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吧1月20日訊

CBA聯盟關於浙江廣廈控股對陣山西汾酒股份比賽相關違規情況處罰的函

各CBA俱樂部:

2022年1月19日,2021-2022賽季CBA聯賽常規賽第二十四輪場序239,在浙江廣廈雄獅俱樂部廣廈控股籃球隊(簡稱“廣廈隊”)與山西國投猛龍俱樂部汾酒股份籃球隊(簡稱“山西隊”)的比賽進行到第三節即將結束時,山西隊2號球員費爾德與廣廈隊25號球員趙巖昊在籃下爭搶位置過程中,費爾德有抬肘擊打趙巖昊頭部的動作。經賽後認定,費爾德的動作應被判罰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屬於嚴重違反體育運動精神的行爲。

爲嚴肅聯賽紀律,根據2021-2022賽季《中國男子籃球職業聯賽紀律準則》(簡稱《紀律準則》)第二章第二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對山西隊2號球員費爾德處以停賽2場、罰款人民幣5萬元的處罰,停賽場次爲2022年1月21日第二十五輪場序249,2022年1月23日第二十六輪場序259。

另外,在比賽當晚,趙巖昊通過個人社交平臺有公開評論裁判判罰的不恰當言論。根據《紀律準則》第二章第二十三條第六款之規定,對廣廈隊25號球員趙巖昊處以罰款人民幣1萬元的處罰。

以上人員罰款的繳納按照《紀律準則》第一章第十三條之規定辦理。

特此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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