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署將608宗個案轉介警方

私隱專員黃繼兒指,近月「起底」及欺凌現象有別以往,從前個案多涉及情侶鬧翻、私人或家庭事務,今次則有大規模肆意攻擊、煽動,並存在恐嚇行為。因此公署亦「特事特辦」,將608宗個案轉介警方,包括參與「起底」及轉載資料個案,並以過往鮮有使用的《私隱條例》第64條的刑事罪行作展開拘捕及檢控行動。在這條例下,披露未經同意取得的個人資料,並造成精神上傷害,最高刑罰為100萬港元及監禁5年。黃繼兒指,將優先處理涉及兒童和青少年的個案。

6至8月期間接到的「起底」投訴個案中,受影響人士約7成為警務人員。資料圖片

公署接獲及主動發現768宗網上起底個案中,有683宗投訴及85宗查詢,涉及8個平臺,包括連登、高登、Telegram、facebook、Twitter 、Tumblr 、Instagram 、Doxbin,所涉連結有1076宗。公署分析,6至8月期間接到的「起底」投訴個案中,受影響人士約7成為警務人員,另約3成是非警務人員,包括政府官員、立法會議員、社會知名人士、警員家屬、醫護人員、市民及示威者。

私隱專員黃繼兒指公署今次「特事特辦」,將608宗個案轉介警方。

他強調,今次轉介及執法行動並非特別為警方而設,亦不會分投訴人的身分、政治背景及立場,「任何顏色都會一視同仁。」不過他表示,會優先處理並加倍關注兒童和青少年的個案,雖然這些個案比例不高,只佔5%,但希望減低「起底」對他們的傷害。

公署曾就近日事件與外地機構交流,對方亦坦言,未見過如此大規模的起底行為,「無乜事可分享」。對於公署沒有執法權,黃繼兒表示,今次事件反映了公署有不足之處,署方正在檢討,有關改善措施建議會稍後公佈及呈交政府,包括需要「種牙」,爭取拘捕權、調查權、行政罰款權,並提高搜證及檢控參與度。他又認為,香港需要加設為兒童專設的私隱條例保護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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