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熱搜第一的湖南校園欺凌事件,突然感覺老師很難,一方面希望保護自己的學生,也受到社會的壓力,一方面會受到學校甚者教育部的壓力。要怎麼做一個好老師?


老師能咋辦,沒有開除的權利,口頭教育又不頂事。不管吧是無能,管了吧不起作用還是無能


12月7日上午10點,新寧縣焦家壠中學學生劉某夥同趙某、夏某等8人將本校初二249班學生林某喊到焦家壠中學教學樓三樓女廁所進行毆打,並拍下視頻傳到微信群。是這件事嗎?如果沒有發視頻這一步,估計欺凌事件還要隱藏很久,甚至不會被發現。12月15日,澎湃新聞從新寧縣委宣傳部相關工作人員處獲悉,當地焦家壠中學女學生校園欺凌事件的涉事學生構成尋釁滋事的違法行為,其中4人被處行政拘留7日,由於均未滿16周歲,不予執行;另4人未滿14周歲不予處罰,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行政處罰結果將記入檔案。未成年人保護法護身,政府也只能做到這步,何況老師?

在當前的情況下,老師能做的不多。無外乎平時多留意學生動態,有苗頭的找學生談談話,確定欺凌的及時上報,走正式程序罷了。老師、醫生、警察此類行業,初入行一腔熱血,奈何十年飲冰,人力有時而窮,儘力而為也就是了。


首先,把情況報告給領導,其次,聯繫兩方家長見面,再者,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


聯合學校、家長一起處理,不要粗暴的批評處分了事,調查清楚了再說。


真正的負起責任就夠了


怎麼做都不恰當。

對不起現實就是這麼殘酷。

校園暴力問題是個死結。因為未成年不應該引入法律法規,道德規劃那就是扯淡,道德有個屁用,連準繩都沒有。

分幾方面,被施暴方暫時不考慮。

如果是校外閑散人員。我主張打他丫的。這些人多半也沒有社會貢獻,尋釁滋事為禍一方。但是以暴制暴國家不讓不說,是典型的反面教材,你搞十年法制建設都不如一次暴力動手有示範效應。

如果是校內學生,打肯定不行,不只是違法,理也沒了。禁閉,關到什麼時候被打的說了算。


你不管受到誰的壓力,你自己沒有原則嗎,你是老師,你不能叫學生打回去,但打人的學生根據校規應該受什麼處罰都寫的清清楚楚,只不過很少有人認真執行,你可以像一般老師一樣來一句別人怎麼就欺負你敷衍過去,只要你自己心安,如果你不想這樣也可以遵行自己內心的想法,不惜丟飯碗的風險為自己學生討回公道,就看你自己覺得值不值,順便說一句,我以前那個老師就是對我說別人怎麼就欺負你這樣的話,我現在還恨他,我想這輩子都會恨他,那正是我成績下滑開始的時候


老師不施暴不冷嘲熱諷不視而不見 不聽而不聞就不錯了,別指望老師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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