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都死了就有


法律上規定,如果你的父母沒有能力撫養,你作為哥哥姐姐有一定的義務去幫助養小孩


這個新聞當時也關注到了,網路上有很多的評論,也有專業的法律人士的分析,就不直接搬磚了,有興趣可以搜到很多內容。

談一點個人的看法,我國目前的教育機制,專科畢業時年齡約在22歲,本科畢業時年齡在23歲左右,出入不會太大。大家可以回憶一下,我們自己剛剛畢業的那一年,能養活自己嗎?不論是從親情還是法律的角度去探析這個事情,不要忽略最基本的現實問題:當我自己都沒飯喫的時候,怎麼去照顧其他人?談什麼親情、法律,有意義嗎?而在解決了生存問題以後,那就必須去做!我有多大的能力,就去提供多大助力,因為我們是一家人!


在此之前先問自己幾個問題

這是你有沒有能力撫養

對方能不能自力更生

撫養弟弟妹妹給自己會帶來多大影響

如果你現在養的活自己,弟弟妹妹沒有自己一個人沒有能力活下去。這樣撫養弟弟妹妹對你對他更好。

至於好處太多了,唯一的壞處就有幾年你的生活質量會下降。


有義務,但是這個義務應該限於分擔,父母有義務撫養兄姐,兄姐為什麼就不能幫父母分擔一下照顧弟妹的壓力,難道弟妹長大後跟你八竿子打不著?至於這次新聞中的事兒,本來就來源於網路傳言,我去微博看了,正個事件新聞都找不到源頭。


只能問法律了,誰讓你我都是中國人民共和國公民呢


這個星期出了一個新聞,就是父母沒有能力撫養2歲的弟弟,於是父母把22歲的大女兒告上法庭,讓姐姐承擔弟弟的撫養責任!從這個案例來說哥哥姐姐應該有撫養弟弟妹妹的責任吧!但是如果大家都成年了!那就另當別論啦!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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