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唐姓男子繼承了7000多萬不動產,不但不撫養同住的未成年小兒子和小女兒,連熱水器壞了都要女兒自己出錢修理,還嗆說「沒錢修,就全家都洗冷水」。(示意圖)

2018-09-07 00:28

〔記者王捷/臺南報導〕唐姓男子離婚後,將兩名未成年的兒女丟給父親養,連自己也向老父要零用錢,父親過世後,唐男繼承7000多萬的不動產,卻拒絕替兩兒女付學費,甚至連熱水器壞掉,也要女兒自己出錢修理,嗆說不修就全家洗冷水,最後自己買房搬出去住,也不管兒女沒錢喫飯。姊弟倆只好投靠在當幫廚的母親,母親出面打官司,民事庭判唐男必須每個月付2萬4000撫養費給兒女,直到他們滿20歲為止。

年過40的唐男有公共危險前科,5年前與前妻離婚後,育有5名子女,當時只有小女兒與小兒子未成年,其他3名女兒都已經成年。去年8月唐男因為公共危險、肇事逃逸,判處1年4個月徒刑,預計今年12月出獄,不過,他在服刑前又因不願替小女兒與小兒子付生活費,惹上官司。

判決書指出,唐男與前妻離婚時,曾協議唐男要撫養小兒子與小女兒,他與部分子女、父親同住,卻將撫育責任都丟給自己父親,小姊弟的生活費與學費都由唐男父親負擔,自己還向父親討零用錢,直到唐男父親去世,姊弟倆失去依靠。

唐男繼承父親33筆土地、房產與田地共7000多萬不動產後,不願替小女兒與小兒子繳學費,也不給生活費,還要求兒女要各自負擔家中水電費,當年冬天熱水器壞了,還要小女兒花錢修理,唐男還嗆說,如果沒錢修,就全家都洗冷水,但當時姊弟兩人都還在讀書,根本沒有收入,讓得知情況的二女兒看不過去,向社會局檢舉。

唐男被檢舉後惱羞成怒,乾脆自己買套房搬出家門,還換了手機,不讓姊弟與他聯絡,讓小姊弟三餐不繼。之後唐男不滿四女兒想與男友登記結婚,竟偷把家中電線剪斷,小姊弟只好投靠母親。

唐男前妻得知後很心疼,想找唐男理論,沒想到卻從親友口中聽到,唐男說兒女對他不孝,他竟也不住家裡;她兩度向唐男討撫養費,唐男百般刁難。雖然前妻心疼兒女,但無奈幫廚月薪只有1萬6000元,房租每月就要1萬元,姊弟倆的生活開銷還要二女兒支應,前妻只好提告請唐男付撫養費。

不過唐男認為,他從事翻修工作,收入不穩,且不動產有些是共有的,他目前入監服刑,姊弟要升學、生活費等他出獄後再說。姊弟倆今年分別是18歲與17歲,因為沒錢付學費而輟學,法官調閱財產證明,前妻名下無財產,但唐男名下有不動產價值約7000多萬,因此判決唐男每個月要付姊弟倆各12000元生活費,直到姊弟20歲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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