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后报警,双方去了派出所,警察对我的伤拍照,然后说要调解,我不同意调解要立案,但警察说现在不立案,让我自己去医院验伤后如果构成轻微伤才立案。现在的问题是我自己去医院的话医院不会出具伤情鉴定的,我被打的不是很严重,但牙齿出血,脸上肿胀淤青,手关节处痛,如果不严重是否如派出所说的他们不会立案?我的目的是立案后我去法院起诉离婚对我有利。


根据你的描述,施暴者已同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反家庭暴力法,最重可以处5日左右拘留,如果不想拘留他,可以要求对他开《家庭暴力告诫书》。你的情况不够立案,只能受案。受案是对不够犯罪的行政案件而言,立案专对刑事案件。

无论是告诫还是治安处罚,都不是必须做伤情鉴定,如果有医院诊断病历更好,没有也行。如果认为派出所不作为,等30日过去,到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告他们!


感谢邀请。

什什么事情都要站在双方的立场来看。你挨打了,很希望警察来处罚。甚至说将来上法院有证据。但是你站在警察的角度来说。按照他们的经验来,你的伤情很明显不严重。最多属于轻微伤,够不上轻伤。所以他们没有给你开你验伤单的必要性,知道你也用不上。所以他现在才会让你们调解。

警警察处理事情就是这样的。知道你这个事情不是很严重,他们也没有办法继续下一步调查取证,甚至处罚,他们做了也是白做。

你你这个情况伤情不是很严重。不能仅靠一次报警就有用的。可能需要三次才可以。如果上期不严重,但是提供三次以上的报警记录。法院也能够认定对方存在持续的家庭暴力行为。

具体情况可以看看钟涛律师写的文章。

【家庭暴力】钟涛律师教你面对家庭暴力如何报警,正确处理家暴离婚。

钟涛律师:【家庭暴力】钟涛律师教你面对家庭暴力如何报警,正确处理家暴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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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鉴定也是需要派出所委托鉴定,按你的描述已经够了轻微伤,再找找派出所,如果不行就去找督察。有家暴的情况还是要及时报警,及时去医院检查,留好证据。


首先,你在受到家暴后,进行报警处理的做法是正确的,如果想要将证据固定以备后期离婚诉讼之用需要注意下列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实施家庭暴力的,应当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

但离婚纠纷司法实践中,由于人民法院在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明标准方面存在差异,导致遭受家庭暴力的当事人得不到司法救济的情形。

同时由于当事人的诉讼能力差、家暴行为具有隐秘性、且证据不足或伤情较轻家庭暴力容易与一般夫妻矛盾的混淆等因素造成家暴取证难。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家暴需要由受害方举证。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干预家庭暴力有关情况的新闻发布稿显示,家庭暴力举证责任原则上应当由受害方承担,但可以一定程度上有所突破,推定损害结果是由家庭暴力施害者造成,施害者不能提供相反的证据即可认定相关家庭暴力事实。

至于如何固定和搜集、组织证据,一般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向相关机关、组织求助。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规定,受害人可以向有关机关投诉、反映或者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受害人遭受伤害后,要克服心理的恐惧,最直接的方法是拨打110,或者向妇联等其他单位求助。一方面第三方的介入可以制止暴力的发生,另一方面,第三方记录在案的信息,书证是证据中效力最高的,可以成为诉讼的有力证据,例如派出所的笔录等。

2、证据固定。

除了求助其他机关、单位,受害人自身也应当积极固定证据。遭受暴力导致受伤的,应当保留治疗记录,如病历等。

3、要求司法机关依据职权调查取证。在当事人无法取得证据情况下,可以要求司法机关调查取证。

总之,受害人遭受暴力后,不可一味忍让,要向外界求助,注意保留证据,必要时起诉离婚并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那么申请人身保护令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首先,申请的主体是家庭成员,具体指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公婆、岳父母、儿媳、女婿。

其次,申请的一方要提供证据证明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法院会给申请人做笔录,要求说明情况、提供证据。然后向被申请人询问情况,对证据进行质证,看是否符合签发保护令的情形。

最后,在法院认定存在家暴情形或面临现实危险后,会立刻签发人身保护令。签发保护令后会送达给当事人居住地的社区居委及派出所,要求协助关注被申请人的行为。

家暴从来都不是「家务事」,以任何理由施暴都是违法的。反对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广大家庭成员要从自己做起,呵护家人、永不施暴。同时要善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首先讲一个大家都明白的道理,家暴这种倾向不是说改就能改的掉的,只有0次和无数次的差别,遇到这种问题首先要果断做出分开的决定。

其次,家暴案件特别难的一点就是取证,如果没有实质性证据的话,警方最多只会当成家庭纠纷。清官难断家务事,一旦他们认为是家庭纠纷,就不会过多介入了。所以一定要有保留证据的意识,在被家暴过程中尽力保留下一些实质性的证据,这些证据是保护你的关键。比如视频、自己身上的伤痕、邻居的证言等等,这些都是可以实质帮到你的证据,一定要有意识保留。另外如果想要起诉的话,这些证据也是必备的,不然对你自己是很不利的。

等有实质性证据之后,再报警,不然警方只会把你当成简单的家庭纠纷,不会再进一步处理。切忌没有留下证据就去报警,这样警察大概率是和稀泥了事。

最后再强调,一定一定要对证据留个心眼!

(最后,希望新冠战胜家暴男!)


一定要做伤情鉴定,有接处警登记表医院就会做的,不需要警察立案才能做


派出所应该管的事情他不管,那就是不作为,就是失职,你就连派出所一起告,到分局去告这个派出所。


派出所不作为可以找妇联、居委会、街道办事处


找妇联


医院做检查,司法鉴定中心出报告,不过家暴大多数情况派出所都让调解,不是他们想调解,是吃过太多亏所以只敢让你们调解,不然管了还要被倒打一耙,谁愿意...


想在诉讼中证明家暴事实,可以要求派出所出具报警回执,并要求制作笔录。如果双方调解,也需要在调解登记本上签名按手印。诉讼的时候都可以调出来。


在不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尽快以书面形式邮寄向属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签收后,要求派出所出具受案回执。

派出所拒不出具的,以该派出所为被申请人向所属公安局或公安分局提起行政复议。如果认为构成刑事犯罪的,提起刑事复议。

行政复议的答复期限较长,刑事复议较短。


警察也不知道你是不是真的要办他,头天要办他,第二天又说不办了,警察很难做的。

真要搞你去医院检查看有什么伤,医院会给你开诊断证明,拿过去给警察就行,动了手就会受理行政案件。


这种情况也发生在我身上,建议你往家里装监控自己录取视频或者叫上其他目击证人 发生家暴先报警 在目击证人过来 因为你报警人家只是劝导 也不是不作为 根据治安法 也就是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和500-1000罚款 但只要你让医院出来伤残鉴定也可以 家暴只有0次跟无数次 你打110人家出警就不算不作为 如果经常家暴录取视频上诉法院好像也可以 这是我了解的


你 只能反抗,要不然没有用,我骨头曾经被打进去一块儿,也是因为家暴,但是也没人管,警察来了最多教育几句,回来还得接著挨打,就这样一代传一代,每个人都有暴力倾向, 把那些傻逼家长所谓的棍棒底下出孝子,一代一代传下去,说白了就是他妈自己不高兴自己生气,用自己的暴力传到别人身上,被家暴的孩子很有可能会出现心理问题,像是抑郁什么的,但是那些傻逼家长从来不在意,无论是夫妻之间还是与父母,你只能反抗,要不然会被打死,家庭暴力导致多个孩子自杀,这些都没有报,记住一点,要么让他坐一辈子牢别出来,要么就让他一辈子不敢再打你,否则那些施暴者一次又一次没有人管,清官难断家务事,就是这意思,棍棒底下出孝子封建愚昧,记住要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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