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我國新型城鎮化高質量發展是實現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路徑。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城鎮化是邁向高質量發展的必由之路。那麼,高質量推進新型城鎮化發展需要遵循什麼規律?新型城鎮化高質量發展的基本思路是怎樣的?實現新型城鎮化高質量發展應該朝著哪些方向推進?詳情見下文。
推進新型城鎮化高質量發展是國家實現基本現代化的必由之路,不僅決定著中國城鎮化發展的未來,而且決定著世界城鎮化的前景,影響著世界城市化的發展質量。新時代中國的經濟發展正在由高速增長階段轉為高質量的發展階段,相應地城鎮化發展正處在由中期快速成長階段向後期質量提升階段轉變的過渡期,也處在城鎮化由低質量發展向高質量發展邁進的關鍵轉型期。
為了實現這一戰略轉型,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黨的「十九大」報告會議等連續提出要著力提高新型城鎮化發展質量,走綠色、集約、高效、低碳、創新、智能的新型城鎮化高質量發展道路。這既是對國家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做貢獻,也是對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做貢獻。推進中國新型城鎮化高質量發展是實現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路徑,更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戰略手段。
高質量推動新型城鎮化發展,是對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也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中國新型城鎮化發展的根本指針。過去70年中國傳統城鎮化發展成功解決了「快不快」的問題,新時代背景下的新型城鎮化突出強調高質量發展,根本在於解決城鎮化質量「高不高」、城鄉居民「滿意不滿意」等關鍵問題,走低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低碳排放、高綜合效應的集約型發展道路。新型城鎮化高質量發展的內涵可以概括為高質量的城市建設、高質量的基礎設施、高質量的公共服務、高質量的人居環境、高質量的城市管理和高質量的市民化的有機統一。
高質量的城市建設要求採用現代化的技術和綠色建築節能技術等推進建設緊湊城市、精明城市、綠色城市和智慧城市,提升城市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等級、標準、智能化程度、共享化程度和運行效率。
城鎮化發展質量的提升與其所處的發展階段密切相關,同時也與城鎮化發展速度的快慢有重要的相關關係。早在1975年美國地理學家諾瑟姆(Ray M Northam)就把城鎮化發展過程概括為一條拉平的S形曲線,劃分為城鎮化發展初期(城鎮化水平<30%)、發展中期(城鎮化水平介於30%~70%)和發展後期(城鎮化水平>70%)三大階段,分別對應於工業化初期、中期和後期,這就是特定區域城鎮化發展的經典三階段論。但三階段論無法與特定區域的經濟發展四階段論、經濟增長四階段論一一對應,並且對城鎮化第二階段的劃分區間過長過粗,過多地照搬或遷就了諾瑟姆的觀點,具有時代的必然性、認識的侷限性和視野的侷限性。
中國新型城鎮化高質量發展的四階段性規律表明,特定時期的經濟發展階段必須與城鎮化發展階段同步一致,一一對應,超前或者滯後均會加大城鎮化發展帶來的城市病,新型城鎮化發展的四階段性規律要
求協調城鎮化發展速度與發展質量之間的辯證關係。城鎮化水平年均增長速度宜保持在0.6~0.8個百分點,在不同階段,該快則快,該慢則慢。
新型城鎮化高質量發展的漸進模式漸進式城鎮化高質量發展規律包括農民社區化、中心化、鎮民化、市民化四大漸進過程(圖2),其中把自然村變為中心村和農村社區、把中心村提升為鎮民化均屬於漸進城鎮化模式。這種模式可做到農民完全可不進城,但仍可享受到城市居民享受的各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待遇。
高質量推進中國新型城鎮化發展,需要實現五大戰略轉變,即:城鎮化發展速度由「坐小汽車」的過程轉為「騎自行車」的過程,城鎮化發展目標由數量型轉向質量型;城鎮化發展過程由「一步到位」轉向「分步到位」,由激進式轉向漸進式;
高質量推進中國新型城鎮化發展的戰略方針為:突出引導發展城市羣,嚴格控制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發展,合理髮展大城市,鼓勵發展中等城市,積極發展小城市和小城鎮,形成城市羣與大、中、小城市與小城鎮協同發展的高質量發展新格局。推進中國新型城鎮化高質量發展的主體空間形態是城市羣,把小城鎮作為中國推進城鄉統籌發展、農民市民化的重要基石和提升城鎮化發展質量的重要手段。嚴控「兩大」(超大城市與特大城市),激活「兩小」(小城市與小城鎮),抓穩「組羣」(城市羣),合理佈局,均衡發展。將新型城鎮化發展方針納入《城鄉規劃法》,賦予法律地位。
高質量推進新型城鎮化發展的路徑可概括為「高效、低碳、生態、環保、節約、創新、智慧、平安」16字,通過環境友好型城市、低碳城市、生態文明城市、精明增長城市、創新型城市、資源節約型城市、智慧城市和平安城市建設,推動城市由亞健康轉變為健康城市(圖3)。
推進中國新型城鎮化高質量發展,要用系統性思維、全局化視野和協同作戰的智慧與能力,統一思想,凝聚共識,加強頂層設計、注重整體謀劃,形成系統設計、整體謀劃、協同推進的局面。通過頂層設計與整體謀劃有機融合,形成整體協同性,推動新型城鎮化向更高質量不斷邁進。
堅持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繼續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推動產城融合,以產促城,以城促產,產城互動,建立智慧低碳、多規合一、創新驅動的產城融合示範區,促進城市集約緊湊發展。
城市與鄉村始終不可分割,城市病與鄉村病互為因果,互相傳染,城市病問題解決了,鄉村病自然得到治理。這就是為什麼國家在制定新型城鎮化規劃的同時,推動實施鄉村振興規劃的原因。因此,在推進新型城鎮化高質量發展中,必須堅持城鄉融合發展,統籌實施新型城鎮化戰略與鄉村振興戰略,深刻把握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意義。
一是重塑城鄉關係,推動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逐步延伸到鄉村地區,以特色小鎮建設為突破口,加快鄉村振興進程;二是藉助城鄉人口流動趨勢,盤活鄉村閑置建設用地,解決資源錯配和供給錯位的結構性矛盾,建立農業產業佈局及農業資源環境保護利用得到管控體系;三是建立農業綠色生產制度,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立新型股份合作經濟;四是進一步加快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步伐,制定穩定的土地政策,加速農村土地合理流轉,激發鄉村內生動力;五是建設一批國家鄉村振興示範區,從實驗示範中提煉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有效模式,為實現城市現代化和農業農村現代化奠定基礎。
考慮到我國新型城鎮化發展的地域差異顯著,新型城鎮化高質量發展客觀上要因地制宜、因類指導,可將全國新型城鎮化高質量發展區域劃分為城市羣地區(I)、糧食主產區(II)、農林牧地區(III)、連片扶貧區(IV)、民族自治區(V)共5大高質量發展類型區和47個亞區 (圖4),五大功能區的地位如圖5所示。
到目前為止,中國已經開展了246個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城市(鎮),在「下放許可權、創新機制、激發活力、提高效率」等體制機制創新方面取得階段性進展,但與推進城鎮化高質量發展的要求相比相差甚遠。需要進一步深化改革,創新新型城鎮化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包括新型城鎮化發展的戶籍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產權制度改革、設市制度改革等,聚焦激發市場活力,深化城鎮化高質量發展的關鍵制度改革。
2017年1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和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了《關於規範推進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建設的若干意見》(發改規劃〔2017〕2084號,2018年9月18日國家發改委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建立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高質量發展機制的通知(發改辦規劃〔2018〕1041號)》。通知明確了規範建設特色小鎮、建立特色小鎮高質量發展的基本機制。
高質量推進新型城鎮化發展必然受到資源環境的約束與脅迫,而高質量發展的一個重要體現就是不能超過區域資源環境承載能力。這就要求協調好新型城鎮化高質量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及生態文明建設的相互制約與促進關係,分析城鎮化高質量發展的資源環境效應,揭示城鎮化高質量發展與資源環境交互脅迫機理與規律,動態分析二者相互脅迫的病理程度與動態閾值,隨時做出新型城鎮化高質量發展的資源環境預警,並提出相應的調控方案與調控路徑。
(1)新時代背景下中國新型城鎮化突出強調高質量發展,根本在於解決城鎮化質量「高不高」「好不好」、城鄉居民「滿意不滿意」等關鍵性問題,走出一條低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低碳排放、高綜合效應的集約型發展道路,實現高質量的城市建設、高質量的基礎設施、高質量的公共服務、高質量的人居環境、高質量的城市管理和高質量的市民化的有機統一。
責任編輯:林冬娜、鄧小雲︱文章來源:《地理研究》
文章鏈接:資訊 | 我國新型城鎮化高質量發展的規律性與重點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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