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支持啊,因為什麼樣的環境就會有什麼樣的老師,老師對學生的所作所為就是在詮釋社會,這樣學生長大後才能適應環境,將優良傳統一代一代傳下去……


上小學第一次被老師打了兩下手心,回家跟媽媽說了,她說活該,你肯定是犯什麼錯了老師纔打你。90.後,我讀書時候我們這家長普遍支持老師的工作,老師打罵學生從來沒見過家長去學校鬧事,現在不知道了


要看尺度和分寸,如果是父母能承受的範圍,那麼就要給予老師支持,說實話,大部分老師體罰孩子,都是有原因的,都是為了孩子好,那個老師會無緣無故的體罰學生,體罰是為了讓孩子更加明白規則。這也是一種社會現實的縮影。但任何事情都要有度,一旦過度,就不是教育那麼簡單了。


1.眼不見心不煩,2.睜一隻眼閉一隻眼,3.心驚肉跳全看見了


反對體罰和變相體罰


找老師面談,瞭解情況,不要批評孩子。


大家好!看到題主的問題,自然聯想到近日某教師因打學生手心而被開除公職的新聞。之所以被開除,好似是該教師對所說的「度」沒有把握好。看到這則新聞,巧遇題主的問題,故淺述個人認知,聊做大家飯後談資。

首先,當下教育主管部門好似提出了「教師可有適度的懲戒權」。之所以說是「好似」,是因為到目前為止,筆者本人所在區域並未得到官方的傳達。我們暫就認為教師確有該權利了。可即便如此,文字當中所指「適度」怎樣衡量?難道教師要先訓練每打出的一下,都要恆定在多少牛或多少公斤力度以下?這恐怕很有難度,怎麼也需要集中訓練幾月之上。因而,對這樣的懲戒,有好似無。就如前面提到新聞中的老師,不正是「度」沒把握好造成的嗎?相信不會有多少老師敢拿自己的生計去衡量這個度。

其次,即稱之為「懲戒」,其必體現出懲戒的作用。因而,打手心定會造成掌心紅腫。若以點到為止,懲戒則流於形式。這樣,不但起不到懲戒的效果,還會造成學生有恃無恐的心態——畢竟懲戒只是做做樣子。可作為家長,看到孩子的手心紅腫,怎可能無動於衷?又有多少家長還能像筆者當年求學時的家長,看到孩子被懲戒,定會認為是孩子有錯,家長再次懲戒的?想來更多的是對老師的不滿。

再次,沒有一個家長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龍成鳳。可對於很多家長而言,並無多少育兒知識。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家長對孩子的教育更顯無力。因而,把更多的希望寄託於學校、老師身上。可同樣的孩子,家長陪伴了數年都功效甚微,卻要求老師每日幾小時的相處,通過言談使其發生改變。若老師言談無果,有所懲戒,必會招致家長的聲討,甚至……這樣的老師恐不是平常人所能為之的。

最後,老師更希望自己的學生個個優秀。因此,才會因恨鐵不成鋼,有懲戒之舉。可此舉當下應是更多家長所不能接受的。故,不論何種方式的懲戒,老師寧可不足切勿過之。

個人觀點,不足見諒!可留言交流,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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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決反對體罰和變相體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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