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判決叫拘役,不是拘留。刑事拘留是司法機關採取的臨時強制措施。

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判決,公安機關就近執行的,短期剝奪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拘役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數罪併罰不得超過一年。被判拘刑期從人民法院的判決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羈押的,其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由此可見。對刑事犯罪,人民法院判處拘役的,一般都是罪行比較輕,判處刑期很短的犯罪嫌疑人。


被判刑事拘留是一種錯誤的表述。判決是一種終局性的結論,比如判處有期徒刑3年。而刑事拘留是一種強制措施,就是為了訴訟和取證的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先把人關在看守所。刑事拘留不是對案件結論的定性。刑事拘留最長是37天,37天後要麼檢察院批准逮捕,要麼取保候審,少數情況下無罪釋放。刑事拘留的條件比較低,實踐中只要有犯罪事實和犯罪嫌疑,公安就可以拘留。

如有疑問可以私信交流。


刑事拘留不是判的,而是刑事案件的強制措施,拘留有三天,七天,三十天,還有提請逮捕的七天和逮捕後的兩個月偵查期,然後起訴法院判決,涉嫌刑事犯罪的情況下會被刑事拘留。


1……不存在「被判」刑事拘留。

2——刑事拘留是刑事強制措施,不是刑罰結果。

3……如果有人被刑事拘留了,抓緊聘請專業刑事辯護律師。


刑事拘留,簡單的來講,就是比別的處罰要嚴重。第37天未釋放的話,那時間就長了,具體多長時間要看法院怎麼判的。觸犯了刑法才會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具體可以看看相應刑法。


刑事拘留最長不會超過37天

只要涉嫌犯罪就可以被刑事拘留


涉案刑事案件,被初步認定為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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