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15日電)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近日裁定中投、欣裕台被認定國民黨附隨組織案,在大法官就北高行聲請解釋案作成解釋公布前停止訴訟。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今天表示,黨產會將提起抗告。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於105年11月認定中投及欣裕台為不當黨產,將收歸國有;中投、欣裕台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

北高行在11日做出最新裁定。黨產會於黨產處分書所適用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相關規定,有牴觸憲法的疑義,已提出形成確信違憲的具體理由,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解釋。在司法院大法官就北高行聲請釋憲案作成解釋公布前,停止訴訟程序。

黨產會傍晚發布新聞稿表示,北高行審理期間從未以任何形式表達黨產條例有違憲之虞,也未詢問黨產會有關黨產條例適用疑慮,卻驟然於準備程序結束後,以聲請釋憲為由,裁定本件停止審判,實質剝奪黨產會答辯機會,嚴重傷害黨產會程序利益。

施錦芳接受中央社訪問時指出,黨產會將提起抗告。

黨產會指出,北高行裁定停止審判聲請釋憲,對黨產會的職權行使並無影響,最終仍繫諸司法院大法官的審理結果。在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期間,黨產會仍將繼續黨產條例立法意旨依法行政,續行不當黨產調查、處分等業務,不負國人期待。

黨產會進一步說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是105年7月25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揭示現代民主政治是以政黨政治方式呈現,因此有必要保障政黨公平競爭,以健全民主法治,使台灣民主選舉制度不再受不當黨產而左右,為台灣轉型正義法制化的濫觴。

黨產會說,北高行所審理的案件,是黨產會第一號處分,黨產處字第105001號處分書,認定中央投資公司及欣裕台公司為中國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其效果為凍結中央投資公司及欣裕台公司的資產,並使國民黨不得再任意使用非正當財源的財產,以確保政黨政治下政黨的公平競爭。(編輯:林興盟)10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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