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監局數據顯示,上半年共對162位持牌人採取行動及作出處分,撤銷26個牌照及暫時吊銷13個牌照,較去年同期分別增加11及5個。

行政總裁韓婉萍解釋,撤銷牌照的26間地產代理公司中,有7間並無任何一位董事持有地產代理個人牌照,違反法例,因此由局方直接撤銷了公司牌照,但相信只是董事的個人疏忽。

地監局主席梁永祥表示,撤銷牌照的數目並無上限,會由獨立委員會視乎個案作分析後決定,之後或會加重罰則,亦會嚴格考慮管理層需要為員工的不當行為付多少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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