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以九龍灣淘大工業村迷你倉的火警為例

警方昨日在觀塘大廈一間迷你倉搜出爆炸品及化學物品,並拘捕一名18歲男子。警方今日經檢驗後,進一步提供搜獲物品的詳情。

警方昨日在觀塘大廈一間迷你倉搜出爆炸品及化學物品。資料圖片

警方毒品調查科昨日根據線報,於觀塘迷你倉搜獲爆炸品,拘捕一名18歲學生,該男子已被控「管有爆炸品」及「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明早提堂。警方指,被搜獲的物品主要分為500克的煙霧餅、約15克爆炸品及數十枝化學品,部分為氧化劑級別。爆炸品處理課指出,煙霧餅及爆炸品高度易燃,遇到高溫及火花即會燃點,即使用水亦難以撲熄。其他檢獲的化學品雖非爆炸品,亦屬易燃物。

警方又指,該迷你倉現場環境狹窄,放滿物件,一旦意外發生火警,後果不堪設想。其實迷你倉並不容許存放易燃物,更何況爆炸品。不法份子於迷你倉擺放相關物品,罔顧公共安全,是極度自私行為。警方又舉例指,2016年九龍灣淘大工業村迷你倉的火警,焚燒過百小時才被救熄,兩名消防員不幸殉職,社會不願類似悲劇再次發生。警方警告,管有爆炸品不單易生意外,亦屬嚴重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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