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以噴漆寫上「罷搭」、「法、罪、動、暴」字眼~

一名19歲大專生被控於本年10月26日,以噴漆塗鴉港鐵何文田站A出口外行人天橋地面,寫上「罷搭」等文宣字句,被告今日在九龍城法院承認控一項刑事損壞罪。裁判官將案件押後3週至明年1月17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及感化報告。被告獲准繼續以現金4萬元保釋,期間須居於報稱地址,並且不准離港及須守宵禁令,惟除夕晚至元旦早上的宵禁令,則因被告已相約與朋友外出倒數慶祝而獲得豁免。

被告麥卓宏。

案情指,被告麥卓宏在本年10月26日晚上,於港鐵何文田站A出口對出行人天橋地面,以噴漆寫上「罷搭」、「法、罪、動、暴」字眼,遭到附近人士舉報。警察接報到場,被告逃走不及被制服,遭當場搜出一罐噴漆,並在警方警誡下承認犯事,直認:「對唔住啊,我啱啱用噴漆喺天橋上面噴咗幾隻字」。警方其後於案發現場再搜出面罩及3罐噴漆。據辯方在庭上透露,被告當日正為社會運動作文宣工作,而當日案發地點附近並無示威衝突。

辯方律師求情時,呈上5封分別由被告所就讀的大專院校的校長,及4位中學老師所撰寫的求情信,指出被告乃品性純良的良好學生,中學時曾任班會主席、校園電台成員,足球隊隊員等要職,為人謙虛勤奮、有承擔、願意為他人付出,並懂得尊師重道,絕非反叛青年,更指對被告人格「絕對信任」。辯方又呈上案發現場昨日的照片,證明被告並無對案發地點造成嚴重及永久性的損害,加上被告承認控制,並承諾不會重犯,希望裁判官能從恩威並施,判處罰款了事,惟遭到裁判官當庭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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