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审会驳回港商南海发展的双子星开发案。(图/翻摄自香港商南海发展有限公司Youtube)
▲投审会驳回港商南海发展的双子星开发案。(图/翻摄自香港商南海发展有限公司Youtube)

曾浩言/独立评论人

作为「台北西区门户计划」重点之一的台北双子星大楼开发案,自从成案开标以来,风雨不断,历经数次招标,最后在2018年年底由港资南海控股集团与马来西亚商马顿有限公司组成的团队获得最优申请人资格。孰料才半年光景,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就于今年6月26日以国家安全问题为理由,驳回南海控股集团在双子星开发案的投资。

投审会以「外国人投资条例」第7条规定中,禁止外资投资对国家安全有不利影响之事业为理由驳回。投审会最主要的论点在于认为香港南海控股集团经营者结构多为陆籍、业务与员工多位于大陆,加上南海开发股票质押给陆资控制公司,因而认定中国大陆对于南海控股有实质控制力,加上双子星开发案位居大台北地区交通枢纽,认定该投资对于国家安全有不利影响。

柯文哲在3月份审议阶段就对经济部投审会喊过话:「中资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你就讲嘛」。结果投审会找不到香港南海控股集团就是陆资的直接证据,只用过度推演的间接说法指涉该集团有受中国大陆实质控制的疑虑,无疑是「逢中必反」逻辑下政府滥权的最明显写照。在「逢中必反」逻辑下,任何与大陆沾上边的都可以用国安问题来限制,投审会所提出的双子星开发案位居大台北地区交通枢纽关系到国家安全,从常理来看根本是强词夺理,如果中共是幕后黑手,真要对大台北地区交通枢纽下手,何必投资数百亿盖两栋大楼受人质疑?直接派特务潜入台北车站进行破坏工作就好了,不仅隐密性高,成本又低。花数百亿帮台湾盖两栋注目的商业大楼来威胁交通枢纽,是中共傻?还是投审会呆?亦或是蔡政府的投审会当民众没有常识?

进一步就法论法,行政院从1990年开始便依据「外国人投资条例」第7条规定订出「侨外投资负面表列—禁止及限制侨外人投资业别项目」,其中罗列超过40项禁止或限制侨外人投资业别,其中并未包含建筑产业。双子星开发案本质是一般的不动产建筑业,如今投审会用「外国人投资条例」第7条来驳回香港南海控股集团的投资,不但用自己的驳回理由打自己规定的脸,更有政府带头钻法律漏洞的不良示范作用。

从去年的促转会「东厂」事件开始,到国安单位指示6大情治机关执行「讯安专案」,到提案修改「国家安全法」,到通过「公投法」与「国家安全法」修正案,再到这次投审会驳回南海控股集团投资双子星开发案,民进党政府铁了心为了巩固自己政权,毫无忌惮地扩权与滥权,「绿色恐怖」之说已非捕风捉影。这次投审会驳回双子星开发案投资,不只是行政滥权表征,更是一个警讯,连一个「港资」案都可以利用对现行法规扩大解释进行封杀,未来难保蔡政府不会利用修订后饱受争议的「国家安全法」,表面以「国家安全」为借口,实际上做的是打压异己,制造恐惧来达到其政治目的。蔡政府如果还是一昧操弄「国家安全」问题,利用滥权打压异己,利用恐中牌贩卖恐惧,恐怕到头来不只是赔了政权,更赔了国家未来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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