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喜欢的作者被抄袭,那么我支持他维权。

如果抄袭方太过分让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必要的话我可以参与众筹为他提供诉讼费用,或者动用我的社会资源给他找个律师之类的。

如果发现喜欢的作者抄袭,那么他从此就不可能再是我喜欢的作者了。

对于我来说,只要这个问题有简单易行的解决方案,就不是无法容忍的了。因为不想容忍那就直接出手搞定它就好了,没必要忍。

无法容忍,往往源于无能为力感。


毫无疑问,我更不能容忍喜欢的作者去抄袭别人。

被抄袭是不小心踩到了狗屎,恶心,可这不是我爱的作者的错,我可以一边继续爱他一边帮他维权。喜欢的作者主动抄袭的恶心程度是吃了狗屎,我之后会完全看不下去ta写的东西,我失去了一些我认为很不错的文章,还会质疑自己的眼光,我怎么会喜欢这么一个人?


这个问题在绝大多数人眼里应当是这样的:

作为养鸡的人,你家的鸡偷了邻居家的鸡蛋,和邻居家的鸡偷了你家的鸡蛋,你更无法容忍哪个?

当然是后者,老子的鸡蛋你也敢动? 毛都给你扒光掉。

但是,离开养鸡人的身份来看,就是两家鸡互偷,真真正正的一样恶心。


抄袭者……先送它一套全国脏话集锦。

非要比,肯定是忍不了前者。

后者的话,我方是神,对方是猪。

前者的话,我方是猪,对方是神。

我愿意当神方。


都无法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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