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是事業單位某區某人社局公益性崗位(相當於臨時工),自覺跟單位同事處的還不錯,領導也都很照顧。最近考上了同一個區的事業編,教師。因為後續有些事情屬於人社局管,所以經常去人社局辦事,同事也有幫忙。領導之前也特意給送行,喫了頓飯。現在已經進入政審環節了,之後體檢,公示之後就可以入職了,雖然沒最終塵埃落定,也差不多了。那我要不要請領導和同事喫頓飯?感謝一下照顧什麼的。現在有點糾結,請吧,怕領導同事覺得我託大,畢竟只是小職員離職,不是領導離職,請個局,到時候酒局上再說兩句,感覺有點不合適。不請吧,確實同事給了幫助,尤其是其中一個同事從入職就帶著我,名義上的師父吧。不請感覺是不是有點小氣?而且以後都在一個區,這也算人脈。

誠摯的請各位友友給點意見

初出茅廬小職員,最怕各種應酬,滿腦袋牙疼


這個取決於離職的原因。如果是自己的原因主動離職,那可以考慮請領導和同事喫飯。如果是其他原因,有時就不方便這樣做了。

一般來說,和領導與同事的關係還不錯的話,應該是他們會主動請你喫飯送別的。


事業單位公務員,如果交情好可以請,也可以不請。請了是情意,是人脈。不請是情理。


請與不請都可以,我疫情之前辭職,本來打算春節後請,結果疫情導致一拖再拖,最後也不了了之了。


呃,我剛入職一個中企業吧。前輩帶了我17天,然後應該是慣例,組織部門聚餐送離職的人,經理付錢,費用放在部門報銷。


請與不請都可以,如果說為了友誼情感我看還是算了。領導與同事社交價值不高。


謝邀。

情況寫的非常清楚,根據題目裡面說的進度,先說結論,我覺得要請。

1、目前的單位已經組織了歡送的飯局,說明瞭領導對你的重視,一是對你進入事業編單位的重視,另外也是對你教師身份的重視,雖然很功利,但誰都希望自己的關係裡面有個教師,現在沒有什麼比孩子更重要,既然大家有結交之心,何必不承接下來。

2、單位集體請了,我覺得回請一下是必然的。首先成功進入公務員體系,還是一個轄區範圍之內,以後說不定有相互支持的地方,肯定是要回請一下,另外就是回請的時間,最好等公示結束以後,所有的事情都板上釘釘了,再去回請,這樣大家會覺得你做事穩當,同時有情有義,對你是一個加分項。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所以最後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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