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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小時候很喜歡跟一個朋友爭論一個問題:是薩達姆厲害,還是侯賽因厲害。現在我長大了,我認知上去了,才知道原來就有一個人叫:薩達姆.侯賽因。

所有人認知一致已經是不可能了,你還要所有人能一視同仁?這曾經是伊甸園裏美好的遐想吧。


儒家是主張有差別的愛的。我們首先肯定是對自己的家人愛要多一些,對別人要少一些,不可能做到所謂一視同仁。我們能做到由此及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這就可以了。一時同仁,沒有差別心,要麼是佛,要麼是感情麻木的瘋子。


如果真的對啥都一碗水端平,那大概沒有獨一無二的特別了,世界之所以奇妙,人之所以感性和衝動,往往是因爲某樣東西,不僅僅因爲這種東西可貴,還有一種聲音告訴我們不能錯過。


那是非常好的現象,因爲無論你還是他人,對別人存在妒忌,嘲諷,取笑,看不起,這都是不好的想象。無論是誰,能做到善待別人的不如意,就很好了!


一切的定義是什麼?

要女人對愛馬仕和地攤貨一視同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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