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拆遷維權過程中,注意以下事項補償少不了!

  面對不合理補償,面對非法強拆,各位被徵收人一定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維權,只有積極維權,我們纔有可能拿到合理的補償。但是,在維權的過程,我們也要注意方式方法,時刻謹記法律紅線不可碰,從言語到行動,都不能超過法定限度,否則就可能惹禍上身。

  謹言——威脅恐嚇、盲目要價不可取!

  在徵地拆遷中,被徵收人的目標是拿到合理補償,但是面對強勢、經驗豐富的徵收方,被徵收人往往顯得着急又無計可施,情急之下有的被徵收人可能會在言語上失去理智,如“拿不到補償就要火燒政府辦公廳”、“不給合理補償,死也要拉上徵收部門的官員陪葬”等等一些狠話,小編在此提醒大家,這種話還是少說爲妙,一來起不到實質性作用,二來如果被有心人利用,還會惹上麻煩。

  實踐中,還有一些被徵收人可能手握一些徵收方或者開發商的違法證據,然後據此要挾徵收方給予自己鉅額補償款。到最後不僅補償款沒拿到,自己還惹上了敲詐勒索之類的官司,得不償失。小編在此提醒大家,徵地拆遷維權,我們要的是合理補償,拿到自己應得的補償款纔是目的,不要想着怎麼訛政府一筆,也不要惦記鉅額賠償。

  慎行——暴力抵抗、搶種搶建不可取!

  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在維權過程中,最大的忌諱就是失去理智,觸犯法律。實踐中常常聽到這樣的新聞:某某被拆遷人爲阻止房屋被拆而以暴力反抗,致拆遷工作人員重傷或死亡。這樣的新聞很多,一方面反映出徵地拆遷糾紛的嚴重性,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面臨拆遷時被拆遷人的無奈和痛苦。然而,雖然被拆遷人有着自己的緣由,但這並不能成爲開罪的理由,一旦造成嚴重傷亡,觸犯了法律,被拆遷人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我們維權是爲了獲得合理補償,觸犯法律規定甚至犯罪顯然不是我們的本意。因此,維權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暴力維權不可取,法律界限不可跨!

  此外,實踐中,還有一些被徵收人一聽到自己的土地、房屋馬上要開始徵收工作,就開始迅速搶栽搶種、搶修搶建,希望通過這種辦法來擴大自己的徵收面積、提高補償金額。今天,小編在此明確地告訴大家,不要盲目跟風,這種做法並不可取,甚至是白白浪費人力物力,得不償失。

  關於搶修搶建,《徵收條例》第16條第1款明確規定:“房屋徵收範圍確定後,不得在房屋徵收範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爲;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據此,我們可以很明確地知道,對於房屋徵收範圍確定後突擊建造的房屋,無論是新建、擴建、還是改建的部分,都是不予補償的,因而即使被徵收人耗費再多的人力、物力、財力,最終也極有可能是竹籃打水一場空,不僅也無法提高自己的補償款,還費財費力,實不可取。

  而關於搶栽搶種,在國土資源部《關於完善徵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中也有規定:“在徵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將擬徵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告知後,凡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擬徵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徵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據此,在被告知擬徵地後,被徵收人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同樣得不到補償,也是白白費時費力。因此,小編在此告誡大家,千萬不要去貪這些便宜。

  小編衷心希望每一位被徵收人都能通過自己的努力獲得儘可能高的補償,但一定是以合法的途徑和方法獲得,切不可爲了提高補償額去幹一些違法犯罪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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