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个人征信报告有三大部分:信用报告头、信用报告主体和信用报告说明,每一部分又分若干明细项目,比如,我们最关心的信用报告主体分为个人基础信息、信息概要、信贷交易信息明细、公共信息、查询记录。一笔贷款能不能审批下来,能批下来多少额度,并不仅仅由信贷交易信息明细决定的,还有很多因素,比如查询记录。查询记录包括两项,查询记录汇总和机构查询记录明细。

先说查询记录汇总,看案例。通过查询记录汇总可以清晰地看到,最近1个月内的查询机构数、最近1个月内的查询次数、最近2年内的查询次数。

这一份征信的查询记录汇总十分干净,三项内容全部是0,说明当事人最近1个月没有因为贷款审批和信用卡审批的征信查询,最近2年没有贷后管理、担保资格审查和特约商户实名审查的征信查询。贷款审查人是比较喜欢这类征信的,至少,最近1个月没有到银行(准确地说是没有到接入央行征信的机构)申请过贷款和信用卡。但是这个客户不一定是白户,因为他在最近两年内有过融资查询记录,这项内容在查询记录汇总里看不到。

再看这一例。

从数据来看,这个人的征信好象还可以,不过别急,继续往下看机构查询记录明细。

从完全的查询记录明细上我们看到,当事人最近一年有21次的征信查询,其中6次贷款审批查询,10次信用卡审批查询,而且这些查询涉及多家金融机构。这么多的征信查询记录,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他在疯狂地找钱,也就是说,有强烈的资金饥渴,到处借钱,资金链相当紧张。

当贷款审批人员看到这些查询记录,有了这些印象以后,怎么会放心地把贷款批给他呢?他会问借款人,你都这么缺钱了,还到我们这里申请贷款,贷款到期你拿啥归还呢?即使你有收入,你还要归还别的贷款,剩下的才可能归还我们,我当然不敢把钱贷给你了。

总结,征信记录查询次数太多,可能被解读为缺钱,缺钱的后果,不被银行信任,银行嫌贫爱富的风险偏好,自始不改。

那么,多少次算是多,多少次数是少呢?没有统一规定,各家银行都不相同,有的是最近三个月不多于6次,有的是最近半年不多于10次,有的是最近一年不多于10次。由各家银行的风险把握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决定。

以下内容是充话费送的:

查询原因,可不是完全准确的。也就是说,你申请贷款查询,可能被查询人填成贷后管理,对你的贷后管理查询可能被查询人选择成本人查询,所以,很多审批人把查询原因这一条直接忽略,不管是啥原因的查询,都被当作贷款审批查询,尤其是本人查询。我们可以思考一下,一般情况下我们不会无缘无故地去查询自己的征信,即使自己到人行的自助查询机上去查询,也有一定的理由,其中最主要的理由就是担心个人征信不合作,或者是应贷款机构要求提供个人征信报告(有的贷款机构还没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客户需要自己到人行查询列印征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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