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近期不實傳言的說明》中,提到的「系列懇談會」是否旨在迷惑作家們?跟資本家能夠懇談嗎??
要保障網文作家(乃至所有內容創作者)不再受到資本家剝削,唯一有效的是推動立法保護著作權吧?
眼前適逢《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徵集意見,截止日期:2020年6月13日!
網文作家(乃至所有的內容創作者)是否應該抓住這個重點,集中力氣攻破!?
而不是把希望寄託在跟資本家談判,錯過了好時機!?
都要談,我提交了著作權的建議,也關注這次懇談會。兩者並不矛盾。無所謂迷惑不迷惑,先談了再說。
後面沒用繼續找別的法子抗爭和爭取權利。抗爭的道路越多越好,我全都要。
首先,合同談判與著作權立法,兩者之間並不衝突。
許多人覺得,我要推動著作權立法,所以就沒有精力去管合同談判。
但其實這種想法,有失偏頗。
我們不是人大代表,不是最高檢,不是法律行業從業人士。
我們只是普通的老百姓,對於立法這件事能夠起到推動作用的只是藉助這次著作權草案徵詢意見表達自己的訴求和觀點。
做自己力所能及的貢獻,耐心等待國家的裁決,發出屬於作者的聲音,號召更多的人去參與此事的進程。
但不要覺得著作權法是因我而立,為我而立,這是全國人的法,可不是一個人的法。
你不是立法者,你只是建議人。
所以,在立法這件事上並不會佔據你全部的精力。
相反,切身參與網文作者眼下迫在眉睫的合同糾紛,勞務糾紛,對於國家立法機構而言卻是一個具有參考價值的典型案例。
這種影響力極大的案例,往往是國家立法機構所關注的焦點,這件事的走向,很大程度上將會決定最終出臺的著作權新法走向。
法律不是憑空想像,而是要依靠現實中的事件熱點,做出相應調整。
對於著作權立法而言,藉助此次事件發聲,明確表達網文作者的訴求與觀點,只會起到非常積極的作用。
立法機構在前面幫我們爭取權益,但我們也需要給他們提供炮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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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次懇談會。
實際上談判是否成功不是最主要的。
重要的是,沒有平臺我們要發聲,有了平臺我們更要發聲。
要讓更多的人知道網文的現狀,知道網文作者的訴求與擔憂,知道我們在討論什麼。
藉助這次懇談會,網文作者要清楚的表達自己需要什麼、擔憂什麼,不滿什麼,要讓更多的人去對這件事瞭解,認同。
不僅僅要談霸王條款,更要談網文今後的發展。
新人作者如何培養?
新人作者最需要什麼,如何培養與扶持新人作者,如何讓他們的創作生涯得到一定保障。
如何更好的培育優秀的新人作者,挖掘有潛力和天賦的網路作家,如何讓其天賦能夠得到兌現。
補充:忘說一點,請給底層編輯加薪,這是作者與平臺唯一溝通的渠道,同時也是培養新人的最前線,但長期以來卻領著臨時工工資,這怎麼指望他們在工作上有主觀能動性啊!
如何更加行之有效的運營版權?
既然版權與稿酬之間的利益目標不一致,能否細分市場,能否更規範化的培養有志於IP運作的網文作者。
版權的運營中勞資雙方話語權的問題如何解決,如何更多改編出『精品IP』,而非『流量IP』。
如何建立公開透明的市場機制?
不管採取怎樣的運營方案,如果監管不力,作者依舊是被蒙在骨子裡。
如何建立一個公開透明的市場機制,讓作者知道自己的版權被賣給了誰,而不是等他已經改編完了還需要恰巧撞見的讀者來提醒作者。
運營之中各個渠道產生的收入,舉辦的活動,流量,反饋,如何能夠及時有效的傳遞到作者手中。
如何從根本上杜絕微信閱讀這樣的事件再次發生,不斷重演。
免費閱讀與付費閱讀的界限與優劣?
免費和付費之間的矛盾不可化解,行使免費制度究竟會給付費帶來哪些影響。
除了蠶食付費作者的生存空間之外,網文的創作力是否會被扼殺。
如何解決免費制度的培養機制問題,如何依靠免費制度養活作者,這之間的利潤應該如何劃分。
如何劃定免費與付費制度的界限,如何判定什麼是免費,什麼是付費。
這些問題,咱們還是掰扯清楚比較好。
盜版網站的利益侵佔?
網文一直以來面臨的最大的侵權就是層出不窮的盜版。
如何面對盜版網站的步步緊逼,如何反制盜版泛濫的局面。
如何將部分盜版用戶轉換為付費用戶,如何在兩者之間取得一個各方都滿意的平衡點。
如何合理進行贈幣活動?
如何合理的安排贈幣活動,監督贈幣活動。
如何杜絕總是起點請客,作者買單的情況愈演愈烈。
如何在保證讀者受惠的同時保證作者的利益損失儘可能的減少。
如何能夠保證贈幣活動的同時,作者的稿費不會頻繁面臨腰斬的局面。
如何有效的避免各個渠道不侵犯作者權益?
如何保證渠道與主站步調一致,相互之間不扯後腿。
如何保證渠道不反客為主侵犯主站權益。
如何明確渠道開展各項活動的權利範圍與區域。
如何使渠道與主站形成一個利益整體,而非各自為戰。
這些問題我們都需要去談,去講,去讓更多人知道,參與到議論中來,這纔是對於立法而言最大的幫助。
以上這些只是個人見解,必有疏漏之處,肯定還有許多我沒有想到的問題。
我們是網路作者,要藉助網路發聲,更要藉助焦點事件發聲。
既然是懇談會,雙方就是平等探討,大家的目的都是為了網文能夠更好地發展,是把問題擺在檯面上來講清楚,聊透徹。
資方是否意在敷衍不重要,既然搭了檯子,就要上去唱上一場,讓所有人都聽見。
權益是自己爭取的,不是他人施捨的。
國家不可能時時刻刻都盯著咱們,能夠制約資方的,永遠都只是勞方。
如果自己都不爭氣,哪怕立法支持又能怎樣,到頭來還是被人任意拿捏。
以上,個人見解,必有疏漏。
先聲明一點,我是絕對支持所有人都去填意見的。
意見必須合理合法表達,人越多,力量越大。
但話說回來,要保障網文作家利益,最無效的就是推動著作權法修改,因為著作權法這個玩意兒,從來都是保障資方利益為第一要務,越修改越是如此。
你們指望現在那幫恨不得跪舔西方的法律圈內人士會跟西方著作權法對著來?
這是大實話,但估計你們不愛聽。
而且填個表,跟談判有啥衝突?
我已經報名參加6日在北京那場了,但編輯反饋回來的信息是報名的人太多需要篩選。
也就是說,大概率輪不到我,同樣也輪不到任何一個普通作者。
就算去了,也就一天時間,跟填表也完全不衝突
什麼叫錯過好時機?
最後
一個跟資本家鬥爭的基本常識
鬥爭要有訴求,要有表達要有針對性,擁有軟弱性的是資本家那邊,而且對方構不成一個階級。
你不去表達訴求,不去針對性談判,指望
大而化之的,
越具體越容易被針對性規避
的
民法法條
來替你維權?
想什麼呢?
凡是遇事不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都是耍流氓好麼?
看看55斷更節閱文的表現:閱文沒有解決作者問題的誠意,他們想解決的只是自己的問題。
再考慮下懇談會的參會者都是閱文選拔的。
很多作家報名不一定就讓你去。
讓你去了,也不一定能讓你有說話的機會。
讓你說話了,也不一定能採納你的意見。(因為少數服從多數)。
能去的人,閱文肯定都會選偏向自己的,或者受自己控制的。
現場情況又不是現場直播的。
這個懇談會最終的結果大概率會成為閱文的一塊遮羞布,或者成為閱文繼續剝削作者的武器。
我對懇談會持悲觀看法,對作者的訴求不會有太大幫助。
跪求閱文打臉。
現在是早上六點二十。等下午或明天看閱文的懇談會公告就可以見分曉了。
轉自:
木子要抱抱:要保障網文作家(乃至所有內容創作者)不再受到資本家剝削,唯一有效的是推動立法保護著作權??www.zhihu.com【立法是個賊複雜的東西,我只談一點我能想到的,不喜勿噴啊】
推動立法會好一點,利益會多得一些,但是呢,並不會解決最核心的問題。
因為任何法律都可以鑽空子,因為你還是弱勢的一方。
舉例: 壟斷了,以後可以封殺你。(參考壓熱搜,和儒道至聖)
而且只要你情我願的契約模式不改,有的是辦法坑你,具體參考勞動法的執行情況,多少年了,纔有那麼一點點改觀,而且6天上班還是主流,農民工討薪還在天天談,出大文件談,有效果,但是要徹底解決,還早。
所以立法可以抬高資本家的繞路成本,卻並不能改變寫手弱勢地位。
至於解決辦法,歷史已經有了答案:
全版權強制收歸國有,誰要用就去租,原作者還在世,就讓原作者參與,原作者去世了,就轉給下一代,全死了,就歸公。
用所有創作者的血,澆灌出一個960萬平方公里的精神世界,然後把他交給國家而不是交給【】。
土地都交公了,你寫的書,你畫的漫畫,你寫的歌有什麼不能交的?只要你的作品上交國家,那就永遠留底一份,只要旗幟不倒,你作品就永世流傳,最多出點硬碟費罷了。【具體參考檔案費】
通過央行調整利率一樣的辦法給出市場底線之類的,方便快捷還不用每次都立法。
這是我唯一想到的辦法。
也是最提現文化自信的,同時也讓國家掌握最大話語權。
這樣就再也不會有某明星硬剛團團。
你剛,我直接把版權給你收了。
還可以一個版權賣給多人,你們一起開發,例如,國家掌握了哈利波特,你們想開發的就來競價,如果國家覺得這東西可以輸出外國,那就定一個統一價比如一百萬,誰要都授權二十年開發,這一百萬拿過來跟給作者1萬,自己收99萬都沒毛病(當然有毛病!)。
國進民退不可取,我的意思是,像土地一樣,國家把握底層,開發商可以是萬科。這樣就算土地拍賣費有點高,大部分都給國家了,我們作者還可以說:
大頭給國家了,我錢捐航母了,沒毛病!
收歸國家以後,要版權就來買,國家和寫手55分成,91分層,19分層,都行。
總的意思就是血可以給國家吸,不可以給企鵝吸。
就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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