统价值,要从此突破重围难度过高。再换个角度来看,若不把正义道德情敢民粹视为敌手,只将惩治杀人凶行的刑罚之「人杀人」手法适当改造,就算想要继续维持「死刑」制度其实无可厚非更无大碍。姑且不论检方求处死刑的标准浮动之公正与否,只要试图维持死刑的存在,就应该使用在民主社会脉络中相对无害的方式来使人失去性命,透过制度面的实践把夺走生命的权力/权利交还到生命的主人手中,用公权力给予死刑犯自杀的选择,用正义证明什么行为才是比较正确的。在具体的想像中,因应民主而转型的自杀式死刑,和威权年代皇帝赐死不得不死且立马要死的实行状况自然不同,死刑犯被给予的,是在无期徒刑的刑求中增加了可按照指定方法进行自尽的选项。

 

以这样的方式用自杀取代枪决,用等待自尽的新刑求思维取代单纯的暂缓死刑,不只能让杀人行为不应具备的正确性被彻底抹灭,还能让自杀的行为承接住来自各方义愤填膺的正义观感,进而形成有别于以往的公共意义。惟恐这样的作法会造成那种「想要自杀不如多虐杀一个人」的疑虑新生,所谓的死刑犯,除了服刑期间之劳役所得部分必须给予受害者的法定受益人以示负责,另一部分的劳役所得则用于打造程序正义和社会福利的司法体制改善、研究、企划、执行等等,此外,受害者主要的赔偿金,也应该搭配全民共同承担赔偿金的连坐机制,用以达成更进一步的抑制平衡。一方面,对死囚而言,基于是众多舆论挞伐才决定就范也好,或是面对被害人、被害人家属的歉疚罪恶感使然也好,倘若选择了自行生命结束的这条道路,若为就地正法也算是仁至义尽地保全了所有人心目中的人权和正义,若为冤案那就是民粹暴力血淋淋的全民共业。倘若无法结束自己的生命,若是被冤案的良心犯肯定自有转圜余地,若是万恶凶手也亲身经历了一次最切身的生命教育。当死刑有朝一日能够以此型态研拟转型,必将开启更多社会公众与生存、死亡的对话空间;自杀的行为也能够在此脉络中,被再造成为另一种形式被逼上绝路的选择,让凶杀他人变成走投无路的自掘坟墓,并透过并非全然正邪二元对立的双面刃,创造出受冤人士的生存空间,促使道德情感民粹者正视自己就是另类凶手的自省余地,每个案例更能在媒体报导中成为给予全民生命价值再教育的契机。

 

根据上述的个人分析,给凶嫌自杀选择权来取代用正义之名杀人的「死刑转型」制度改革,确有潜力成为台湾或者任何主张人权的民主国家意欲维持死刑时的最佳替代重犯罪治理手段;假若无法接受死刑的转型,考量到死刑让社会无法自拔的杀人迷局,支持废除死刑应该就是社会进步别无他法的必经选择。如果不能认同以上提出的办法,欢迎有兴趣者组织个人想法提出讨论,期待能激荡出更多的火花,希望是有整理过的观点论述。

 

「我是自由人,我支持废除死刑万言书」到此告一段落,谢谢收看。

no death penal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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