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押後至明年6月29日開審

警方於8月31日在太子站的執法行動惹來爭議,聲稱當日在太子站遭警方毆打而受傷的少年,早前由父親作代表入稟區域法院,控告警務處處長,除了需作出一般賠償外,亦要求法庭下令被告需支付合適的懲罰性賠償及相關訟費等。案件今在區域法院聆案法庭處理,原告人要求被告人披露831太子站的閉路電視片段、警察內部文件等;被告及港鐵一方則對此有爭議,案件現押後至明年6月29日開審。

當日警方衝入太子站月台,期間多人受傷。資料圖片

原告人為LEE KA CHUN(音譯李家俊),其父LEE TSUEN MAN (音譯李傳民)以訴訟代理人身份代表入稟,他今沒有出庭,只有律師代表。被告人為警務處處長,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則被列為非訴訟一方。

當日警方衝入太子站月台,期間多人受傷。資料圖片

港鐵CCTV片截圖。資料圖片

「反濫權大控訴眾籌計劃」召集人陳恭信他透露,本案受傷的少年頭部有3個傷口,需縫14針。他在庭外表示,眾籌計劃中有10名成員,是次案件的原告人為其中一員,另有東區區議員徐子見等人。陳提出眾籌目標為1000萬元,以透過民事途徑向警方索償或提出司法覆核,其中 6 名受害人今亦有庭聽審。

港鐵CCTV片截圖。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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