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5 15:38

〔记者刘力仁/台北报导〕以生产雨衣出名的股票上市公司达新公司,被查获中港厂绕流偷排含高浓度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另有不实申报及逃漏缴空气污染防制费情形,除缴回6871万4793元不法利得,台中地检署将中港厂3名历任、现任厂长及负责申报空气物染防制费人员共4人,以触犯空气污染防制法业务登载、申报不实及刑法诈欺得利等罪嫌提起公诉,最高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环保署环境督察总队大队长李金福表示,接获检举指达新公司将紧急状况时才能使用的备用烟囱不定期绕流偷排制程废气,并有不实申报空气污染防制设备所去除的空气污染物数量以逃漏缴空气污染防制费的情形。

李金福表示,由于高浓度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废气无色,肉眼看不见,环保单位利用科学仪器FLIR(红外线热影像仪)监控半年确认偷排事实,台中地检署去年7月21日发动联合查缉行动当场查获该厂绕流偷排废气行为,检察官王铭仁指挥保七总队第三大队及调查局台中市调处搜索查扣相关物证,台中市环保局计算达新中港厂8年内漏缴空气污染防制费计6871万4793元。

8月1日施行修正后的空气污染防制法,对于申报不实或于业务上作成之文书为虚伪记载者,提高罚金至新台币500万元以下,对于绕流偷排废气等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许可证内容操作者,提高罚缓至新台币2000万元以下。同时新增绕流偷排等排放有害空气污染物超过排放限值者,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00万元以上1500万元以下罚金刑责规定。

  • 绕流偷排废气管线及烟囱全景。(环保署环境督察总队提供)

    绕流偷排废气管线及烟囱全景。(环保署环境督察总队提供)

  • 环保单位利用科学仪器FLIR(红外线热影像仪)监控将近半年确认偷排事实。(环保署环境督察总队提供)

    环保单位利用科学仪器FLIR(红外线热影像仪)监控将近半年确认偷排事实。(环保署环境督察总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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