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反對斯特里克蘭德放棄一切追逐自己的夢想的做法,但是為什麼要傷害身邊那些善良的人?他們是無辜的。2,有些人可能為查爾斯的才能所折服,所以覺得他做的那些惡不算什麼,可以原諒。但是這和富二代姦殺女同學拿出成績單請求減刑有什麼區別?3,實在看不出來小說內容和書名有什麼關係 4,這本書對於我們的意義在哪裡?對我們有什麼啟發?作者想通過這本書表達什麼?


謝邀。

先結論,答主是帶著批判的思維來看主人公的。而文學和思想,在我看來是不能有太多道德框架的。

  1. 主人公傷害身邊善良的人。確實,拋妻棄子,睡知音的老婆,打人罵人。但是這只是這個人物的一面,作者想引申更多的面,譬如男主不屑於慾望和男女關係,最後卻娶了妻,還為妻子的不離不棄落淚。
  2. 題主舉的例子和主人公的故事還是有區別的,相對來說,斯特里克蘭德沒有主動害人,他甚至是厭惡自己有除了畫畫別的心思。但是人性如此,所以作者會刻畫出一個矛盾體,既追求和滿足於精神世界,又無法割捨溫飽和肉慾。
  3. 原書名為《the moon and sixpence》答主認為內容和書名無關,這個嘛,應該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每個人想的都不一樣,有人覺得月亮代表夢想和精神,六便士代表了現實。其實我不是很贊同網上最火的解讀,就是那句,「遍地都是六便士,他卻抬頭看見了月亮。」,這句話把「夢想」,「精神」神化,把「金錢」和「慾望」弄得一文不值,就我個人看法,六便士和月亮都是重要的,兩者都是生活,都是活著,而正是活著,創造了思想,創造了斯特里克蘭德。
  4. 這又是一個非常主觀的問題,每個人感受到的都不一樣,作者寫了這本書,可是你讀這本書的時候,它便成了你的,你可以隨心所欲解讀,接收,或質疑。這就是讀書的魅力呀。

以上為個人拙見,如有意見歡迎探討!


高曉松說: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還有詩與遠方。很多人都夢想著有一天能到達理想的遠方,過上詩意的生活。可又有很多人都被桎梏在眼前的天地,沒有勇氣掙脫、沒有信心擺脫眼前的苟且。還記得河南有一位女教師寫下一封爆紅網路的辭職信:「世界那麼大,我想去看看」。接著,轉身離開生活了三十五年的城市。這封辭職信被稱為「史上最具情懷的辭職信」。她的辭職信為什麼這麼火呢?因為追求理想生活的衝動每個人都有,但是少有人像她這樣勇敢地去踐行。最近一檔清新的綜藝節目《一本好書》大火,裡面對《月亮與六便士》的精彩演繹,真是讓人眼前一亮,也看到了自己更多的可能性。

我看完節目以後,迫不及待地拿起床頭毛姆的《月亮與六便士》,再次重溫主人公斯特里克蘭德不顧一切也要追求理想的故事。

以前讀《月亮與六便士》覺得這是一個渣男罔顧道德去追求理想的故事,現在重溫此書卻讀出了人性的複雜、人生的真相和生命的真諦。

從前我激憤地想大罵斯特里克蘭德渣男,現在卻覺得,我們每一個人內心深處都藏著一個斯特里克蘭德,只是我們沒有釋放出來而已。

01

邁入不惑之年的斯特里克蘭德做了一個驚人的決定,拋棄妻子去巴黎學畫畫,再也不回來了。

他原本是倫敦一名證券經紀人,有兩個可愛聰明的孩子,漂亮精明的妻子,可謂是事業有成,家庭幸福。如果他們一直生活下去,孩子慢慢長大結婚生子,他們老了,功成身退,晚年就會過著子孫滿堂的生活。這是世間無數夫妻的寫照,是你的,也是我的。可表面看上去平靜無波的斯特里克蘭德血液里有一種強烈的衝動,渴望一種桀驁不馴的旅程。終於,他在妻兒去旅行的時候,放下丈夫、父親的身份,掙脫世俗的桎梏,走上藝術的道路。為了畫畫,他的眼裡沒有妻子和孩子,沒有世俗的條條框框,不擔心親人的生活,不害怕社會的譴責。「你簡直太沒有人性了。」

「我看就是這樣的。」

「你一點兒也不覺得害臊?」「我不害臊。」「誰都會認為你是個沒有人性的壞蛋。」「讓他們這樣想去吧。」「所有的人都討厭你、鄙視你,這對你一點兒都無所謂嗎?」「無所謂。」是的,他對什麼都無所謂,除了畫畫。他在巴黎過著孑然一身、窮困潦倒的生活。幸好,有一個荷蘭的畫家認為他的畫作必將成為偉大的作品,對他格外關心。有一次他差點病死在破舊的閣樓里,是荷蘭畫家帶他回家讓自己的妻子照顧他。

可是斯特里克蘭德一點兒也不感激荷蘭畫家,說他是又傻又絮叨的糟糕畫家,更可惡的是他竟然毫無廉恥地勾引荷蘭畫家的妻子,好滿足他的情慾。

荷蘭畫家被斯特里克蘭德掃地出門了,人家的妻子也愛上了他。「我不需要愛情。我沒有時間搞戀愛......愛情是一種疾病。女人是我享樂的工具。」他的情慾得到滿足後就毫不留戀地離開那個女人,而那個女人受不了他的離開選擇了自殺。一般人遇到這種情況肯定都覺得內疚吧,可斯特里克蘭德根本沒有惻隱之心,我們正常人的感情在他身上都不存在。這樣的人可惡嗎?非常可惡!他謾罵、嘲諷所有人,自私自利、違背道德,簡直壞透了,這也是人性的複雜之處。人性的複雜之處在於:一個人的心可以同時存在卑鄙與高尚、邪惡與善良、仇恨與熱愛。可也正是因為人性的複雜,我們每一個人才生而不同,我們沒辦法去評判別人的生活過得有沒有意義。就像我們不知道斯特里克蘭德不顧一切去追求理想值不值得一樣。

02

毛姆說:多少人只是抬頭膽怯地看一眼月亮,又繼續低頭追逐賴以溫飽的六便士。

在追求理想的道路上,只要月亮你會餓死,只要六便士你就會活得庸俗。若是你兩者都想要,那月亮你夠不著,六便士你嫌少。只有像斯特里克蘭德一樣,心無旁騖的人才能不顧一切地追求理想。四十歲才開始學畫畫的斯特里克蘭德說:「我必須畫畫,就像溺水的人必須掙扎」。他的存在就是為了畫畫,心中裝不下其他了。當初他拋棄妻子到法國,所有人都以為他是為了女人,連他的妻子也都這麼認為。當她得知斯特里克蘭德不是為了女人,而是為了畫畫的時候,她說:「只要他是同一個女人跑掉的,我總認為他還有回來的可能。不出三個月他對她就會討厭死了。但如果他不是因為戀愛跑掉的,一切都完了」。如果男人為了另一個女人拋棄你,那還可以挽回;如果是為了理想,那根本沒有辦法。

理想對斯特里克蘭德有著神奇的誘惑力。

多麼奇怪,這種誘惑力居然讓斯特里克蘭德對畫畫有著盲信者的直接和使徒般的狂熱。「追逐夢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運」。斯特里克蘭德自從追求理想以後,就過著窮困潦倒的生活,他住最便宜的房子,吃最廉價的食物,穿的是離家時帶來的舊衣服,有時候甚至幾天沒飯吃,沒地方睡覺。他打零工得來的錢都拿去買畫筆顏料和紙張了。在他眼裡,只要精神上富足,生活如何艱辛都不足為懼。這也就是斯特里克蘭德跟大多數人不同的地方,他為了內心的理想可以不怕窮不怕苦不怕累。我們大多數人因為身上背負了沉重的枷鎖而不敢向理想的生活前進。最後只能困在父親、母親、丈夫、妻子、兒子、女兒等身份里,只能一輩子做個房奴、車奴、孩奴。並不是說斯特里克蘭德這樣不顧一切追求理想是好的,而是想說,我們不要輕易向現實低頭,不要忘記自己的理想,不要放棄掙扎,偶爾也要抬頭仰望星空。畢竟,愛自己,才是一生最浪漫的開始。

03

斯特里克蘭德是生活的惡人,卻又是藝術的偉人。

窮困潦倒的斯特里克蘭德輾轉到了與世隔絕的塔希提島,在那裡他遇到了一個對他全心全意的女人阿塔。阿塔支持他、理解他、照顧他,讓斯特里克蘭德得以盡情投身畫畫,獻身藝術,不用再擔心三餐一宿。在塔希提,他所處的環境喚醒了他的創作靈感,讓他在這裡創作出了名垂青史的畫作。不瘋魔,不成活。斯特里克蘭德患上麻風病以後,即使雙眼失明,也依然堅持創作。最後,在房子的四壁畫上了一幅驚艷世人的畫作。他傾盡畢生之力,痛苦一生就是為了這幅傑作做準備,作品完成以後,他備受折磨的靈魂得到了安息。他在牆上畫的傑作被付之一炬,跟著他埋進了墳墓。在他死後,他生前的畫作得到藝術界的認可,讓他成為名垂千古的藝術家。不可否認斯特里克蘭德是一個卑鄙的聖人。傑出的作品,是不能簡單地用道德來衡量的,他對藝術的貢獻也是不可否認的。也許,對斯特里克蘭德來說,這樣窮盡一生追求理想的人生才是最有意義的。

「做自己最想做的事,過自己想過的生活,求得內心安寧,怎麼能叫作賤自己?做一個有名的外科醫生,一年賺一萬英鎊,娶一位漂亮的妻子,就是成功?我想,這取決於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義,你對社會、對個人的要求。"

看完本書,我不禁思考:活著的意義是什麼?難道就是為了成為別人稱讚的好媽媽、好妻子、好孩子、好同事嗎?我們大部分人不都是這樣為了別人認可的好戰戰兢兢地過一生嗎?其實,活著的意義就是遵循自己的內心,去過你想過的生活。這樣,哪怕你用盡全力過著平凡的一生,也是幸福的。希望你能夠在疲憊的生活中找到勇氣,直面內心深處的渴望,找到屬於你想要的月亮。

曾經看到豆瓣上的一條書評:人生來身上背負太多的鐐銬,要麼自私瘋狂,要麼無法自由。


還好吧,就是一個理智的人突然變成了人們眼中的瘋子,多少年如一日的畫畫,失去了不留戀的獲得了個人成功,人性的冷漠,夢想的衝動,不被理解的個人世界,看過之後我一直在想一個問題,成功若是這樣的,值得嗎?


我看到的並不是理想與現實哦!但是反正是值得一看的。對靈魂和軀殼這種東西又更多的理解了一點,當然畢竟是小說,某些地方肯定是描寫誇大了一些的。

1.主人公理直氣壯的拋妻棄子,理直氣壯睡別人老婆,理直氣壯做很多完全不合常理的事情。看到這些的時候我竟絲毫不討厭主人公,因為這是小說,描繪出的這個人物更多的我看到的就是一個沒有軀殼的靈魂。人們總是以一種角色期待而活著,卻忘了以人本身來活著。而這個主人公做到了,他只把自己當成是一個人而已,所有附加在他身上的角色期待他都不要。這樣的人物看上去是脫離現實但又竄動人心。

2.一個沒有軀殼的靈魂。這是我最整個小說的評價。我很崇拜這樣的靈魂,但是這個靈魂必然是誇大了的,在某種程度上當我們開始關注自己的靈魂的時候,世俗中的某些小事彷彿不那麼容易牽絆我們。

3.要是一個女人愛上了你,除非連你的靈魂也叫她佔有了,她是不會感到滿足的。這是文章中讓我某時產生共鳴的一句話。彼此都是獨一無二的個體,來到人世間,人生已苦短,既然有緣在一起共度這苦短人生,為何不更加註重圓滿彼此的靈魂,或是尊重彼此的靈魂。畢竟愛情,婚姻也只是人生經歷的事務,每個人都有權對這些來定義他們的重要性,固然是可以定義其他事務重於這些東西的。

4.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愛的環境里,淡薄寧靜、與世無爭,這難道是糟蹋自己嗎?與此相反,做一個著名的外科醫生,年薪一萬鎊,娶一位美麗的妻子,就是成功嗎?我想,這一切都取決於一個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義,取決於他認為對社會應盡什麼義務,對自己有什麼要求。既然每個人看待生活的意義都有不同,為了自己也為了對方都能不辜負此生,那就尊重彼此的不同吧。


導語

理性主義-浪漫主義-現實主義-現代主義

維多利亞小說(現實主義)的主要特徵有如下幾個:首先,就任務角色而言,主角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皇親國戚或者雄霸一方的貴族士紳,而是奔波勞碌的販夫走卒或者命運多舛的詳見農夫;其次,在背景設定方面,故事通常不再發生於古代或者某個虛構的空間,而是同時代某個真實存在的地方,尤其是當時世界首屈一指的大都會倫敦;再者,許是清潔阻礙追求聳人聽聞或者怪誕離奇,而是片中入情入理,對各種器物的描寫也細緻入微,旨在讓讀者覺得和現實生活索取不遠;最後,維多利亞小說往往帶有強烈的文以載道、匡扶道德的色彩,那些做著熱衷於告訴讀者,男主主角也許出身貧寒,歷經挫折,但終將得到圓滿的結局,而這一切歸根到底是因為其擁有高尚的情操和正直的人品,又或者是因為其對上帝有著虔誠的信仰。現代主義文學包括了眾多不同的風格和流派,很難扼要地對其進行界定。總之是多數生於19實際70年代以後的英國文人看來,內在世界高於外在世界,意識活動高於故事情節;至於讓前輩小說家小心翼翼、不敢越雷池半步的禮教觀念,尤其是各種眼裡的性禁忌,因為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論所向披靡,更成為這些作家爭先恐後想要打破的桎梏(gu4)。毛姆從一開始便清楚地知道,現實主義和現實主義、浪漫主義以及更早之前的理性主義一樣,無非是歷史發展到一定程度的產物而已;它誠然更為新穎,但這並不意味事其藝術價值高於其它流派。如今戰爭業已來臨,它帶來了新的風氣。年輕人信奉的是我們以前從未聽說過的神明,我們的後背將要朝哪個方向走,現在也可以看出端倪了。躁動不安的年輕時代在意識到他們的強大之後早已登堂入室,這些人奪門而入,搶佔了我們的位子。空氣里充滿了他們喧鬧的喊叫聲,有些為老不尊的長者滑稽地模仿年輕人的吵吵嚷嚷,想要證明屬於他們的時代尚未逝去;他們像是最有活力的後生那樣振臂高呼,但喊出的口號是那麼的空洞;他們就像是人老珠黃的當讀,試圖通過梳妝打扮何賣弄風情來重獲青春永駐的幻覺。那些較為聰明的前輩則大大方方地讓開道路。他們無奈的微笑中帶著些許寬容的嘲諷,和諧人記得當初他們將躊躇滿志的前輩踩在腳下時,也正式如此大叫大嚷、出言不遜;他們還預見到這些高舉火炬的勇士仲有一日也要讓出他們的位子。誰也不能一錘定音。這個過程永遠往複無休。「有句《聖經》的話來到我的嘴邊,但我沒有說出來」這句話是《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那句「你們不要隨便議論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又或者是《約翰福音》里的「不要將表象作為判斷的根據」。《聖經》反覆告誡煩人不能彼此論斷是有道理的,因為人和人的互相了解往往膚淺、局限而片面,能夠做出公平的判斷只有全知全能的上帝-假如這樣的上帝果真存在的話。不要隨便批判別人並不等於沒有自己的觀點和立場,毛姆藉由《月亮和六便士》所兩處的觀點是精神優於物質、個體大於社會。「難道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讓你感到舒服的環境里,讓你的內心得到安寧是糟踐自己嗎?難道成為年入上萬英鎊的外科醫生、取得如花美眷就算是成功嗎?」「人次的上帝制定世間某些男子必須過著單身的生活,但他們有些人由於自身的原因,或者由於他們無法抗拒的外部因素,竟然違背了這種旨意。世上再也沒有比這種結了婚的單身漢更值得同情的人。」人生終極意義的對立答案。月亮象徵著崇高的理想追求和美妙的精神世界,也象徵著離開倫敦的Strickland遠赴埃及的亞伯拉罕所甘之如飴的清貧;六便士這紅小面額硬幣代表著世俗的雞蟲得失與蠅頭小利,也代表著卡邁爾所陰雨為傲的豪奢。如何取捨,「我想這取決於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義,取決於你認為你應該對社會做出什麼貢獻,應該對自己有什麼要求。」Chapter 1我無法苟同某些畫家的看法,他們倨傲地宣稱門外漢根本不懂繪畫,要對他們的作品表示欣賞,最好的辦法是默默地地上支票本。這種認為藝術烏髮是某種收益,只有內行人才能完全理解的觀點其實是荒唐的誤解,因為藝術是情感的流露,二情感所說的語言,則是每個人都懂的。但我也承認,對技巧沒有實際認識的評論家卻是很難做出真正有價值的評論。編造神話是人類的天性。如果超群出眾的人物在其生涯中遇到某些令人感到驚奇或者神秘的事情,人們就會及其貪婪地抓住不放,將其演繹成一段傳說,然後狂熱者深信不疑。這是人們對平淡生活提出的浪漫抗議。傳說里的軼事變成了英雄晉陞不朽境界最可靠的通行證。Chapter 2有那麼多書寫出來,有那麼多作者滿懷希望地看著他們出版,可是等待著這些書的命運又是那麼的慘淡。這些圖書能有多少機會從浩如煙海的同類產品中嶄露頭角呢?哪怕確實脫穎而出了,也無非是各領風騷三五月俄日。天知道作者要花費多少心血、承受多少苦難、絞盡多少腦汁,讀者才能得到幾個小時的休憩,或者驅趕旅途的沉悶。…… 我得到了這個教訓:作家追求的回報應該是揮灑文字的快樂何傳播思想的愜意,至於其它的,那就對遍吧,別去在意讚美或詆毀、失敗或成功。如今戰爭業已來臨,它帶來了新的風氣。年輕人信奉的是我們以前從未聽說過的神明,我們的後背將要朝哪個方向走,現在也可以看出端倪了。躁動不安的年輕時代在意識到他們的強大之後早已登堂入室,這些人奪門而入,搶佔了我們的位子。空氣里充滿了他們喧鬧的喊叫聲,有些為老不尊的長者滑稽地模仿年輕人的吵吵嚷嚷,想要證明屬於他們的時代尚未逝去;他們像是最有活力的後生那樣振臂高呼,但喊出的口號是那麼的空洞;他們就像是人老珠黃的當讀,試圖通過梳妝打扮何賣弄風情來重獲青春永駐的幻覺。那些較為聰明的前輩則大大方方地讓開道路。他們無奈的微笑中帶著些許寬容的嘲諷,和諧人記得當初他們將躊躇滿志的前輩踩在腳下時,也正式如此大叫大嚷、出言不遜;他們還預見到這些高舉火炬的勇士仲有一日也要讓出他們的位子。誰也不能一錘定音。這個過程永遠往複無休。Chapter 3這些女士堅持帶著手套吃黃油土司的怪癖讓我稱奇不已,而她們趁別人不注意時在椅子上偷偷把手指揩擦乾淨的壯舉更是令我敬佩萬分。Chapter 4當年有許多人熱衷於結識名流……我覺得Mrs Strickland在他們這些人當中算是心地最純良的。她在鄉下度過了安靜的歲月,她從穆迪圖書館解決的圖書不僅講述了許多羅曼蒂克的故事,也給倫敦增添了羅曼蒂克的色彩。她是真正熱愛閱讀的(她在這類人中很罕見,這些人大多數感興趣的是作家而不是小說,是畫家而不是畫作),她創造了虛幻的世界,高高興興地在裡面生活,享受著她在日常世界得不到的自由。認識諸多作家之後,她覺得自己彷彿登上了從前只能隔著腳燈仰望的舞台。她像看戲似的觀察著這些人,卻是感到她的生活圈子擴大了,因為她既宴請他們,也到他們壁壘森嚴的家裡去做客。她並不排斥這些作家遊戲人生的態度,但根本沒想過要依照他們的標準來調整自己的行為。這些人離奇的道德觀念,連同他們的怪異的裝束和荒誕的謬論,都讓她感到非常有趣,但對她為人處世的信念卻沒有絲毫的影響。(這真的好像以前的我,附庸風雅,給自己營造一個浪漫的幻影,卻從未真正走入過他們的世界)「為什麼優秀的女嗯總是嫁給愚鈍的男人呢?」「因為聰明的男人不肯迎娶優秀的女人。」Chapter 5饋贈同情是一種令人愉快的本領,但經常遭到那些知道自己擁有這種本領的人濫用:他們要是發現朋友遇到倒霉的事,就會迫不及待迪猛撲上去實戰渾身解數,這種勁頭是在是有點像食屍鬼。他們的同情宛如油井般噴涌而出,這種毫不吝嗇的揮灑有時候會讓被同情者感到尷尬。如果別人的胸膛已經有太多的淚水,我就不忍心再撒上幾滴。Chapter 7這肯定是人世間無數對夫妻的故事,這種生活模式有一種看淡之美,它讓你想起平靜的涓涓細流,蜿蜒流淌過翠綠的牧場和宜人的樹蔭,最終湧入浩瀚的海洋;但大海是如此平靜,如此沉默,如此驀然,乃至你突然感到莫名的焦躁。或許是我的想法比較奇怪吧,反正早在那個時候,我就強烈迪感覺到絕大多數人共有的這種生活是不完美的。我承認這種生活有其社會價值,我明白循規蹈矩未必不是幸福。但血氣方剛的我想踏上更為狂野不羈的旅途。我認為我應該提防這些安逸的歡樂。我心裡渴望過上更危險的生活。我隨時願意奔赴陡峭的山嶺和暗流洶湧的海灘,只要我能擁有改變-改變和醫療之外的事物帶來的刺激。Chapter 8我不願意看見那種我幫不上忙的痛苦。女人有這種根深蒂固的惡習,就是只要有人願意聽,她們就熱衷於討論自己的私事。Chapter 9結婚17年的男人顯然不會無緣無故地離家出走,肯定有什麼事情導致她懷疑他們的混音生活並沒有那麼美滿。(但大部分的人卻一定不會質疑什麼,他們只會妄自推斷這男人一定是有了外遇,然後對自己的推測深信不疑到甚至忘了這只是自己的推測,然後到處傳播,這就是中傷的來源。)Chapter 11我在旅途中考慮這樁差事,心裡不無顧慮。因為看不見Mrs Strickland那副痛不欲生的樣子,現在我能更冷靜地看待這件事。我發現她的舉手投足頗有自相矛盾之處,這讓我感到大惑不解。她確實非常悲傷,但為了激起我的同情,她竟然會將悲傷表演給我看。她的痛哭流涕顯然是經過精心準備的,因為她在身邊放了大量的手帕,我特別佩服她的深謀遠慮,但回想起來,這也許會讓她的眼淚美那麼動人。我無法確定她希望她的丈夫回家,是因為破碎的心裡,除了夫妻反目造成的酸楚,是否也混雜著虛榮心受損帶來的痛苦-這種冬季在年輕的我看來是很可恥的。那時候我尚未明白人性是多麼的悖謬,我還不知道真摯誠懇底下也許藏著矯揉造作,高風亮節背後看你隱匿著卑鄙無恥,也不知道無賴惡棍心裡或許存留著良善之意。(別把人想的太好,也別把人想的太壞。佛教說,我們總是帶著有色眼鏡看到事物的一部分就當作全部,把事物的部分「顯性」當作事物的「本性」,其實全是偏見。這樣的「表演」,為了博同情,我的母親,甚至是我自己,都曾經一再演出,其實是非常可笑的。年輕的時候我看到人可惡的本性會嗤之以鼻覺得難以忍受,那時入世未深總認為天下有凈土,盲目樂觀,眼裡容不得沙子,年紀大一點就會發現這一切都是常態,都是普遍事實。)Chapter 12「女人真是太可憐了!愛情。她們就知道愛情。她們認為男人離開的唯一原因就是移情別戀。」(女人本不愚蠢,但愛情是感性的產物,而感性與理性又往往背道而馳。)「假如你充其量只能成為三流的畫家,你還會覺得為此必須拋棄一切值得嗎?」「我跟你說過我必須畫畫。我控制不住自己。假如有人掉進水裡,那麼他游泳的本事高明也好,差勁也好,都是無關緊要的:他要麼掙扎著爬出來,要麼就被淹死」(敘事者當時還無法明白,至此,對於Strickland來說不是to be or not to be的問題,是不得不做的事。太想做的事做不了,會讓人覺得活著都沒有意義。所以他當然不會在意是否有所成就,也不會在意別人的評價。太多人,可能一來不知道自己想做什麼,又或者沒有愛到極致無法鼓起勇氣去面對世俗的評判。其實終其一生,不過是來去如空,為自己活愛自己不應該是個問題。)「但是你已經四十了。」「所以我才覺得要趕緊開始。」Chapter 14我無法理解他的動機。我試圖說服自己:有一種模糊的反叛意識慢慢在他那遲鈍的頭腦里冒出了苗頭。但這種解釋是站不住腳的,因為他從來不曾對他那平淡的生活流露出厭煩的情緒。…… 我懷疑他的靈魂里是夠深埋著某種創作本鞥,那種本能雖然受他的生活環境所抑制,卻像腫瘤在活體器官中膨脹那樣頑強的生長著,最終控制了他整個人,迫使他不由自主的採取行動。…… 皈依有許多種形式,它的實現方式也有許多種。有些人需要外來的催化因素,宛如巨石被奔騰的激流沖成碎塊;但有些人的皈依來的很慢,就好像今天累月的水珠滴穿了堅硬的石頭。(皈依:身心歸向,依託。)有的人也號稱他們不在意別人的看法,但他們多半是在自己騙自己。總的來說,這些人只有在相信沒人的發現他們逾規越矩之處時才敢為所欲為。他們定國就是因為有了幾個親朋好友的讚許,願意去做一些與大多數人的觀點相悖的事情。渴望得到認可也是文明人最根深蒂固的本能。我認為良知是我們心靈的衛兵,它守護著各種社會賴以存續的規則。它是駐紮在每個人心裡的警察,監督我們不要為非作歹。它是安插在自我意識最深處的間諜。人太過渴望得到別人的認可,太過害怕遭受別人的責難,所以親自把敵人迎進了家門;於是間諜持續滴監視著他,警惕地捍衛其主人的利益,無情地摧毀任何剛露出端倪的,不受管束的慾望。良知迫使他把社會利益置於個人利益之上。它是強韌的紐帶,聯結著個人和整體。而他在說服自己相信社會利益比個人利益更為重要之後,就難免會淪為良知這個監督者的奴隸。他將其供奉起來。到最後,就像宮廷弄臣因為肩上扛著皇帝的權杖而感到光宗耀祖那樣,他會因為自己對良知非常敏感而感到無比自豪。(敘事者說的是他自己,Strickland的作為讓他非常驚訝,張皇失措。)Chapter 15女人總是認為男人都是拋棄痴心女子的負心漢,但如果男人真的忘恩負義,更應該受到譴責的卻是女人。就像法國(Blaisse Pascal 《思想錄》)諺語理說的,情感有著理性無法領會的理由。Chapter 17幸福偶爾會使人高尚,但至於痛苦,在大多數的情況下,只會讓人卑鄙和惡毒。Chapter 19我想這種他多年以來始終保留著的幻覺模糊了他的眼睛,讓他看不清真相;他完全不顧擺在眼前的事實,執意把義大利幻想成一個羅曼蒂克的俠盜和風景又沒的廢墟遍地的國度。他畫下其實是他的理想。(就好像悉尼是我的幻覺,幻覺中的悉尼是我的理想。)Chapter 19「你桌面會認為美,世界上最寶貴的東西,就像沙灘上的石頭,隨便哪個滿不在乎的過路人都能撿起來呢?美是一種玄妙而奇異的東西,只有靈魂飽受折磨的藝術家才能從混藍的世界中將其提煉出來。當藝術家把美提煉出來之後,這種美也不是所有人都能認識的。你要認識它,你必須重複藝術家的痛苦歷程。美是藝術家唱給你聽的音樂,要在你的心裡再次聽到它,你需要知識、敏感和想像力。」Chapter 25「乖寶寶,他是個天才。你不會認為我也有天賦吧。我倒希望我有,但別人有沒有天賦,我一眼就能看出來,我是很尊敬天賦的。那是世界上最奇妙的東西。對擁有它的人來說,它是一種沉重的負擔。我們對那些人應該非常寬容,非常有耐心。」 (Dirk是不是一個具有敏感度和知識卻沒有talent的畫家,所以他那麼崇拜Strickland。因為他身上有些他永遠無法擁有的東西。對於普通人來說talent是可遇不可求的。對於天才藝術家來說, talent是他的負擔,宣洩出來就好像野獸宣洩出獸性一樣。是一種本能。)Chapter 28(為什麼文章反反覆復把Dirk描述成一個這麼pathetic的人?而作者總是表露出來的笑意讓我極不舒服。他還不如Strickland。Strickland就是完全doesn』t give a shit。他總是一開始就表明了我是個畜生,不要靠近我,你如果自己要靠近我受了苦也是你自己的選擇。而作者總是好像扮作朋友的樣子,一邊享受著Dirk的善意,一遍在心裡不屑與譏笑,真的讓我很噁心。相反,對待Strickland的冷漠與無禮,作者卻是趨之若鶩。表現出來的距離感更像是欲拒還迎。對於Strickland偶爾的禮遇表現出來的欣喜就像是新得寵的妃子。當然他想極力掩飾,表現出自己對Dirk的同情心,讓我更噁心。好像他看得懂Dirk的可悲與愚蠢, 特別想卻又無法靠近Strickland的世界,唯有化作一個穿聖母外衣的婊子,和Strickland一起鄙視Dirk才顯示的出他的存在感。)Chapter 29「如果你在談戀愛的時候還講自尊心,那原因只有一個,其實你最好的是你自己。」(所以如果一個人愛別人愛到放下自尊,就是愛別人超過愛自己。他錯誤的認為讓別人明白自己連自尊都可以放下別人就會用同樣的愛回報,殊不知愛哪是簡單的交換。)Chapter 30布蘭奇斯特洛夫的行為並沒有讓我很困惑,以為我覺得那純粹是生理吸引的結果。我想她從來沒有愛過她的丈夫…那無非是女性對愛護和怪壞的反應,絕大多數女人以為那就是愛。那是一種被動的感情,對任何男人都可以產生,就好像藤蔓,衣服在任何樹木上都能夠生長。在世俗的人眼裡,它是可取的,因為它會促使女孩嫁給想要她的男人,相信婚後能夠日久生情。那種感情的成為很複雜,包括衣食無憂帶來的滿足,家財殷實激發的驕傲,受人愛慕引起的逾越,以及之子于歸早就的稱心,只有徒慕虛榮的女人才會認為這樣的感情也有高尚的價值。(這樣的感情也不一定只是因為愛慕虛榮,也許也有女孩不願讓家人擔憂對家人的愛,想解放家庭壓力又不相信自己能力的懦弱。這種感情也許並不高尚,但也只是眾多悲劇中較好的一種。)面對情慾的衝擊,這種感情是毫無抵禦之力的。假如Strickland觸動了她的感情,那麼她或者熱愛他,或者憎恨他,此外別無選擇。而剛開始她特別憎恨他。我不相信Strickland會愛上布蘭奇斯特羅夫。我不相信他會愛上任何人。在愛這種求感情里,溫柔是至關重要的組成部分,但無論對人還是對己,Strickland都不懂溫柔。愛需要有自甘示弱的姿態,有保護對方的願望,有樂於奉獻的精神,有取悅別人的心理。總而言之,愛需要無私忘我,活著至少需要把自私隱藏得不露痕迹,而且愛也需要矜持。所有這些在Strickland身上是看不到的。(因為他不愛別人也不愛他自己)愛是全心全意,只有全情投入才能成為合格的愛人;戀愛中的人頭腦再清楚也不會承認-儘管他可能心裡也明白-他的愛終有一天會結束;愛需要山盟海誓,既暖知道一切無非是鏡花水月,但他迷戀這種海市蜃樓,而對現實視若無睹。愛使他變的高尚,也使他變的卑賤。他不再是他自己。他不再是一個人,而是變成了一樣東西,一件工具,用於追求某個他自己所不了解的目標。愛從來不缺乏多愁善感,而在我認識的人當中,Strickland是最為鐵石心腸的人。我不相信他會承受那種患得患失的愛情折磨,他永遠不會忍受外來的約束。如果有什麼東西阻礙了他心裡那種令人難以理解的熱望,那種催促他走向某個連他自己也不知道的目標的熱望,我相信他會毫不猶豫地將這種東西從心裡連根拔起,哪怕為此而弄得苦惱不堪、遍體鱗傷他也在所不惜。Strickland這個人既偉大又渺小。Chapter 41在經年累月的習慣讓自己變得麻木以前,作家心裡總是很不安的,因為他的本能對人類的奇行怪癖特別感興趣,而他的到的挂念竟然對此不以為然,卻又無可奈何。他喜歡研究那些讓他感到吃驚的壞人,並自我安慰說這是為了滿足藝術的需求;但他的真誠卻迫使他承認,他對某些行為的厭惡之情,並沒有對它們的原因的好奇之心強烈。…… 也許作家創造惡棍是為了滿足內心深處的某些本能,就是那些在文明世界的禮儀風俗的壓迫下退入神秘的潛意識深處的本能。讓他創造的人物變得有血有肉,其實就是讓他的自我心中哪個烏髮藉由其他方式得以表達的部分獲得生命。他獲得的滿足感是一種解放的感覺。作家更為關注的是去認識,而不是去批判。(我不知道這是否能解釋我對作者的噁心。)「我不需要愛情。我沒有時間談情說愛。這是人性的弱點。我是個男人,有時候我會想要女人。等到我的激情得到滿足,我就要做別的事了。我無法征服我的慾望,但我憎恨它,它囚禁了我的靈性;我希望將來能擺脫所有的慾望,能夠不受阻礙地、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創作之中。」(多麼明顯的靈與肉的鬥爭。)「因為她自身軟弱無能,所以拚命地想要指揮你。」(控制狂是不是因為內心太脆弱無能呢,所以她拚命想要控制來獲得安全感呢。)「也許在潛意識裡,我們很希望能夠通過我們的看法去左右別人的行為,因而會憎恨那些不受我們影響的人。我想這大概是最傷自尊的事情。」(是的,不給我朋友圈點贊的都屏蔽。)Chapter 42早在社交場合中,他只會讓你看到他的表面,那是他願意給世人看到的;你若想真正地了解他,便只能借鑒那些他無意間做出的席位動作,以及他不自覺地流露的轉瞬即逝的表情。有時候人們戴的面具太多完美,日久天長之後,他們就真的變成他們假扮的那個人。但在他的著作活著繪畫里,完美卻能看清他的真面目。對敏銳的觀察者來說,哪怕是最隨意的揮灑,也隱藏著靈魂最深處的秘密。每個人在世上都是孤獨的。他被囚禁在鐵塔里,只能通過各種符號和同類交流,可是這些符號沒有公認的標準,所以他們的意義是模糊而不確定的。我們可憐地向他者傳送寶貴的內心感受,但他們沒有能力去接受,於是我們變得很孤獨,齊肩並進卻又形同陌路,無法認識我們的同類,也無法被他們認識。Chapter 46仁慈的上帝制定世間某些男子必須過著單身的生活,但他們有些人由於自身的原因,活著由於他們無法抗拒的外部因素,竟然違背了這種旨意。世上再也沒有比這種結了婚的單身漢更值得同情的人。Chapter 50我總覺得有些人沒有畜生在正確的地方。偶然的命運將題目丟到特定的環境里,但題目總是對某個不知在何處的家鄉念念不忘。題目是出身之地的過客,從孩提時代就熟悉的林蔭小徑,活著曾在其中玩耍過的熱鬧接到,都無非是人生路上的驛站。題目始終把親友視如陌路,對生平僅見的環境毫無感情。也許正式這種疏離感推動他們遠走高飛,去尋找某種永恆的東西,某片能讓他們眷戀的土地。……. 有時候,人會突然造訪某個地方,卻神秘的趕到這裡就是他的歸宿。這裡就是就是他朝思暮想的故鄉,儘管周邊的環境他從未見過,儘管當地的居民他素未謀面,他卻願意安頓下來,彷彿這些都是他聲來便已熟知的。在這裡他的心終於不再躁動。(讓我想起三毛在描寫沙哈拉時的那種鄉愁。是我沒有過的感受。只是偶爾發現自己和周遭格格不入的時候,會想逃離,會覺得也許生活在別處。) 難道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讓你感到舒服的環境里,讓你的內心得到安寧是糟踐自己嗎?難道成為年入上萬英鎊的外科醫生、取得如花美眷就算是成功嗎?Chapter 54對這裡的人來說,無論是歐洲人還是本地人,他確實是個怪物,但他們見慣了各種各樣的怪人,對他也就不以為奇;這個世界到處都是古怪的人,他們做著古怪的事;也許他們知道,人並不能做他想做的自己,而職能做他不得不做的自己。在英國和法國,她是圓孔里的方塞子,但這裡各種形狀的孔都有,無論什麼樣的塞子都各得其所。我並不認為他到這裡就變得沒那麼粗魯、自私或野蠻,但這裡的環境更加寬容。假如他聲來就在這種環境中度日,他可能也就不會顯得那麼惡劣了。(我想這是不是即使作者需要通過Strickland的故事闡明的主題:don』t judge.)Chapter 58「有句《聖經》的話來到我的嘴邊,但我沒有說出來」這句話是《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那句「你們不要隨便議論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又或者是《約翰福音》里的「不要將表象作為判斷的根據」。The end.我不知道為什麼在看這本書之前會瞟到幾個標題,說的是看完之後熱淚盈眶。也許是我的情感埋的不夠深,或者是我沒有理解文章的主題。我看到的是一個敘事者通過天才藝術家走出世俗的偏見尋找靈魂歸處的故事,來表達了自己各種想表達的對人性和人生的看法。Strickland的故事在我看來,完全是個好結局,他做著自己想做的事,死得其所。

想談談自己的看法,非常具有主觀性,看看就行

斯特里克蘭德的惡當然是惡,這是沒有質疑的,但在讀這本書時,請不要關注他的惡

因為我認為,這畢竟是一部小說,作者為了表現出斯特里克蘭德其人極其強烈追求夢想這一行為,誇大地展現了他的惡,以反襯出他追求夢想的強烈程度

至於書名,「滿地都是六便士,而他抬頭看見了月亮」。斯特里克蘭德放棄了事業,家庭,所有的一切他都放棄了,這就是他的六便士。月亮則是他的理想。

至於表達什麼,我覺得唯一突出的便是追求理想的精神,別的可以不用太過於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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