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可按原有條件續保。

香港本土派組織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於5月立法會召開《逃犯條例》修訂法案委員會期間,與愛國團體發生爭執,混亂之中有人撕毀國旗,而鍾翰林涉嫌將國旗扔上半空,被控以一項刑事毀壞罪。

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資料圖片

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率先呈上經修訂的案情撮要,當中新增了閉路電視片段及3位證人;辯方則要求押後案件至明年2月7日獲准,以待索取控方文件及徵詢法律意見,期間鍾可按原有條件續保。

鍾翰林可按原有條件續保。資料圖片

報稱為學生的鍾翰林(18歲),被控於5月14日在中環立法會綜合大樓指定示威區內,非法損壞一支屬於保衛香港運動的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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