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條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一)輿論不能壓垮法律的原因

1.輿論能否壓垮法律的問題也就是法律審判與社會輿論的關係。近些年隨著大眾傳媒的迅速發展,輿論的力量越來越強大。但不可否認的是,構建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每一個公民的期望。民眾支持依法治國,而不是以社會輿論來治國。

2.法律是民主政治的體現。民主政治體制需要有公平公正的法律做保障,一個法制健全,司法環境良好的國家纔可能擁有民主政治。法律也是是維護社會秩序的強有力保障,法律的實施是有國家強制力的,在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秩序和保障公民權益方面有著輿論無法企及的作用。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條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二)輿論在法律中盛行的原因

1.在審案件在社會影響中較大。民眾的對案件的關注度高,自然輿論的聲音也就高。像於歡案、江歌案、吳謝宇案都是被社會高度關注的,自然也會關注該案的法院判決結果。

2.被關注的案件是容易引起輿論共鳴的案件。中國是一個重視道德教化的國家,容易引發社會輿論對法律審判的道德綁架,輿論會站在一個道德高度上對法院的判決進行評判,往往忽視法律的理性。

(三)正確處理輿論與法律的關係

1.輿論可以監督法律的實行,但不能干涉司法。媒體對法律審判進行監督的同時,也要遵守媒體規範,媒體也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行使權利,不得報道不實消息,報道的消息要客觀公正。

2.法官等執法人員要以事實為基礎,以法律為準繩。不得在輿論的壓力下做出不公正的裁判。


恰恰相反,我認為輿論一定程度上會促進法治進程。

參看,本人文章:改革開放以來影響法治進程十大案件

一.2003年的孫志剛案——廢止收容遣送制度

二.2005年佘祥林案——刑訊逼供冤假錯案國家賠償案三.2009年鄧玉嬌案——輿論影響審判第一案、將正當防衛制度第一次推進輿論漩渦

四.2012年唐慧勞教案——間接推動廢止勞動教養制度

五.2014年呼格吉勒圖案——冤家錯案,非確定真兇的改判無罪第一案六.2014年黃海波嫖娼被收容教育案——間接推動廢止收容教育制度七.2016年聶樹斌被宣判無罪案——推進疑罪從無制度

八.2016年雷洋案——推進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

九.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推進電信詐騙司法解釋出臺,打擊電信詐騙形成社會共識十.2018年崑山反殺案——推進正當防衛制度,無限防衛擴大適用

改革開放以來影響法治進程十大案件 - 鋒爺思密達的文章 - 知乎 https://zhuanlan.zhihu.com/p/80321949


不是對立的關係,輿論可能會讓法官裁決更謹慎,但肯定是基於法律來判的。


能壓垮的不是法律,是紙片。


最直接的回答:不會。

在很多熱點事件,特別是熱度較高的司法案件中常常會出現所謂的「輿論影響(戰勝)法律」的說法出現,但是這種說法本身就是錯誤的。

首先,任何現代的民主國家,其法律都是由代議機關表決通過後施行的,在很大程度上表明瞭國民的代表(議員們)對實定法的應然狀態的認知與理解。按照文本原旨主義的觀點來說,至少可以肯定的是,現代民主國家的國民代表們已經對制定法的字面意義表示了認同,而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證制定法在字面內容上是可以被國民所接受的。

其次,當我們提到所謂「輿論戰勝法律」時,我們實際上指的不是法律的內容被輿論所改變,而是指有權機關改變了此前對法律的解釋方法。前田雅英教授在刑法學中提出了「法的國民性」這一概念,其主要內涵就是指在對法律進行解釋時要考慮到法律解釋的後果對社會的影響以及國民樸素法律觀唸的接受程度。由此可見,在受輿論影響的個案中改變對法律的慣常解釋並不會直接導致法律被壓垮,恰恰相反,通過對制定法文本的不同解釋還增加了國民對法律文本本身的認可度。

最後,法律這個概念有廣義和狹義之分,最廣義的法律概念甚至包括久遠的法諺中所包含的最基本的法律價值,而這些價值是我們的民主國家賴以生存的基礎,即使制定法被廢除,這些價值原則也是不可取代的,並且司法機關也一定會守住這基本的底線(可以參見張扣扣的私力救濟案)。


法律是受武裝力量保護的 輿論呢


不能。兩個栗子:1.人販子至今沒有、永遠不會「一律死刑」。2.只要我國還是法治社會,未成年就不會被判死刑。


不能

法院判決是一個需要結合證據和法律法規綜合考慮的過程。

很多輿論的發聲者連證據材料都沒見過,這樣的輿論其實對於判決結果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特別是刑事案件,證據材料連當事人家屬都看不到,一羣隔著屏幕的人又怎麼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

至於那些錯案改判的事件,輿論有沒有作用,有的,輿論讓法院關注到這些案子,但是輿論對改判結果有作用嗎?

沒有,之所以改判就是因為案子本身就是錯案疑案。經不起嚴格法律程序的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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