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喜歡了很久卻從未得到的人,很久之後對他到底是喜歡還是執念。?
如果你們一直有聯繫,並且還算頻繁的話可能是喜歡吧。
但是除此以外,大概率都是執唸吧。
因為我覺得喜歡可能是一種很短暫的東西,一種感覺吧,需要持續的新的刺激才能維持下去。
我喜歡一個人也有5年多了,對於她的喜歡我可能沒有了當年的那種熱情,但是似乎還有一點執著。
對於喜歡她這件事已經成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與其說是還有喜歡,還是執著,甚至還是不甘,都不如說是自己早已經承認自己喜歡她是自己在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
但我們都要學會告別就如我前不久看過的一本書中說過的一句話一樣。
對我來說的話,當初是濃烈的喜歡,到後來是沒有得到的執念加上求而不得的喜歡,再到後來應該就是沒能夠好好結束的執念。
大年初二的晚上,在和哥哥嫂嫂說說笑笑,忽然看到他發來的一天消息,整個人愣了愣,好久沒看到他的頭像出現在消息框裏了。
嫂嫂坐在我旁邊打趣我說,是不是你的發展對象,我笑了笑說不是。我嫂嫂和我哥對視一眼說,憑藉他們多年的經驗,絕對有事。
我笑了笑沒說話,看了手機屏幕很久,最後還是決定回消息。
其實就是簡單的問候,問我在不在家,想出來聚聚,很多年沒有見了。【當時我的內心os:我們是可以聚聚這種關係嗎】
在我的心裡,大概不是這種關係。
他是我學長,大我兩屆,小時候為啥就喜歡上他了,這一喜歡,就喜歡挺多年的。
感覺這些年沒有聯繫過,但總是還會時不時的想起他,年前和小時候的小夥伴回到我們的初中和小學還聊起了他,說來說去還是會遺憾,那麼努力喜歡過的一個人,什麼結果也沒有。
可能在這些年的有幾個瞬間,我們差一點就在一起了,但是我沒有走過去,他也沒有向我走來,然後我們就像相交以後又再次平行的平行線一樣,越走越遠。
和他閑聊了一些小事,說到我們好像已經好多年沒見過了。最後一次見面,是我生日那天,我們去喫飯,他和我說,下次換他請客。
過了大概快五年,我也沒有喫到那頓飯。這次聊天,我和他說起來,他好像欠我一頓飯,他和我說,那下次有機會再請吧,我發了一個摸魚表情包,我們的聊天終止在這裡。
前後的聊天,不超過三十句,就是一場平平無奇的聊天,但對我而言,意義深重。
這幾年其實都在一點點的放下他,但是直到今天,我感覺我好像是徹底放下了,就像不論是當初在一起還是以前又或者是現在,他沒有把答應我的事情放在心上,也沒有把我放在心上。
但其實我一點都不難過,想起這段,我只是覺得遺憾,遺憾當初那麼努力喜歡過的人,分開的時候沒能好好的告別,後來再相遇也沒有好好告別,總是匆匆就結束了。
但是直到今天,就算字裡行間沒有一點點告別的意思,但我知道,我已經和這段感情,徹底的告別了。
就算在以後我偶爾回想起來,都是釋然的感覺,在那天晚上我就明白了。
沒有什麼遺憾的,因為他從頭到尾沒有喜歡過我,可能過了這麼多年,我也不是喜歡他了,只是因為遺憾而存在的執念。
現在告別了,執念也就消散了。
喜歡我不知道,我跟你說說愛。
曾經愛過一個女孩,彼此很有默契,因為種種原因不得已漸行漸遠,後來的幾年,閑下來的時候腦子裡還是她,也沒有跟其他異性有過多接觸……
現在想來,後來的那幾年,我或許還是一樣愛她,只是多了一份 「愛別離」 的惆悵,那種無法為她排憂解難的無奈和不甘,對她的感情確似是沒有變過。
朋友也曾好奇,為什麼明明沒有在一起過,感情還這麼持久。後來想想,應該是因為我壓根沒想過能不能跟她在一起。借用歌德的話來說,就是「我愛你,與你無關」。她對我怎麼樣並不能影響我對他的愛慕,所以時隔多年我還是一樣愛她。
即便沒有得到什麼回應,但那曾是我活得最充實的幾年。
假設題主說的「喜歡」與愛同意,我覺得,當你發自內心地想要談一場(新的)戀愛,或者想要喜歡上另一個人的時候,這份「喜歡」就是執念,因為你不(想)再愛了;反之,如果你並不排斥繼續維持你的情感,它或許還是當年那樣的喜歡。
以上。
(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祝好。
時間越久,就越是執念。
早點放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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