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最光榮!

員工拿業績跟公司換人民幣,公司靠員工的業績賺更多的人民幣,這本來是個良好的循環,但就有一些奇葩公司,又想馬兒跑,又想馬兒不喫草,冒著違法的風險,想從員工身上撈一筆。

今天,咱們就來說道說道公司向員工違法收錢這件事。

公司跟員工收錢違法嗎?

違法

《勞動合同法》 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但有些無良公司不會明面上找員工要錢,總是借著「押金」、「擔保」、「保證金」的名目變相收錢,但員工們一定要明白,公司收這些錢也是違法的。

我們來看幾個變相收錢的例子

01入職時收取押金

很多應屆畢業生找工作時總是被無良公司以「入職需要交保證金」為由騙取錢財,這些保證金的由頭五花八門,有說「崗位涉密」的,也有說「經手貨物貴重」的,但不管理由是什麼,企業違反《勞動合同法》以其它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性質不會變。

02收服裝費

員工入職時經常會碰到公司以分發工裝為由收取服裝費,這種服裝費也是變相的押金,是違法的。

03收中介費、報名費、體檢費

不管是應屆的學生,還是老員工,經常會遇到公司自發組織的培訓、團建、體檢等活動,但要注意的是這些活動產生的費用都應由公司承擔,向員工索要的行為是違法的。

04扣除部分工資

公司非法扣除勞動者部分應得工資和向勞動者收取財物是一個性質,大家不要被收錢的方式所迷惑,企業這種行為一樣是違法的。

無良公司向員工收錢的方式千變萬化,但其性質亙古不變:

只要是公司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這種行為就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提起勞動爭議仲裁。

望所有勞動者擦亮雙眼,識別無良企業,早日升職加薪,成為人生贏家。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