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税级距户数增减一览表。(图/财政部提供)
▲房屋税级距户数增减一览表。(图/财政部提供)

财政部发布近5年房屋税变化情形,虽然在103年修正《房屋税条例》(又称囤房税),但全国房屋税4千元以下仅增加4.1万户,倒是税额万元以上者却增了32万户,而且通常为折旧率低的新屋,或是地段好、坪数大的豪宅,107年又以新北市21万户最多,5年来更增加了7.3万户,主要与重划区、新市镇等新屋较多有关。

由于台湾不动产市场历经SARS阴霾、金融海啸时期的冷却,之后随经济复苏重现热络,原税制设计下的持有税负、买卖获利税负偏低,被认为是不动产投资存在炒作、推升房屋价格及贫富差距扩大主因。

为回应房价高涨引发的民怨与社会期待,财政部在103年修正公布房屋税税率范围,针对非自住房屋及持有多户房屋者订定差别税率、提高持有成本,以避免产生囤房现象,要求各县市政府调整30年来未修正之房屋标准单价,缩小致房屋评定现值与市价偏离的情形,并在105年再推动「房地合一」,压缩不动产市场交易的炒作与套利空间。

而一连串的不动产税制改革,预期改善高房价与贫富不均现象,也能同时改善捉襟见肘的地方财政,但增加的房屋税收却成为107年底县市长选举交锋的焦点,部分舆论及社会人士认为税制修正后税赋过重,即便选后仍余波荡漾,财政部希望透过税源资料,了解近年房屋税收概况,说明税收增加原因,并简要分析税制修正后持有变化及修正前后的税额分布情形。

不过,由于103年财政部修正《房屋税条例》,当年民众可能调整持有情况,紧接著各县市亦接续修正近30年未调整的房屋标准单价,加上近年仍有部分县市持续调整,因此财政部撷取102年税制调整前与107年资料交叉比较,以观察房屋税负担情形变化。

财政部统计,全国应税户数由102年783万户增至107年831万户,增加48万户,其中税额4千元以下者,增4.1万户(增幅1%),双北地区、高雄市共减少约3万户,主要为放宽评定现值免征门槛所致。

倒是全国税额万元以上增32.3万户,成长了41.6%,其中房屋税万元以上者以新北市增加7.3万户最多、其次为台南市5.3万户、桃园市4.3万户,增幅则以台南市最大95.2%,即便增幅最高,107年台南市税额万元以上者10万8145 户,仍次于桃园市10万8766户,户数为六都之末。

若再从整体税额级距比重来看,107年全国房屋税额4千元以下户数占应税户数5成2,虽然较102年下滑2.7个百分点,但财政部也表示,显示全国逾半民众并未受税制调整影响而大幅增加负担。倒是税额万元以上者则增3.4个百分点至13.3%,主要对象应为坪数较大、地段较好或屋龄较轻折旧率低的豪宅。

▲房屋税应税户数税额级距。(图/财政部提供)
▲房屋税应税户数税额级距。(图/财政部提供)

此外,就六都观察,双北地区因平均屋龄较高、折旧率高,且大部分房屋适用旧房屋标准单价,致税额4千元以下者在税制调整后仍占5成以上;万元以上者107年六都占比皆逾1成,台北市近2成,升幅则以台南市增加7.8个百分点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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