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主男的,深圳羅湖事業單位幹部編製,工作6年,月入14K,90年獨子179cm85kg偏胖。平時不抽煙不酗酒,按時上下班,學歷專升本,深戶。父母離異,父親做小公司的一個網路部經理,平時比較拮据,三線城市一套小房,有車。母親是大學老師,在三線城市有兩套房外加一部車。我從小跟爺爺奶奶長大,對爺爺奶奶比較感激,也是受了爺爺奶奶恩愛一輩子,父母離異不相往來的影響,對感情一直比較保守和注重,未談過戀愛。

前女友雲南縣城人,外國留學,雙碩士,89年獨女160cm55kg,回國1年,未找到合適工作,不知是否有深戶。母親是藥劑師,父親沒見過,聽說已經去世。她家的情況我不瞭解,前女友只去過我家,並不讓我去她家。

我們兩個是18年8月相親活動認識的,10月相約國慶到廣州看漫展,看完後兩人就在一起了。19年年初前女友母親來深圳,我請對方聽了新年音樂會,並以母親的名義(實際上我和母親商量過,但我不想我母親付錢)送梳子給前女友母親。

19年春節,前女友到我家見了我父親,實際上我父親(63年)剛認識一個阿姨(64年未結婚無小孩)也帶回家,也沒提前通知我,造成了第一次見面的尷尬(我爸確實有點不識禮節,但他完全沒注意)。從這件事開始,前女友開始懷疑我們家總在隱瞞她一些東西,喜歡對我父親說三道四,但我覺得我父親怎麼做是我父親的自由,我們作為晚輩是沒有理由去苛責的。

19年3月我們倆開始商量在深圳結婚買房的事。一開始我們兩找房子時,並沒有透底,前女友說她覺得我們兩個人能承受的最高首付是100W的房子,找完後她說她們家出30W剩下的70W要我家這裡想辦法,還說她們家不要彩禮,彩禮一起算到房子的首付裏,婚後婚禮酒席錢各家各辦一場(那邊辦就那邊付),房貸AA制。

我的想法是我自己積蓄15萬,母親這裡出資20萬(實際上母親賣房賣車也能拿出50萬),原來以為父親也能出資20萬左右,結果5月份第一次找父親商量沒想到父親一分錢不給,當我找前女友商量的時候,想著能不能雙方都想想辦法,我盡量找父親要,或者買首付比較少的房子,結果女友很生氣,覺得我父親做得很過分,不重視我和她的婚姻,又覺得我是我爸的幫兇,對我說:我知道你們那裡就是幾千塊錢就把女方娶了的。我也挺生氣,因為我覺得感情的東西跟錢是沒法比的。我無奈只能和母親商量對策,母親拖我姑姑向奶奶說明瞭情況,奶奶說爺爺去世時,專門立下遺囑,有一份錢30萬是專屬給孫子結婚用的,奶奶準備把這30萬加上她的退休金和利息一共40萬給我買房用,我其實心裡挺不舒服的,爺爺奶奶從小養育我,我不能把這費用當做我應得的,這40萬中的10萬我不拿,30萬我拿了會記在心裡和筆頭,我寧可買小的房子或者酒席晚點辦。當我把這樣的想法和前女友說時,前女友火更大了。丟給我一句:你可真行啊!然後就鬧掰了。後面她直接逼我問什麼時候找母親、奶奶拿錢,甚至找她母親來質問我:你們家到底是不夠誠意還是沒誠意早點說。我逼得沒辦法把這些事向母親奶奶說後,母親奶奶態度大轉變,都覺得女方家太重視金錢,讓後必須房子記在我一個人的名下才肯出錢。也就是說買70萬首付的房子,我們家出裝修。女方覺得我們家反悔不仁不義,鬧到最後分手了。請問我或者我們家做得有什麼錯麼

我就補充下當時的細節,我母親對前女友的不信任是從女方懷疑我開始的,因為女方偷看我手機,發現是我買了梳子送伯母,而不是我母親送的,就在說我欺騙了她。這事母親知道後十分氣憤。這是她兩的矛盾開始

當說出我們家獨立買房的想法(注意只是想法的時候),女方就炸了,限時三天回到原來的兩人一起買房的方案,要不然就分手。這事導致了我母親和奶奶都覺得對方根本沒把這段感情當回事。

而我因為母親和奶奶已經不信任女方了,不可能和前女友一起合買的。我給前女友三個方案

1.先租兩個人再慢慢賺,自己買房。(女方回:這方案沒安全感)

2.我這裡先買了,結婚後以後再找理由換。(女方回:能一步到位的為什麼要分兩步走)

3.我這裡先買了,結婚前再賣了(女方回:那我要等你多久(深圳買房再賣要三年))

兩人分手後題主才買房,不是因為我買房了才分手。有些人覺得我是硬要買個房給自己賺利益,其實我覺得如果自己一個人,我可以住單位宿舍,我幹嘛非要找個房子供著降低生活質量?為了結婚才買房,是我想起自己還有這個責任,有了房沒了人,你們覺得我心裡會好受?

50平兩房一廳帶學位,首付70W,母親和奶奶出的,我媽和奶奶都沒讓我出,我的15W留作以後結婚裝修用,再大的房子,銀行已經不給貸款了,因為工資流水14K只能貸月供7K左右的房子,前女友沒找到工作如果跟她一起買,也只能買70W首付的房子。我個人的工資還是供得起。也正是買房了後,前女友直接拉黑了我。


想知道對不對,把男女互換一下就可以了。

然後你就愉快地發現,原來這麼多年以來,男人一直都被社會洗腦。

比如男人必須就是付出更多的經濟投入,男人必須遷就女人。

其實也不是不可以,前提是,雙方都把對方放在心裡。

只要真心相愛,多做些讓步不也很正常嗎?

但社會風氣已經從「爺樂意」變成了「你必須」。

所以你做得不夠完美的時候,你第一反應是自己做錯了,而沒有考慮對方做的是否還遠不如你。

但真相呢?

你仔細想想,對方真的有你重視她那麼重視你嗎?

根本沒有好吧,她的態度就是你錢要管夠,不然拉倒。不僅要拉倒,還要把責任全推到你身上。

她這就是典型的「供養者」模式,理性上喜歡你,感性上厭嫌你。

女性判斷男性價值有四個緯度:生存價值,繁衍價值,關注價值,框架價值。

當你的後三者不夠強大的時候,女人就會把你歸入「供養者」行列: 除非你能支付足夠多的生存價值,否則她們不會願意和你在一起。

可能你要問了,電視劇裏的女人們不都很癡情嗎?為什麼「重感情」的女人,到這裡又講利益了?

其實,女人的重感情,是對於綜合價值足夠高的男人來說的,比如:

①每年都有很多女人向富豪們表態,她們是「重感情」的;

②帥哥們總是能成為很多女人的「真愛」;

③具有強大的內在價值(關注價值、框架價值)的渣男們,哪怕沒錢也不帥,也會有女人願意倒貼錢。

所以女人遠不是想像中那樣,高尚、純潔、善良。就講情義而言,她們還遠比不上你的兄弟戰友。至少兄弟戰友很少因為你窮就拋棄你,但女人會。

就像女人們自己說的那樣,別把她們想得太高大上了。她們就是人,有七情六慾的人,遠沒有外表那麼單純無害。

綜上所述,你根本不用為這種事情感到內疚。這和一單生意沒談攏,其實沒區別。她覺得你配不上她,那是她的主觀判斷;她不珍惜你,自有人珍惜你。

你應該做的就是趕緊翻頁,去找真正的Miss Right,而不是在沒把你當回事的人身上浪費時間。


為什麼都在說女方一分不出?不是說女方出30萬,然後剩下的70萬由男方自行解決嗎?好像不是女方要30萬彩禮讓男方獨自負擔100萬的意思吧。我算了一下 男方手裡一共湊出來75萬,如果說不算奶奶那30萬,是45萬。不管哪個數離100萬都有點遠。

如果說買房這塊男的出70萬,女的出30萬,房貸AA。寫兩個的名字,不要彩禮。也不算不合理吧。

後來男方稱不願意動用奶奶的30w,手裡只能湊出45萬,因此不同意買首付100萬的房子,想買首付70萬的房子,兩人談崩遂分手後。男方真如他所說不動用奶奶的30萬,手裡只有45萬,在女方一分不出的前提下,70萬首付的另一半如何落實呢?女方真的是一分錢都不打算出還要求加名嗎?

男方聲稱不願動用奶奶的30萬,卻在分手後火速拿出70萬首付購置了屬於自己的小小的一個學區房。

所以現在這個問題到底是女方一分錢不出還想加名字呢?還是男方拒絕女方出資執意購買婚前房產呢?


謝邀。

潑個冷水。買房子這事兒,應該是女方將就著和題主結婚而出的唯一 一個考驗,結果題主沒通過,自然就分手了。但是分手這事兒,對題主,對女方都是好事。勉強在一起,以後矛盾會更多。

關於對女方不多說了,樓上的回答說了很多。就題主的情況,說實話,不討喜的地方很多:1、單親;2、工作穩定但工資不高;3、沒房子。連首付錢都湊不出來;4、要給爺爺奶奶養老,也要給父母養老;5、還有一個不怎麼靠譜的父親。

深圳戶口沒什麼難申請了,算不上加分項。女方這學歷來深圳,可以直接在深圳落戶,還可以申請人才獎勵。另外,深圳首付100萬的房子,最多就兩室一廳了,而且還不是學區房。

相親認識的,本來感情基礎就薄弱,然後結婚的底線條件沒達成,自然就崩了。

編輯於 2020-07-19繼續瀏覽內容知乎發現更大的世界打開Chrome繼續想開一點不好麼想開一點不好麼願你想得到的都擁有,得不到的莫強求

謝邀@芸寂楓清

謝邀,男的,已婚

要不說旁觀者清,當局者迷,這女的絕對看準你老實巴交沒談過戀愛想狠狠敲詐你一筆而已,只不過有點蠢

搞對象結婚買房子,天經地義

她要是對你真有感情,就不會跟你大吵大鬧讓你找這個要錢找那個要錢

她要是非常理性的想找個條件好的

在她知道你的經濟實力的時候就會說不合適了

而你看看她做的是什麼?


謝邀,男的,已婚

要不說旁觀者清,當局者迷,這女的絕對看準你老實巴交沒談過戀愛想狠狠敲詐你一筆而已,只不過有點蠢

搞對象結婚買房子,天經地義

她要是對你真有感情,就不會跟你大吵大鬧讓你找這個要錢找那個要錢

她要是非常理性的想找個條件好的

在她知道你的經濟實力的時候就會說不合適了

而你看看她做的是什麼?


感情的事情,沒有對錯,只有選擇,這是我的看法。

看完題主的故事,我的感受如下:

1、男方自己家庭情況複雜是事實,你找女友,不管你找誰,都會對你的父母的情況,爺爺奶奶的情況存在質疑和擔憂,這是人之常情,因為你父母離異是事實,你和父母並沒有完全斷掉來往聯繫也是事實;稍微換位思考一下就會明白對方對你家庭複雜性的擔憂;

2、描述中的女方其實也有問題,女方自身心理是屬於那種過分沒有安全感的類型,且女方對雙方的感情是沒有信心的,或者說從你們戀愛開始,你們的感情基礎其實自始至終都沒有真正到位過,因為,你們都在想自己的感受,自己親人的感受,卻沒有人為對方想過對方的感受。另外,在我看來女方與男方母親的矛盾是完全沒有必要的,但不排除女方一直在考慮男方家庭複雜未來家裡老人多,養老壓力大等因素;

3、關於買房,或許婚姻在你們心理認為買房是必須,但是,買房的必須應建立在兩個人有共同目標的前提下,我看題主的描述,我的感受是:你們兩個人(男女雙方)基本完全把買房,付首付的責任歸因到了父母身上,認為父母應該幫助你們,卻從未考慮過你們都是成年人,拿了父母及家中長輩的錢之後需要盡到的義務,要知道父母也不會永遠無緣無故的幫你,他們給你要的交換很可能是隱晦的,現在不說出的種種要求,比如:生孩子的要求,養老的要求等等。同時,我看你們雙方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場考慮著自己的利益,自己家人(父母)的利益等,既然你們都從沒有意識到需要將對方當作家人去考量,去換位思考,那麼你們分手就是規律必然。

只能說:你們都還不成熟,不理解婚姻的意義、責任以及都沒有要脫離自己原生家庭,組建新家庭的信心。所以你們既然分手了,就欣然接受吧。這也是各自基於自身選擇,利益機制的必然結果。這裡面其實沒有什麼對錯值得他人來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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