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莫名其妙的來到這個世上,又稀里糊塗的離開。既沒有看透什麼真相,也沒有總結了什麼經驗,更沒有領悟了什麼道理,我們總會說我們是天之驕子,萬物之靈,可事實如此嗎?我們與不可語冰的小蟲子有何區別,自大而已,人生無常,其實不是無常,只是無意義。何人可與我解惑


謝邀。有句說爛了的話:先說是不是,再問為什麼。先逐句評論一下吧:

「我們莫名其妙的來到這個世上,又稀里糊塗的離開」,大概知道題主想說什麼,所以這兩句在某種意義上姑且算對。

「既沒有看透什麼真相」,這要看你如何定義「真相」和「透」。

「也沒有總結了什麼經驗,更沒有領悟了什麼道理」,這兩句我不同意。

「我們總會說我們是天之驕子,萬物之靈」,這個或許是一些人的看法,未必稱得上「我們」和「總」。

總之,人生在世,一定總結了些經驗,領悟了些道理,任何一個孩子就是如此學會走路說話的。所以人生至少還有一點意義,就是成長。大而言之人類也至少還有一點意義,就是成長。

個人感悟:回首過往,覺得做成了一些之前想做而不能做的事,這點成就感足夠覺得人生是有價值和意義的。不要在和別人的比較中尋找意義,要和自己比。不要只看最終結果,要注重過程中的變化,也許這樣比較能夠找到意義。


兄台之所以這樣問,可能是被文字遊戲誤導了。首先我們明確一下意義的定義。

查字典:意義是人對自然或社會事物的認識,是人給對象事物賦予的含義,是人類以符號形式傳遞和交流的精神內容。

這裡包含幾個關鍵信息,我解讀一下:

意義是人對其他事物賦予的含義。它依賴感知和記憶而存在,是你內心給其他事物的評價。

而感知又有兩個層面的解讀。一是你對客觀存在的事物的感知,二是你對客觀不存在的事物的幻想。無論哪種感知對你都是有意義的。

而有些事物即使客觀存在,而你從來沒感知到它,它對你而言也是沒意義的。直到你感知到它的那一瞬,才開始賦有意義。

意義也不是一直存在的,隨著記憶的模糊,消失,意義也隨之淡化消失。

對自己如此,對其他事物也是如此。若他人感知不到你,你對他人也是沒有意義的,我說的對嗎?


咸吃蘿蔔淡操心,腦子裡面天天去想這種東西,你的生命會有意義么。

你實在想去參悟生命的意義,你就孤身一人不攜帶裝備前往深林,獨自生活一年去思考,而不是用知乎在這兒問別人


人不要過於自大,但也不要妄自菲薄。

世界上的任何問題,以中觀的二諦思想來理解其實都會豁然開朗。

從勝意的角度來講這世界是苦空無常的,確實沒有任何的意義。但是從世俗的角度來觀察就會知道,這種世界本質上的無意義,很多人是不了解的。所以對於世界有無意義這個問題就很有討論的意義。然後對於題主說我們與不可語冰的小蟲子的區別,從勝意上說我們是平等的毫無差別。但是在世俗上,我們作為人是能夠對世界本質生命意義進行思考的。這就是我們與小蟲子的不同。

所以生命是有意義也是沒意義的


是誰在你心中動了善工?使你想了解真相。

是誰拔動了你的心弦?使你開始考慮人生。

起初,上帝造天地萬物(看的見、看不見的都是上帝所造)。上帝六日造好了一切,然後,按照自已的形像(內在生命)用塵土造男人亞當,又在亞當的鼻孔里吹氣,人就成了有靈的活人。上帝取了亞當的肋骨和上肉,造了夏娃,亞當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我要稱她為女人。

上帝造了一個伊甸園(快樂美好的家園),讓亞當看守並享用園中的一切。

上帝賜下一條命令,亞當若尊守命令,就必永遠活著且與上帝同行。若違背命令,就必死(在硫磺火湖烤著,不死的蟲咬著)。

亞當違背了上帝的命令,罪就入了世界,進入人心,人要為罪付代價,就是死。

上帝不願祂所愛的人受永遠的痛苦。因此差遣祂獨一的愛子主耶穌基督來到世間,降卑(聖誕節)為人來拯救罪人。

耶穌在十字架上擔擋我們的罪,捨命流血救贖我們,祂三曰後復活,是永活的主。信祂的人必不再死,要與主一同復活,一同享受天國的榮耀。

認罪悔改信耶穌吧,耶穌愛你。祂能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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