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林长顺新北15日电)涉及伪制降血脂药物「冠脂妥」的被告潘骏达交保后,未按时向警方报到,疑弃保潜逃。汐止警分局今天表示,刑责区侦查佐及派出所员警未落实执行,依规定惩处缺失员警。

潘骏达涉嫌自民国104年起,向住在中国的女子购买前一代降血脂药,带回汐止租用的民宅充当工厂,伪造「冠脂妥」批发转卖各地药局,获利新台币6900万余元。检方去年依药事法等罪起诉,具体求刑20年。

全案移审新北地方法院后,法院今年2月间裁定潘骏达100万元交保、限制住居,且每天晚间9时前到汐止分局社后派出所报到。

新北地方法院昨天开辩论终结庭,但潘骏达缺席,才发现潘骏达并没有定期向警方报到,疑弃保潜逃,警方也没有通知法院。法院将拘提潘骏达,如无法拘提到庭,将审酌有无逃亡或藏匿再发布通缉。

汐止分局指出,2月初接获新北地院函文通知并由刑责区侦查佐转交派出所办理,过程中派出所员警未呈报所长及落实转交,导致案件未落实执行,分局已重新律定流程,并依规定惩处缺失员警。

汐止分局表示,侦查队游姓侦查佐因便宜行事,且未能主动掌握后续潘嫌动态,也未将本案以交办单发交社后所办理,导致后续无人督办执行情形,拟申诫2次、前侦查队队长叶仓池(现职瑞芳分局侦查队长)考核监督不周,拟申诫一次。

另外,社后派出所陈姓员警签收公文后,未向正副所长报告,且未主动与警勤区员警确认是否接收到公文,导致案件脱管,而案件经新闻媒体报导,严重影响警誉,拟记过一次;另所长洪献政,未能每天检视相关簿册,考核监督不周,申诫一次。(编辑:张铭坤)10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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