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神話與社會、傳說、宗教、故事

神話與社會系統

神話系統的產生是基於特定的社會系統階段,沒有特定的環境條件,神話就無法繼續的產生。在文明發展初期,神話、民俗是保存實踐成果的重要途徑,例如原始時代的巫術即是功利性的,為勞動服務的。只是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在傳說時代裏部分的習俗在實踐中被廢棄,部分則尚對生產生活實踐具有一定現實意義。總的趨勢是神話、民俗與社會實踐需求的直接聯繫是在加速分離的。

隨著時代的發展,自然、社會的狀態發生了質變,而神話系統是社會環境中的系統,必然需要適應環境,但神話不會僅限於適應環境,還會合自目的性的去改造與創造環境,以維持其存在和不斷的發展。儘管因為環境條件改變,導致神話系統所接受的負熵逐漸減少,同時其它系統對神話輸入大量的正熵,導致了神話的結構混亂、損毀。在這種情況下,或者發生系統結構的崩潰導致信息丟失,或者為民間傳說、宗教神話、文學故事等系統改造和吸納。神話在生產力高度發達的現代社會就主要用來滿足藝術審美需要和作為寶貴的歷史文化研究資料,這個過程就是神話系統慢慢演化為文學、民俗學子系統的過程。

本篇限於篇幅和精力,僅簡單討論神話與傳說、宗教、故事這幾個具有較緊密聯繫的系統,民俗活動之類的,留待日後再填坑。


神話的同級系統——傳說

因為神話、傳說與民間故事之間存在著相當大的共性,難以準確的定義和區分,由此也可以知道這些系統之間也存在著非常緊密的關係,它們的相互作用對整個的神話系統演化具有不可忽視的結果。考慮到這一點,本文暫且簡略的對傳說和故事作出一定的描述。

根據同樣的方法,可以得出傳說產生的原因:

第一、傳說系統的產生和發展符合古代社會系統的目的性。通過民俗學者對民間傳說的調查研究成果,可以發現在社會各層次系統中流傳著的各種傳說,對維持系統的穩定和促進系統發展具有一定的有利作用,例如通過傳唱民族英雄的傳說,可以加強整個民族的凝聚力。

第二、受到古代的人類社會內部分人羣的思維方法水平的限制。如果說神話是整個人類社會共同的思維方法水平所導致的,那麼傳說就應該說是當時部分的人羣的思維方法水平所導致的。雖然從整體上而言,相比較原始人,隨著時代的發展人類的理性思維已經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提升,但由於這是一種漸進式的過程,所以除非等到全人類都建立了以客觀為原點的科學實證思維,否則在對認識進行整理時,因為思維方法的侷限性導致的扭曲是無法避免的。

第三、古代社會實踐成果相對於現代水平來說,積累不足。儘管人類的實踐成果是在不斷的積累的,但是在近代之前,人類對世界對社會的認識都還不足以達到一種質的飛躍,直到還原論思想的傳播,塑造了一個新的時代。再到十九世紀的自然科學三大發現得出,馬克思和恩格斯才通過對當時的人類實踐成果的總結,提煉出馬克思主義哲學。沒有對客觀世界形成較成體系和系統的認識,就容易形成唯心主義的溫牀。

第四、口耳相傳仍然是普遍性信息傳播方式。雖然在出現了完善的文字系統和發明瞭造紙術、印刷術等科學技術之後,古代信息的傳遞和存儲的效率相比以前得到大大提升,但是由於生產力的限制和生產關係的反作用,廣大的人民羣眾並沒有能夠充分享受到這些便利,口耳相傳仍然是重要途徑。

第五、這條與神話相同,不做贅述。

總的來說,隨著人類實踐成果的積累,在古代,人類整體的思維方法水平較原始時代已經具有了很大的進步,但是通過直觀感受總結現實中事物的現象,從而積累成經驗,並指導自己進行實踐的過程,仍然是整個社會的主要方式,同時人類對世界的認識依然是一種很淺薄的程度,還沒有對世界產生足夠的認識。於是不可避免的,在對實踐成果進行整理時,對事物的認識會產生扭曲的結果。例如從《淮南子·說林訓》將造人的工作給眾神分擔,到《風俗通》中女媧親手捏的人高貴而藤條蘸出的人低賤,再唐朝的《獨異志》 中是伏羲女媧兄妹結合而產生人類。這些異文都是古人對人類起源這個問題的直觀感性的思考,思維方法水平改變不大,只不過是具體內容隨著社會系統的發展而發生了演化。

從神話到傳說,當支持神話產生的條件改變時,即當社會整體上的思維方法水平和知識積累達到一定程度,人們已經較少的採用具有幻想性質的故事對實踐成果進行整理,那麼就可以說社會進入了傳說時代。雖然因為人類認知水平的限制,導致了傳說的產生,但相比而言傳說已經不再是文化系統中的核心,而是一種補充。簡單的講,神話的產生是社會系統整體認知水平決定的,傳說則是因為人類社會系統的子系統認知水平決定,神話與傳說都是客觀唯心主義的認識體系。

實際上神話學界對於神話、傳說的定義及其涵蓋範圍爭議是很大的。從實踐上來說,神話、傳說系統的共性往往可以讓人們將其合二為一,統稱為神話傳說系統。具體研究中,可以根據需要的精度,決定系統模型。經典神話論或者說狹義神話論與廣義神話論的區別很大的關鍵就在於二者是否將傳說系統歸納於神話系統,從上文可以看到,這實際上是對神話和傳說關係的認識問題。在不同的理論體系中,術語的定義不盡相同,這是需要注意的問題,客觀本身是統一的也是複雜的,層次性與類型性相互交織。

因為本文僅討論神話系統,暫且不對傳說系統展開更多的研究,當然了從現實來說,神話研究的深入也必然需要結合對傳說的認識。


神話與宗教、宗教傳說的形成

在神話與社會的相互作用中,當神話系統對環境進行主動的改造,就使得社會系統中形成專門結合神話的組織,表徵在原始社會就是巫祝。當然了,這也是因為社會系統需要在原始的公有制社會下,原始的宗教組織其實承擔著為生產實踐和生活水平提高服務的職能,例如通過田野調查可以發現比較樸素的巫術都是直接為生產生活服務的。原始宗教系統的組織聯繫鬆散,部落層次的原始宗教子系統的系統間開放性低,整體有序度低,這與神話系統的情況是相合的。

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在新的歷史階段裏,各種神話、哲學、原始信仰等信息,經過宗教創始人進行自覺的整理、規範,實質就是進行公理化過程,形成宗教的教義。宗教創始人的言行舉止與思想在社會系統之中引發了漲落,這個漲落一旦得到放大,那麼一方面就在社會層次上自組織形成了宗教團體,一方面在文化層次上就形成了一個以宗教教義為核心的傳說系統。成熟宗教的有序性、穩定性、組織複雜程度是遠遠高於原始宗教的。例如公元前六——前五世紀,古印度出現了與婆羅門思潮相對立的沙門思潮,佛教思想即是其中一種。釋迦牟尼經過長期的學習與思考,吸納婆羅門和其他外道思想中有價值的內容,整理出一個較完善的思想理論體系,並與追隨者創立佛教團體,最終自組織形成了一個龐大的佛教系統。經過印度社會系統的自組織,在婆羅門教的基礎之上,又產生了現在的印度教系統。

這裡並不是說宗教傳說是神話系統更高的發展形態的。神話傳說都是客觀唯心主義範疇的認識體系,而宗教傳說與神話很明顯的一個區別就是,宗教傳說的核心是宗教創始人對事物的認識以及外延,可以說作為以公理化方法搭建起來的教義,其公理就是教主的個人認識。宗教的認識是具有統一源頭的,這也是判斷宗教之間派系情況的一種方法。這種特殊性決定了後繼者只能在原始教義上打補丁,如果推倒重要的基礎教義,建立教義體系的新模式,那麼不是建立了一個新的宗教,起碼也是新立一個分支。像基督教與猶太教很大的一條教義區別在於,猶太教認為耶和華是猶太人的神,而基督教認為信仰耶和華的都是其「選民」。通俗來說,宗教傳說也常稱為宗教神話,但這種稱呼明顯是混同了神話與傳說之間的差異的錯誤情況,應當把宗教傳說歸入傳說系統的子系統。

請讀者注意,神話傳說與社會、宗教的作用是辯證的,本文這裡僅簡單討論了神話和傳說對社會系統的作用,未進行全面討論。


神話與故事的關係

神話、傳說、故事這三個詞可以說是拆不開的。從形式上來說,神話傳說一般都是以故事的形態存在的,喪失了信仰性的神話,無疑也是非常經典的文藝作品。從文學的角度來說,神話、傳說都只不過是故事的子系統,然而需要注意到,神話傳說實質上是一種客觀唯心主義的認識體系,文學創作中的故事並不具備這個性質,這是一個本質性的區別。

打個比方神話傳說是以故事為皮,哲學思考為骨。神話是以故事的形式,對古往今來的客觀世界進行解釋。譬如創世神話解釋了世界的產生和發展,始祖和造人神話寄寓了人們對自己來源的探求,英雄的故事指引了人們的精神追求,死亡與幽冥的神話警示了人的未來,這些綜合起來都起到了塑造接受者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作用。

神話的原初地位,也深刻影響了後世文藝的發展。內容上,瑰麗神祕的典故意象成為了後世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源泉。形式上,恢宏的史詩成為了不朽的典範,靈活成篇的口頭故事奠定了散文的基礎。

從神話傳說與故事的差別,可以對某些具有一定迷惑性的命題進行簡單明確的判斷。比如說某些集體創作的故事體系是否應該歸入為神話?網路上盛行一種將某些集體文學創作的故事稱為神話的情況,比如說克蘇魯奇幻小說體系常被稱呼為克蘇魯神話。對比神話傳說與故事可以看到,二者之間存在本質差異,在學術中不應當混淆。

又比如基於神話傳說的材料創作的文學作品應該歸類於哪裡?按調查,古典神話小說創作時就從神話傳說中吸收了大量養分,而在傳播中又廣泛的影響了民間信仰,有學者據此,將《封神演義》《西遊記》等小說內容歸類為神話傳說。這實際上是神話傳說系統與文學之間所必然存在的相互作用情況,古典神魔小說必然性的會反應出歷史背景中的神話傳說,但小說本身是文學創作的產物,雖然廣泛傳播之後其內容影響了民間信仰與傳說,不過這並不意味著小說本身就是傳說的一部分,小說仍然是小說,只是傳說系統受到了文學的作用。

有人說洪荒小說體系和神話傳說本質上都是幻想故事,千百年後洪荒小說故事就會成為神話傳說了,這種說法實際上是很直觀感性的結論,沒有辨析故事與神話傳說的本質差異以及神話傳說產生的社會歷史條件。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