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個女孩交往1個多月了,相親認識的,她沒工作,還總找我要1.2千的禮物,出去旅遊,喫飯,買東西都是我出錢,一個月花我6.7千,不買就說我小氣,她說結婚之後肯定不這樣,這時候就是我表達誠意的時候,這時候不捨得花錢我結婚之後肯定更捨不得!我說訂婚吧,她又說沒瞭解好,不想訂!她從來沒給我買過任何東西,我們工作異地,她也沒有主動和我聯繫過,我還該談下去嗎?

更新一下!

結束了,剛知道她在和我談著的同時,也在家一直見著面,我去他家的時候她爸媽在屋裡睡覺,讓我自己幫他家收拾院子時就還想到了,前兩天還找我要1888元的拍立得,我卻一直被蒙在鼓裡,唉,什麼人都有,給需要走這步的人,當個反面材料吧


結束吧,有點拜金


算了,不值當的


作為一個女生,我覺得她很拜金


那你也問她要啊,逢年過節送禮物都是相互的。誰都不容易,別總讓一個人付出,你說是不是?


看你相處多久了啊,如果時間很長像我這種這麼多年了我太熟悉她這個人了,所以沒問題啊。如果時間不是很長不是很瞭解,那麼慎重一點吧。


哈哈,我一直認同一個觀點:我想給和對方索取在本質上是有很大區別的。

怎麼辦呢?你心裡已經有了答案


買就對了


你們這是別人介紹的嗎?正常情況,自由戀愛的這期間應該已經送過好多禮物了。還要等人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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