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族在歷史記載中是有酒歌的,不過是和酒宴歌舞在一起的,只不過沒有分的那麼清晰 在古人的生活中,酒和歌舞是相伴而生 ,作為宮廷音樂的「燕樂」早在《周禮》《儀禮》《禮記》時代,就已建立起服務於宴飲的制度,在中國最早的典籍《尚書》中已有:恆舞於宮,酣歌於室,時為巫術」的記載,但酒宴歌舞作為一種普遍的社會現象,卻是在隋唐時代出現的,同過去相比,這一時期的宴飲娛樂,顯得更為活潑生動。

在唐朝期,這種歌舞還表現為一種自娛性的獨歌,李白為這種歌舞做過許多描寫。例如《將進酒》說:岑夫子,丹丘生,將進酒,杯莫停與君歌一曲,請君為我傾耳聽

由此可見,單純表演性質的酒宴歌舞,適合酒令遊戲性質的酒宴歌舞,在酒宴上長期並存的。

送酒採取一人持杯,請另一個人唱歌的形式,酒巡至某人,某人即可賜杯,請另一人唱歌送酒,因此他屬於酒令範疇的歌唱。

由此可見,以前是有酒歌的,只是在文人,詩人之間傳唱,沒有在民間形成一定的口口相傳的酒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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