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進一步發展素質教育,推進教育公平,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和家庭負擔,促進中小學生健康成長,日前,省教育廳發佈《關於清理規範中小學競賽活動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如有意見或建議可在爲4月13日前反饋。

徵求意見稿提出了嚴格競賽活動舉辦要求,規定任何單位(含培訓機構、媒體、社會組織、校外活動場所等)和個人不得舉辦、承辦、協辦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外語等任何形式的學科競賽活動。經批准舉辦的各類競賽活動必須堅持公益性原則,尊從學校與學生自願。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條件強行要求學校或學生參加。

徵求意見稿規定,經批准舉辦的面向中小學生的競賽活動不得"以賽促銷"、"以賽代銷"附帶推薦或銷售任何資料、商品和培訓服務等;不得向參賽學校和學生收取任何形式的活動費、報名費、材料費或其他各種名目的費用。

同時,徵求意見稿對小學考試招生行爲也作出相關規定。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所有公、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均不得采用筆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知識性考試方式選拔生源;不得通過舉辦相關培訓班或與其他教育機構進行合作,提前選拔、特殊培養學生;不得以各類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學習等級或培訓機構的測試(學習)成績等作爲招生入學、轉學、插班依據或參考;不得登記、收取適齡兒童少年學科競賽或等級的證明材料(含複印件),不得要求填報適齡兒童少年學科競賽或等級證書情況;不得在起始年級預留學位並通過中高年級增班轉學等形式從其他學校選拔學生。

全省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起全面取消體育類、藝術類、科技類、比賽類、過程評價類等中考加分項目。各地同步取消地方規定的各類加分項目。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統一招生時,不得將各類競賽成績作爲錄取依據。

規範中小學招生時間程序。市(州)教育行政部門要明確規定當地中小學招生時間,其中,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登記報名時間不得早於當年5月下旬。民辦學校要按照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安排,與公辦學校同時段招生。嚴禁任何學校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提前組織報名、安排招生,嚴禁在學生完成小學畢業考試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前自行組織招生考試和錄取新生,嚴禁將未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學生提前送到高一級學校就讀,嚴禁任何學校以任何形式剝奪初中畢業學生參加中考和錄取的機會及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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