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司都這麼看不起小公司嗎?形容小公司是種地的。

  這是朋友剛剛截圖發給我的照片,事情是這樣的,朋友去年註冊了某商標,而現在某大公司打算註冊,發現提交不上去了,於是乎開始接下來的表現。

  也不知什麼渠道弄到了朋友電話(公民信息泄露真是個問題),第一遍電話:套路,麻煩撤銷一下,我們用好久了(全是廢話,懶得打了),朋友給回絕了。

  接下來開始各種電話,朋友也沒接,後來給朋友回了一個辱罵短信,朋友很理智的回覆了。

  早上朋友發了這張截圖給我,我才知道這件事。聽着都讓人氣,之前我註冊過幾個商標,從沒遇到過這種奇葩事,更沒遇到過這種大公司。

  兩年前朋友經營一家旱冰場,已經用到註冊商標的名稱了,去年又註冊了某文化傳媒公司,也用到註冊商標的名稱,考慮到以後的發展,便註冊了某商標。並且國家商標局也已經下發了《受理通知書》。

  結果出現這檔子事,你有異議可以去商標總局申訴,作爲一個大公司,跟我們小公司耍什麼橫!你們不是有律師嗎?拿著作權和商標混爲一談。嚇唬我們種地的農民嗎?

  著作權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所創作的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的作品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商標權是指商標所有人對其商標享有的專有權利。

  兩者的區別主要在於:

  第一,保護的對象不同。著作權保護的是供人們欣賞、學習和閱讀的作品,如小說等;商標權保護的是用於區別不同生產經營者和不同商品的商品和服務標記,如海爾等商標。

  第二,保護的條件和要求不同。著作權法可以保護兩部主題相同的作品,只要這些作品具有獨創性。但商標法不會保護在同一種或同一類商品上的兩個相同的商標。

  第三,權利產生方式不同。著作權通常自動產生,不必經過任何登記或審查程序;商標則必須依法由國家特定的行政機關進行審查後授予合法申請人。

  第四,權利內容不同。著作權的內容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兩個方面。商標權僅包括使用權、許可他人使用權、轉讓權等財產權內容,不包括人身權內容。

  商標權在我國實行的是註冊在先原則,只有經過最先申請註冊並獲主管機關的審查覈準後,才能取得商標專用權。再說了,我朋友也根本不算搶注,人家已經用了兩年了好不好。就算搶注,也是合法而不合理而已。誰給你們的強勢。

  我也簡單查了查你們公司,不多說了,哪來的自信批評小公司是種地的。

  希望你們合理合法的去做事,而不是唬嚇他人。

  公司再大也是一步步做起來了,說話留德。商標轉不轉讓,撤不撤銷不是你說了算,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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