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線城市,結婚前買房,由於男方名下有一小房子,所以首付6成,首付220萬得,男方家只有50萬,說需要多少可以去借,借50萬一共能湊到100萬,但以後還需要還父母20萬。

男方不願意將就,要買大房子,且只願意買離他家近的房子,原因是倆人上班距離差不多。

他的一百萬是自己30萬,借款50萬,父母借他20萬湊來的。可是他的那個小房子就可以賣一百萬,他就不願意賣房。那個小房子在他父母家附近,女方上班需要一個半小時,且非常折騰。

女方家庭條件筆男方好一點,有房有車,自己家住的也是大房子,還有兩套小房子。

但是男方的行為弄得現在買房勉強湊齊首付,就沒錢辦婚禮什麼的了。女方需要負擔首付120多萬,還有辦婚禮的錢,彩禮說以後會慢慢給,現在都不敢提。女方家條件隨比男方好點,但也不想負擔這麼多。

而且男方的借款太多,對婚後生活還會有影響。

這種婚還能結嗎?


只能分析,條件達不到還非得要買那麼大的,自己有小房子還不肯賣。就是讓你家出,父母給的還算借的。感覺有點喫定了你的意思,雖然說這麼高的首付,一家出一半然後這兩個人的名字不過分,可是這彩禮說以後慢慢給,你就當放屁就行了,都結婚了,彩禮是不可能給的了。如果他說那二十萬是借的,那你就這樣,不如讓他在多借二十萬給你彩禮,然後算他家首付出30(100萬其中20是借的父母的,還有50跟別人借的)那你倆也出30剩下九十萬算你跟父母借的,全部都你倆一起打欠條,他要是願意沒啥,要是不願意就有點。。。自己想把


能咋辦呢?作為當事人,你都無奈,知乎給出出招是建議在甲和乙的優化性選擇,而做不到其它。如果覺得對象可三五年掙出房款,嫁吧。


不能結,

建議儘快分手。


用你的名字買房,這樣首付就低了,婚後再加男方的名字。


小房子是婚前財產,新買的房是夫妻共同財產,就這麼簡單


我覺著吧,你倆簡直絕配,這相互算計的精明同步率百分百

好好過吧,別放出來禍害別人了


這東西自己選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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