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有些很難鑒定,我個人覺得不像或不算抄襲的,

我個人覺得名字不算抄襲吧,有很多小說或電影的主角名字都致敬作者喜歡的人物,東西。這個該如何鑒定。還有這個,在盜吧看到,個人覺得說《美人盞》(我沒有看過這部小說,不是他的粉)抄襲明顯牽強。還有唐七,我知道《十里桃花》是抄襲,可是後面出現的《四幕戲》抄襲《非我傾城》等等我覺得明顯有點為黑而黑,沒有明顯的證據可以證明。不知道為什麼找不到《四幕戲》抄襲的調試板了,我記得很清楚,裡面還有證據是兩個女主關窗的描寫,當時感覺很雷。

還有詩句……我覺得這個,就算是專利也該過期了吧。

我是想說,法律上抄襲維權成本已經很低,現在靠的是民眾的聲討,網路的傳播大家自覺抵制,如果把這一條路也搞臭的話,後果會不堪設想。好久以前提的問了,覺得我以前還挺支持扒抄襲的,到現在我越來越反感某些扒抄襲的了。我覺得有些人怎麼說啦,打著正義的名號,但實際上有些人做的事非常腦殘,給我一種「抄襲碰瓷」的感覺。找到幾點和其他作品一樣的梗,如果你質疑的話,你就是沒有三觀的腦殘粉,「他抄襲你還幫他說話,有沒有搞錯呀。抄襲還有理了」而且因為很多都是年輕人在關注這種事(證明我國青年的素質確實有提高。),有些時候非常幼稚,就比如說黑一個人就要把它黑成十惡不赦的言情小說惡毒女配角。我覺得這個其實很是幼稚,人心都是多面的,實在是沒有必要。利益無關,很久沒有正經看過小說了,也從來不會做什麼東西(小說呀,明星之內)的死忠粉


其實,很多網站的作家後臺已經推出了具體條例了。

晉江:

1、著作權法保護的是表達形式而非思想本身,因此獨立的創意是不受保護的。受到保護的是表達該創意的具體文字,或者將很多個創意鏈接起來的順序、邏輯和因果關係。

例如:

(1)「撞車後穿越」,這個創意本身任何人都可以使用,但描述這段故事的文字不能與他人雷同。 (2)即使不是「撞車後穿越」這種常見創意,而是一個非常獨特少見的創意如「無限流主神空間發布任務主角完成任務升級完不成任務抹殺」,為鼓勵創作豐富題材,這樣的創意也不應被初創人壟斷。 (3)一篇文章的粗綱往往等於一個創意,如「血海深仇的少年被追殺墜崖遇高人學武升級最後報仇血恨」,這樣的大脈絡是不受保護的,但一篇文章的細綱,是用於豐富粗綱中每一個節點的具體呈現形式,使其合理性、獨特化的一個創意鏈,這樣的細綱受到保護。

2、抄襲的目的是「掩人耳目」「據為己有」,如果作者已明確表示或顯而易見某段文字/某些創意屬於其它作品,不屬於抄襲行為。但使用其它作品的內容不能超過「合理使用」範疇。 例如: (1)作者受到其它作品的啟發,聲明(或顯而易見)「靈感來自於《XX》」,且使用了《XX》中的部分創意不屬於抄襲,但使用比例過高,已經超過必要部分,甚至超過作者本身自有創意比例的,參見前提1。 (2)同人作品因情節需要使用原著劇情、引用原著原文的,不屬於抄襲(但有可能侵權),但其使用比例過高,已經超過必要部分,甚至超過作者本身創造的劇情、文字的,參見前提1。

3、被抄襲作品的發表時間必須早於涉嫌抄襲作品,且被抄襲部分必須具有獨創性。

例如: (1)使用歷史背景、客觀事實、統計數字、社會事件、真人真事的不屬於抄襲(但有可能侵權),因其不是哪個作者獨創的。但用於描述上述事實的語言雷同的,參見前提1。 (2)具體描述語言上雷同,但雷同段落不具獨創性的(如:她的臉紅的像蘋果),或已具有廣泛知名度的(如名人名言),或雷同段落少於25個漢字的(因句型結構簡單,易撞車),不認定為抄襲。但雷同段落文字性質為詩、詞、歌詞等短體裁作品的,不受25個漢字的限制。 1、文字或全文情節走向(細綱)方面完全雷同,或者基本雷同,認定為抄襲。 2、具體描述語言上雷同,並且不是判定前提中所列的例外情況的,雷同總字數低於1000字的,判定為借鑒過度。超過1000字的,判定為抄襲。 3、非同人作品模仿或使用他人作品創意鏈(細綱)超過原著十分之一的,或者超過自身十分之一的,判定為借鑒過度,超過原著五分之一的,或者超過自身五分之一的,判定為抄襲。 4、同人作品使用原著原文超過3000字,或超過同人作品本身字數十分之一的判定為借鑒過度,使用原著原文超過10000字或超過同人作品本身五分之一的,判定為抄襲。 5、同人作品使用原著劇情超過本身創作劇情五分之一的,判定為借鑒過度,超過本身創作劇情三分之一的,判定為抄襲。
抄襲確實可恥,但也就是佔便宜偷拿別人東西的可恥程度。情況並沒到反抄襲者說的那麼惡劣,倒是現在這輿論架勢,給人把小偷定義成殺人犯並要株連九族的感覺。

想起我們小學學寫作文,哪個不是從抄開始的?就算到了高中,老師還要不停強調鼓勵摘抄背誦優美語句名詞警句,幹啥用的大家都知道吧。這是一個通用的學習積累過程,但是潛移默化中也形成了很多人或多或少有意無意的搬用習慣吧。

再說了,是不是抄襲本來也不好界定。怎樣算借鑒,怎樣算化用,怎樣叫致敬,怎樣才叫抄襲,各人心目中標準不一。誰能做裁判?只能是法院!法院沒判定的,都只能說是有嫌疑! 然而很多反抄襲者,以自己為裁判,判定不同己者就是三觀不正,加以蔑視甚至辱罵!還有滿目皆是的反抄襲者,順著與作品相關,一路把火燒到演員身上,貶斥演員人品,這可比抄襲要可怕多了。 這樣一場反抄襲大戰,讓人莫名想起"文革"。

昨天有個朋友給我看最近很火的一件事的截圖,剛纔有時間就掃了眼大致經過。感覺……很迷茫,別說抄襲是什麼,我現在連小說是什麼都不知道了。

不是開玩笑,是真的不知道什麼是小說了,有生以來少說也看了十多年各種小說,神魔志怪,唐傳奇,古典章回,武俠玄幻,中外名著,網路文學(這句可能有語病,畢竟具體分類沒考據過),雖然都是囫圇吞棗浮光掠影。

版權當然重要,法律層面重要,道德層面也挺能動之以情的。

所以也沒有過「古代還講千古文章一大抄呢,哪兒有抄襲不抄襲的」這種想法,畢竟時代變了,文學載體也不一樣,同樣是小說付出啊影響啊目的啊收益啊什麼都不能同日而語。

但是中華文化博大精深之處就在於,抄襲,借鑒,借梗,致敬,公共素材,什麼的太難辨別了……別說小說,學術上也搞不明白,就比如我們學生的作業小論文和ppt,可以大量引用,老師的要求重點在於「不能直接照搬,不加任何思考」,但是發論文的話有查重,引用也有上限。不同情況對抄襲的界定也不一樣。

而小說更麻煩,因為學術論文,比如我們理科,判斷抄襲就是研究成果(比如理論啊,實驗現象啊),別的都不是重點。

那小說呢,劇情主線可以抄,邏輯鏈可以抄,世界觀可以抄,局部劇情可以抄,精彩的梗可以抄,人設可以抄,句子可以抄,肯定會有遺漏,但總之無論抄了哪個,好像目前都會被打成十惡不赦。

好像連人名也算?這個……不太瞭解,但個人實在不敢把人名抄襲也算在抄襲裏,感覺那樣說多少有點好玩。

但是抄襲和不抄襲,雖然不提倡二元善惡論,但我們總得有個明確的邊界吧?那麼多人掐了那麼久,我還是沒太明白抄襲到底的根據什麼判斷的。

是根據法律規定的嗎?身為法盲……(這點實在抱歉)我不太清楚法律規定的抄襲具體是什麼(感覺大家好像也不太知道?)不過好像很多人都不太認可相關規定啊……

那麼豈不是說抄襲不抄襲就完全是靠個人感覺了……?也沒有個相圖什麼的?

……確實物理直覺很重要,拍腦袋也在科學史佔一席之地,但是這種輿論導向的事,不好這麼隨便吧?物理假設的提出也沒說可以瞎說啊,總得有點依據,「我認為,我感覺」這種話,愛因斯坦說的都不能發表吧……

沒有權威人士考慮根據不同維度作出一個函數從而劃定出一個抄襲的判定嗎?

我們把「小說」這個東西,抽筋拔骨,拆個七零八碎,找到它的組成部分,確定出維度,在每個維度根據比例定標,從而規劃出一個明確的抄襲函數,然後定義出什麼是抄襲。

事情不就解決了嗎?

最簡單粗暴的例子就是查重系統,那個判定的就是一個維度,文字的重複度。

雖然上述內容工作量不小,但看上去關注這個問題,並且有足夠的時間的人並不少,既然精力有,何必浪費在掐架上,來回打轉也做不出什麼成果,不如來試試解決問題?


說真心話,

有時候特別想笑,

真的

看看,滿網站,軟體都是重生,穿越虐渣文兒,那本不是重生之後成了廢材?一炮又成了天才?

一堆人在下面說,好看好看,不說啥了,還能簽約?!

真的等到這種作品在大範圍的火起來,就會有人,有三分羨慕,七分嫉妒

啊,她抄襲,抄襲,不要臉不要臉。

呵呵,不火的時候,一堆人說好看,

人家一火,就成抄襲了?

鍵盤俠,天天自己看著虐渣爽文,隨手點個收藏,打賞,轉眼,再遇到這種特別火的同樣小說,就。呵呵。

有時候,一個作者也很扎心啊,人家絞盡腦汁,想了男主死了,女主去幫他找魂魄。

完了。你抄襲什麼什麼,人家生氣,懟了回去。就成了,啊啊啊,她惱羞成怒了…有意思?

轉而,發現,人家魂魄碎了,女主去找,但人家倆根本就不喜歡彼此。也僅僅只是,一個人死了,一個人去救罷了,怎的就抄襲了?

作者很忙,每天要更文,如果你說人家抄襲了,拜託,把人家抄襲的那個人,作品什麼時候開始寫的,大綱有沒有,什麼時候寫的大綱……等等等等都給備齊了,確定了,再找人家鬧去,別到時候,人家壓根兒沒抄襲。

護好自己的臉!


其實,認定是否抄襲,大都是編輯通過手動或軟體輔助去各大引擎逐行搜索,若是飄紅率佔比高,便被認定為抄襲了,例如使用網站:http://www.warmsnow.cn


正好,在下是版權律師,可以試著回答下。在文學創作領域,特別是言情小說、玄幻小說裡面,所謂「抄襲」其實很大程度上是對一種文化領域公有部分的合理使用,大家都可以用的,沒有誰抄襲誰之說。當然,這個是可以去鑒定的。
我也覺得這個問題如果不劃分清楚很影響文學的發展。
4s抄襲,我覺得是可以肯定的,至於四幕戲,你可以說它寫的不好,但是硬說抄襲,就有點過分了。還有美人盞那篇,我覺得一個大脈絡的裏的故事,全憑一句兩句引用典故或經典哲學對話的就說是抄襲,這就有點沒常識了,中國重名的人那麼多,每個重名的人都要去告別人抄襲?這是不可能的。而且我覺得現在市場上,如果說,是因為撞梗,那作者自己沒考慮到這個,肯定有他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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