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以來,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土地資源保護與社會經濟發展矛盾日益突出。經過40年的探索,我國耕地保護政策大致形成五個階段,實現了從政府意識到基本國策轉變、從單一治標向體系治本轉變、從政府主體向多元共治轉變、從數量保護到「三位一體」保護轉變。當前國家耕地與基本農田保護政策體系主要表現在管控性保護、建設性保護和激勵性保護三方面。根據當前國家耕地與基本農田保護政策體系,本文提出了在國土空間規劃編製中耕地保護的相關建議。

一、耕地保護髮展歷程

在耕地保護政策演變過程中,耕地保護逐步實現了從政府意識到國家意志轉變、從單一治標向體系治本轉變、從政府主體向多元共治轉變、從數量保護到「三位一體」保護轉變。發展歷程主要有五個階段。

2012年原國土資源部發布的《關於提升耕地保護水平全面加強耕地質量建設與管理的通知》,在提高耕地質量、提升耕地產能和改善生態環境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舉措,其中包括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全域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強化耕地佔補平衡、從數量到質量到產能、實施耕地輪作休耕等措施。至此,我國耕地保護進入「三位一體」(數量、質量、生態)的政策強化階段。

二、耕地與基本農田保護政策體系

隨著《土地管理法》的幾次修訂,立法思想也發生了重大變化,從控制建設用地供給管理為主轉變為以保護耕地為主。現階段耕地與基本農田保護政策體系主要表現在管控性保護、建設性保護和激勵性保護三方面。

其中,管控性保護主要包含通過編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加強土地規劃管控和用途管制、嚴格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和保護、落實耕地佔補平衡機制等。建設性保護主要包括開展土地整治補充耕地數量和、提高質量、實行耕地耕作層剝離再利用、開展耕地質量調查評價與監測等。激勵性保護主要包括實施基本農田保護經濟補償制度、加強對耕地保護責任主體的補償激勵、以及實行跨地區補充耕地的利益調節等。

三、國土空間規劃編製中耕地保護的相關建議

1.科學分解指標、精準落實任務

在市級將耕地保有量及基本農田保護指標分解到各縣區時,需綜合各縣區現有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現狀、自然資源特徵、社會經濟情況、城市發展需求等因素,並建立指標分解模型及體系。在縣、鄉級落實指標時,需結合「兩規」(城總規、土總規)評價結論、雙評價結果、城市自然資源狀況,以及「三區三線」劃定要求、城市戰略發展安排等因素給予落實。

2.科學劃定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

在劃定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時,以現有永久基本農田為基礎,將質量不符合要求,以及依據《自然資源部 農業農村部關於加強和改進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規〔2019〕1號)中對重大建設項目類型的定義,將重大建設項目需佔用的永久基本農田劃出,並將耕地質量較好以及高標準農田、墾造水田等土地整治項目補充劃入,形成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實現永久基本農田數據、質量、生態、佈局「四位一體」。

3.合理調整永久基本農田儲備區(整備區)

以現有永久基本農田整備區為基礎,一是根據未來一定時期內重大建設項目佔用、生態建設等補劃永久基本農田需要,確定儲備區劃定規模,劃定合理比例;二是綜合遙感影像、現狀數據、實地核查、規劃銜接,確保儲備區質量能達到補劃的要求;三是儲備區劃定需協調好保護和發展的關係,將城鎮開發邊界內現有整備地塊劃出,農業空間內未劃入的優質耕地劃入。

4.城鎮開發邊界少佔耕地特別是水田

在劃定城鎮開發邊界時,需堅持能少佔就不多佔、能不佔就不少佔的原則,儘力避開或少佔耕地特別是水田等優質耕地,提高規劃實施可操作性。對於連片程度高、質量較好、地類為水田的耕地盡量避開,優先佔用質量較差、地塊零碎的耕地。

5.推進生態化土地綜合整治

從生態化、全局化的角度統籌安排高標準農田、墾造水田、未利用地開發、土壤修復、土地復墾、環境整治等項目,實現耕地生產與生態功能的統一、單個項目與整體效益的統一。

作者簡介:

孫錦海:空間規劃事業部總經理,國土高級工程師,主要研究方向為國土空間規劃、國土政策和城市更新等。孫曉桃:國地科技空間規劃事業部項目經理,國土工程師,從事國土空間規劃、國土政策研究。

責任編輯:林冬娜、鄧小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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