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廂美國商務部剛宣佈對中興重啟和解協議項下的七年禁止出口令,這邊中國商務部就表示高通就收購恩智浦的併購交易向中國商務部撤回了審批申請,申請撤回申報,並已經重新申報。商務部將繼續按照《反壟斷法》的相關規定,依法公開、公平、公正地做好該交易的反壟斷審查工作。對於高通公司已經提出的救濟措施的方案,調查機關進行的市場測試初步反饋認為,高通公司方案難以解決相關市場競爭問題。

嗯,你看,中美兩國都是文明的法制國家,幹任何事情都是基於自己國家法律、公開、公平、公正的進行的。這簡直就是國家之間競爭的文明化了:現代意義上的競爭,不僅僅包括軍事競爭、文化競爭、意識形態的競爭,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競爭:法律規則的競爭。文明人和社會人兒的區別,就看誰更能在規則的框架下、而不是在拳頭的威脅下更多的佔到對方的便宜。你看,雙方都拿法律說事兒,多麼的理直氣壯啊!美國商務部說:我們罰中興,和中美貿易戰沒有關係,主要是中興違反了美國法律和雙方之間的和解協議;中國商務部說:高通公司這個審查,也和中美貿易戰沒關係,我們嚴格按照法律進行三公處理。

算個小帳,美國政府罰了中興10多億美元;如果中國政府不批高通的交易導致併購恩智浦的交易失敗,高通向恩智浦支付20億美元反向分手費。這兒算式是開個玩笑,這賬雖然不能絕對這麼算,但挺有意思。

雖然美國商務部很牛,但是中國商務部的power也是不可小視的。今天我們從交易的角度來任何一筆世界級的跨境併購交易都不能忽略的監管機構:中國商務部。

以往大家熟悉的都是CFIUS相關的反向分手費、和HSR相關的反向分手費以及和EU反壟斷審批相關的反向分手費,現在,MOFCOM反向分手費已經成為了併購交易中的熱門辭彙了。

比如前段時間兩家晶元廠商Marvell與Cavium併購交易中的就出現了「MOFCOM Termination Fee」 。Marvell宣佈以現金+股票共計60億美元收購Cavium公司,交易中出現了和中國商務部反壟斷審批相關的分手費。Marvell作為併購方,將承擔中國商務部審批的監管風險,在未能在交易最終完成日獲得審批,或者故意違反合約義務未獲得審批的情況下,Marvell將向Cavium支付5000萬美元的分手費。

知道中國商務部的重要了吧?現在大凡世界級有影響力的交易,往往都會觸發到中國商務部反壟斷審查。對於老外來說,交易的合規性是非常重要的,因此都會花大價錢請律師做反壟斷審批的法律服務。而反壟斷審批由於對於資料要求得多,技術性又比較強,律師收起錢來也是豪氣得很。 MOFCOM Termination Fee和CFIUSTermination fee一樣,都是併購界的buzz word.

再提醒一句,在Marvell收購Cavium這個交易中,在邏輯上還對MOFCOM Termination Fee和CFIUSTermination fee的可能重疊進行了區分,如果兩者恰好都適用的話,那麼則應當以MOFCOM Termination Fee為準。有時候你還不得不佩服併購交易律師,人家每小時收你那麼多錢還是有道理的。這麼偏的邏輯上的可能性都被人家識別出來並在交易中明確進行了約定,你還好意思說人家貴嚒?- 貴的東西,都有他背後的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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