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簡單,因為阿加莎克里斯蒂是真正的熱愛推理小說,她除了波洛系列,還有馬普爾小姐系列和名垂青史的《無人生還》(而且阿婆的推理小說幾乎囊括了所有的手法,還創造了很多風格)

相比之下柯南道爾就遜色很多,柯南道爾本人並不是很喜歡推理小說是其中一個很重要原因。柯南道爾一生推崇正統文學,《血字的研究》可以說只是他的業務愛好所創作的「雜文」,可惜事與願違,無心插柳柳成蔭(所以在《最後一案》中寫死福爾摩斯,甚至被福爾摩斯迷寄刀片,當然最後柯南道爾選擇了「真香」)柯南道爾本人可能都沒有意料到福爾摩斯的走紅,而且之後成為推理小說乃至偵探的標誌性人物。

這應該就是阿加莎比波洛出名,福爾摩斯比柯南道爾出名的原因吧。一個是熱愛,一個是愛好


因為波洛是推理小說中的偵探,福爾摩斯是偵探小說中的偵探


《福爾摩斯探案集》所展現的是柯南道爾高超的角色刻畫技巧,在情節和案件本身上的著墨都是為了塑造好福爾摩斯這一個偵探角色。

當你回想起《福爾摩斯探案集》的時候,你可能對案件,詭計,情節沒啥深刻印象,因為柯南道爾並沒有用心讓這一部分成為主體。但是你會記得那個高傲智慧的偵探,以至於叼著煙斗,戴著獵鹿帽的福爾摩斯剪影已經化為了偵探的符號在世界上廣為流傳,深入人心。

而對於波洛的系列小說而言,我們從中看到的除了那個聰明和藹的胖子紳士(沒有黑菠蘿的意思嗷),還有曲折的情節,富有情感而立場分明的案件參與者,耐人尋味的動機,巧妙的作案手法等等。這些作者別出心裁的設計和寫法並非只服務於赫爾克里波洛,而是為了讓每一部小說都成為一個完整生動的故事。

阿婆在偵探小說創作上對於完成度的高度追求使得她的故事的成功大于波洛的成功。

兩位作家在寫小說的時候就是按照不同的筆法來創作的,因此自然會有如題所述的現象。

其實還可能因為阿婆還創作了馬普爾小姐系列和像《無人生還》《捕鼠器》這樣的故事,而對於柯南道爾,除了《福爾摩斯探案集》人們很難再想到其他的作品了。

題外話,如果在阿加莎克里斯蒂和波洛中加入《東方快車謀殺案》的話,名氣排名應該是:

《東方快車謀殺案》≥阿加莎克里斯蒂>波洛

而在柯南道爾和福爾摩斯中加入《四簽名》的話,那排名應該是:

福爾摩斯>柯南道爾>《四簽名》


因為阿加莎克里斯蒂筆下還有個簡·馬普爾啊。

這是玩笑話。因為寫作風格。我先問一個問題。你和朋友聊一個你不認識的人(比如某個明星)的八卦的時候記住的是誰?據我的感覺。絕大多數人記住的是你的朋友。而不是被八卦的對象

我讀《福爾摩斯探案集》我兩天從頭看到尾。我看《ABC殺人案》是硬逼著自己啃下去的。我不知道是不是女性作家的通病。我看過五個女性推理小說家的長篇作品。只有午曄的感覺還不錯。阿加莎·克里斯蒂(《ABC殺人案》)、女爵(《九曲喪鐘》)、水天一色、JK羅琳(《布谷鳥的呼喚》)這些中外至少叫得上號的作家都喜歡扯閑篇。當你在思考案件的時候他們開始說八卦。嫌疑人動輒上兩位數。但其中75%連決賽圈都進不去早早被排除嫌疑了。仔細想想你記得住這些人的內容全是八卦。女性作家就喜歡把筆墨放在人情世故上。她們筆下的偵探比較喜歡跟你分析動機。那你記住的會是誰?就是一開始那個問題。你記住的是和你聊八卦的人,也就是阿婆等作家,而不是八卦的內容。

而以柯南道爾、埃勒里·奎因為代表的男性作家的作品,他們會不停地跟你強調當下的案子。這個案子犯案有什麼難點?這個案子從哪個角度分析是怎麼樣的。那你記住的就是故事的主角。


先問是不是,再問為什麼


看過克里斯蒂女士的書么?

看過一定明白

她寫的是推理小說

福爾摩斯系列,是超級英雄文學


福爾摩斯的形象比較貼近中二。你看有人寫歌唱波羅和老處女的么?


可能性別佔了一定因素,其次就是兩者寫作風格不同。柯南道爾筆下的福爾摩斯是個天才,他刻畫的是一個神探。阿加莎對人物的洞察更一針見血,是在描摹活生生的人。在我心中,沒有高下之分。


東方初露曙色,有的人已經在路上了,為了踏遍青山,為了心中的的理想。

「莫道君行早,更有早行人。」

每一個為夢想奮鬥的日子,都值得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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