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學期,我們班主任下了一個新規定,就是要求所有在上課或者午休期間吵鬧的同學(有班級委員專門記錄的)交錢來充當班會費,而且只允許帶現金,拒絕在網路上發紅包來交錢。當時我就被這規定給震驚了,但還沒有想著問,因為我算是比較安穩的了,而且和負責記錄的班級委員關係很好,基本上不會被記錄並交錢。

交錢是這樣交的,在一星期內被記一次交10塊,被記兩次交20塊,以此類推……

但是暑假的時候,班級羣突然一直在議論這項規定,讓我想起了這件事,所以決定問問看,這項班規是否合理?


個人覺得

是希望大家安靜而採取的懲罰措施

只是手段不合適

(其實只要安靜點什麼成發都跟你沒關啦)


唯利是圖,看重錢,給孩子錯誤的價值觀


中國老師之所以難當就是因為個別害羣之馬毀掉了數萬人的心血與努力


說實話

交了 要講的還是會講 乖的還是乖

個人覺得沒什麼用


我覺得,可能只要你們交錢,管他是誰,交了錢愛咋咋地,至於是不是拿來做班費,有待考覈。

但不排除真的是想讓那些人安靜,只是選了個讓人膈應的方法。。。。。(但說實話我覺得幾率很小?要收班費就家委會正兒八經說唄幹嘛盯著學生?)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