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的爺爺,現在90歲,2020年六七月份前一段時間一直身體不好,經常發燒渾身顫抖。去當地縣醫院,醫生說是膽不好,要做膽囊切除,就按照醫生的計劃做了膽囊切除手術花費一兩萬。術後病情依舊,轉至市三甲醫院治療。治療期間醫生說膽囊並沒切除,也沒查出身體到底是什麼原因。後來出院後又反覆病了幾次。並且刀口動不動發炎。老人遭罪不少。我婆婆說說好的做膽囊切除,也簽字了也收費了,縣醫院醫生沒給切,也不知道手術到底做的哪裡。結構別的醫院檢查根本沒切除,能否跟縣醫院要賠償?


首先,你要確定是不是做的膽囊切除手術,說實話90歲的老爺子,如果一般情況很差,膽囊切除的風險很高,我們給年齡這麼大的老爺子做手術,也會給家屬講好術後可能直接進icu的準備。

雖然經過充足的術前準備,決定做膽囊切除,但是腔鏡進去,進去腹腔發現膽囊炎症很重,切不下來,可能改變手術方式,切開小口取石,放引流,只做膽囊造瘺,術中臨時變更手術方式很常見,費用也會改變,即便術中探查不能做,關肚子也是有費用的。

所以,首先你要找直接跟醫生簽術前知情同意書的當事親人詢問具體情況,看醫生有沒有講清楚。正規公立醫院沒切膽囊的話,肯定會給個說法,但是可能只給一兩個子女講了,或者壓根子女就沒搞明白為啥說切膽囊沒切,為什麼沒切下來,至於費用,通常是住院整體費用,而是現在在公立醫院規範的整套病例流程,都有完整的相應耗材收費文書,基本不存在故意收費情況。

再說一句,90歲的高齡老人,告訴你,不可能身體像70歲的老人一樣耐受手術,即便之前身體看似正常,經不起任何手術創傷。

到是挺佩服當地縣醫院的的,膽囊沒切下來,十有八九是術前炎症很重,能有勇氣給90歲老爺子開這個刀的,也是很厲害。這個年紀,即便一些省城大醫院,開刀也得再三掂量,碰上家屬期望很高,事情很多的,直接推了不做,高齡,術後預後根本無法評估。別說醫生沒醫德,目前醫患關係下碰上個術後出問題的就是給自己埋雷。

為啥醫患關係這麼差,從這個問題就看出來了,不去問當事醫生具體手術情況,反而自我懷疑,對患者病情嚴重程度不清楚,只覺得肚子疼,膽囊有問題。沒有考慮老爺子自身情況。一旦出現比術前更嚴重的問題就直接怪醫院,想要賠償。


首先你要去複印當年在縣醫院的病歷取證,如果病歷上確實寫的做了膽囊切除手術,並且收費了,那麼你再給老人拍一個新的彩超,證明膽囊仍然還在,並沒有切除。之後就可以去當地衛健委去投訴縣醫院,如果衛健委不作為,可以去法院。


一切事實都如你所說的話,當然可以。

但是嚴謹一點,你先把上一家醫院的檢查,出院小結,發票清單都整理一下,自己看一看。

再把第二家醫院的檢查整理一下,看一看。

比較膽囊也不會是門診手術,住院費用一兩萬並不稀奇,一些高級的抗生素,營養支持的葯每天就能上四位數。多數可能是以下幾種情況:1.想切除的,發現黏連太厲害,於是變成了腹腔探查手術。2.的確切了,但是膽囊殘株繼續發炎,沒控制住。


所有類似的問題都要分兩個層次,一是醫院有沒有過錯,二是醫院是否需要承擔侵權責任。假定題主所陳述的全部都是事實,則醫院在知情告知這一塊肯定是存在過錯的,其他方面有無過錯,沒有具體病歷資料現在不好分析。那麼是否需要承擔侵權責任,也就是題主所說的有沒有賠償的問題,在我們國家,沒有損害就沒有賠償,那麼就來看是否存在相應的損害問題:1、如果因為醫院違背知情告知義務導致患者失去及時治療的機會,甚至最後致死致殘,則存在損害;2、如果因為醫院治療行為存在過錯導致患者病情加重,則存在損害。如果過錯、損害和因果關係均存在,則可以通過鑒定明確原因力大小和損害等級,從而確定賠償金額的問題。


首先你去複印病歷確認下,90多的患者恐怕應該是穿刺減壓,技術牛的縣醫院可能做個ERCP,切膽囊的話,不是我看不起縣醫院,一般的縣醫院都會要求病人出院到上級醫院就診


調回病例,看好再說。


找個醫生朋友(不在縣醫院工作),跟你一起去複印病歷,看看手術記錄,一下就清楚了


如你描述事情屬實,找律師打官司,要賠償,沒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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